![]()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我院成功化解一起标的为1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在明珠商贸城经营童装的的个体户刘某挽回了损失。“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们店铺追回了货款,为生产经营注入了资金活力,还没有失去被告这个合作客户,太感谢了!”
案情回顾
原告刘某在沧州市明珠商贸城经营童装店,被告张某在唐山市经营童装店,被告常年在原告店铺进货,双方合作良好稳定。但自2021年起,被告开始迟付甚至拖欠货款,截至2022年底,被告共计拖欠原告货款105000元,原告多次前往唐山向被告追要欠款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根据原告提供的供货单、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货款欠条,法官判断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考虑到判决后被告可能被强制执行,不利于被告继续经营店铺,经与原被告双方沟通,最终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被告辩称,前两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无奈欠付货款,考虑双方间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且均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原告做出适当让步,主动减少3万元货款。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下午1点左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
该纠纷的妥善化解,是运河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生动实践,运河法院始终树立正确审判理念,从优从快化解纠纷,在兼顾公平正义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
供稿|王亚男
编辑|宫 晨
审核|杨 萌
运河区人民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