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河法院南陈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最终放下恩怨,和平离婚,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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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为从源头化解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南陈屯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询问案件情况。了解到双方经人介绍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今年研究生毕业开始工作。两人婚后因为家庭琐事常发生争吵,尤其是近几年男方投资失败后争吵更加频繁,夫妻已经分居三年多,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part2
本着“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原则,起初调解员以调和为出发点,劝解双方多珍惜夫妻感情、多多沟通、相互理解,奈何双方但是双方坚持要求离婚。见此情景,调解员改变调解方式,“背对背”与双方悉心沟通,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为儿子考虑,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的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经过耐心的调解,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对于财产问题也达成一致,本次诉前调解圆满落下帷幕。
court
这个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运河法院坚持诉源治理,力求案结事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运河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为抓手,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力促每一起纠纷都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供稿:杨兰英
编辑:宫 晨
审核:杨 萌
运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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