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结婚,男方有住的(土坯房)即可。男方挑上礼物去女方家,女方回的嫁妆通常是棉被和木箱。
到了六、七十年代后,通常会要求男方有新土坯房或者用红砖做的砖瓦房。男方挑去女方家的礼物有所增加,女方回的嫁妆通常除了棉被,增加箱柜。箱柜包括梳妆柜、梳妆台、床头柜、挂衣柜、红木箱等等。
到了七、八十年代后,男方家要求有新土坯房或者砖瓦房。家庭配置方面,先是增加了三转一响的“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后来增加“电冰箱、 电视机、 洗衣机”的三大件,再后来增加“彩电、 摩托车、 影碟机”三大件。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家庭配置,有的是女方分担部分作嫁妆,有的是女方全配置作嫁妆。
八、九十年代,有的女子出嫁时,女方把电视机、电风扇、 摩托车、箱柜等等,满满装上两大车,一路上锣鼓唢呐,那个叫拉风。
八十年代之前,我们那里结婚是没有红包和彩礼的。
好像是八十年代之后,才有红包。
男方把红包放在挑过去的箩筐里面,有的几百,有的上千。女方把红包放在箱子里,俗称“压箱钱”。
那时候的红包,都是量力而行。
应该是九十年代之后,才出现彩礼。
到现在,很多地方的彩礼,都超过了30万,真是让人咋舌。
很多人说“彩礼古而有之”。
是的,彩礼源自周朝。但古时的彩礼,对应的是卖身,现在还卖身吗?
一对新人组成新家,这时候确实需要得到扶持。
一个是新人的自理能力还不强;二个是女方在怀孕、生子期间,支出巨大,工作和收入却受限。
对新人的扶持,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一段时间以来,彩礼也起到了扶持到新人的作用。
但现在的彩礼,很多地方都超过了30万,带来很多社会问题。
我建议,政府出台政策,取消彩礼,不再以彩礼的形式扶持新人,而应当以“新人独立扶持基金”的形式进行支持。
也就是说,取消彩礼,等新人结婚的时候,双方父母商定,给多少钱,但这个钱不是给到对方,而是给到专为新人设立的共同账户。共同账户的小额支付不需要对方授权;大额支付(医疗机构除外),必须要对方在弹出的支付页面上同时点击“确认”。
这样做的好处,一个是便于量力而行,二个是少了很多纠纷和矛盾,更利于家庭和谐,三个是有效扼制婚骗。
希望政府能出台政策,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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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建议,大家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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