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
所有人物、地点和事件均为艺术加工,与现实无关。
图片仅用叙事呈现,请知悉。
引言:
一位老总在家里翻出了六份别墅购房合同,居然是他20年前在上海陆家嘴买的。
想想看,这六套房子市值应该已经翻了十几倍了吧。
面对这笔意外之财,老总很开心,准备去上海看看这六套被自己遗忘的别墅。
谁想,等他到了别墅门口,居然发现里面住着人。
找物业一打听,这六套别墅早在十年前就卖出去了。
老总很生气,自己的房子居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二次转卖了。
他去找房产公司理论,结果房产公司说他的购房合同已经过有效期了。
也就是说这六套房跟他没关系了,这下老总哪忍得了。
他立马找来了自己的律师团队,要跟房产公司好好清算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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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3年的上海,林志远站在浦东陆家嘴金融中心的工地上,
看着眼前这片正在崛起的土地,他知道自己押对了宝。
这一年,林志远的建筑公司承接了陆家嘴三个地标性建筑的钢结构工程,
这让他在上海滩站稳了脚跟。
短短五年时间,从一个只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工厂,发展成为年产值过亿的建筑集团。
"林总,东方明珠那边的工程款到账了,您看这笔钱......"
"去,联系天御山庄的销售,我要买六套别墅,全款。"林志远说道。
"六套?全款?"财务总监吓了一跳,"那可是一千多万啊!"
"趁现在房价低,先买下来。"林志远掏出雪茄,
"我在香港看到了房地产的未来,相信我,十年后,这些房子至少翻十倍。"
1994年3月15日,林志远在天御山庄的销售中心,一口气签下了六套独栋别墅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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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总真是好眼光,这可是上海最高端的别墅区。"销售经理满脸堆笑。
"帮我找最好的物业公司打理,我最近太忙,可能没时间过来。"林志远签完最后一份合同。
然而,事业的快速发展让林志远疲于奔命。
从上海到北京,从广州到深圳,他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大城市。
这六套别墅的事,渐渐被他抛在了脑后。
2013年春节,林志远的妻子周玲在整理书房时,发现了一个尘封已久的文件夹。
"老林,你快来看!"周玲的声音里带着惊讶。
"怎么了?"林志远放下手中的平板电脑。
"这是什么?"周玲将一叠发黄的合同递给他,"天御山庄,六套别墅的购房合同?"
林志远接过合同,仔细翻看,突然想起二十年前的那笔投资。
"对,我想起来了!当时花了一千多万买的,就在陆家嘴附近。"
"一千多万?"周玲倒吸一口冷气,"那现在得值多少钱?"
林志远立即打开笔记本电脑,搜索天御山庄的房价。
当看到每套别墅的市值已经超过三千万时,他的手开始颤抖。
"六套,那就是......"周玲快速计算着。
"一亿八千万!"林志远猛地站起来,"老天,我居然把这么大一笔财富给忘了!"
"你确定这些房子还是我们的吗?二十年了,什么都可能发生。"周玲担忧地说。
"合同在手,房子就是我的。"林志远拿起电话,"小王,订明天最早的机票,我要去上海!"
挂掉电话,林志远兴奋地在书房里来回踱步:
"二十年前的一千多万,现在变成了将近两个亿。这才是最好的投资啊!"
"别高兴得太早,"周玲提醒道,"先去看看再说。房子空置二十年,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有什么问题?我有合同,有收据,还有当年的银行转账记录。
"林志远信心满满,"这可是我全款买的房子!"
2.
林志远站在天御山庄的大门口,二十年过去,这里已经成为上海最著名的富人区之一。
"先生,请出示您的业主卡。"保安拦住了他。
"我是业主,但没有业主卡。这是我的购房合同。"林志远掏出那叠发黄的文件。
保安看了看合同,摇头道:"这也太旧了,我得请示一下物业。"
十分钟后,一位西装革履的物业经理匆匆赶来。
"林先生是吧?您说您是1994年买的房子?"物业经理翻看着合同,
"可是这六套别墅都已经有人住了,而且住了很多年了。"
"什么?带我去看看!"
来到A-16号别墅前,林志远按响门铃。
开门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请问您是?"
"我是这套别墅的主人,1994年买的,这是购房合同。"
"主人?"中年男子冷笑一声,"我在2003年就买下这套房子了,这是我的房产证。"
说着他从屋里取出一本红皮证件。
林志远接过房产证仔细查看,上面确实清清楚楚写着2003年过户的记录。
"这不可能!我从未卖过房子!"
"先生,请你离开,否则我要报警了。"中年男子态度强硬。
接连走访其他五套别墅,情况都差不多。
每个现住户都拿出了合法的房产证。
"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志远立即赶往天御房地产开发公司。
"对不起,我们公司早就易主了。"前台小姐说,"您得去找新公司天盛地产。"
在天盛地产公司,林志远见到了总经理张明。
"林先生,您说的这事我们确实查到了一些记录。"张明翻看着电脑,
"但是根据档案显示,您当年的购房合同存在重大问题。"
"什么问题?"
"首先,合同编号不符合我们公司的规范。"
"其次,当时负责销售的经理已经离职,我们联系不上。"
"最重要的是,我们找不到您支付购房款的记录。"
"荒谬!"林志远拍案而起,"我有银行转账凭证!"
"那您能提供吗?"
林志远愣住了。
二十年前的转账凭证,他一时半会儿还真拿不出来。
"就算您当年付了钱,这么多年不来办理产权,按照合同规定,已经视为自动放弃了。"
"放弃?我花一千多万买的房子,凭什么说放弃就放弃?"
"这是合同条款,您自己看。"张明指着合同上的一行小字。
走出天盛地产公司,林志远立即打电话给他的老朋友、上海的房地产律师王德明。
"老王,我需要你帮我查一件事。"林志远将事情经过讲述一遍。
"这里面有猫腻。"王德明说,"我认识工商局的朋友,让我查查天御和天盛这两家公司的关系。"
三天后,王德明带来了惊人的发现。
"老林,我查到了。"
"2002年天御地产破产重组,新成立的天盛地产实际上是由原天御地产的几个高管控制的。"
"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一些没有及时办理产权的房产低价转售给关系户。"
"这些王八蛋!"林志远咬牙切齿。
"更严重的是,他们可能还涉及洗钱。"
"我发现这六套别墅的现任业主,都与一个叫'融信投资'的公司有关。"
"融信投资?"
"对,这家公司的背后是原天御地产的董事长。"
"他们很可能利用这些房产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林志远眼睛一亮:"有证据吗?"
"我找到了一些内部文件。"王德明压低声音,"但是想要完全证实,还需要更多调查。"
"查!一定要查清楚!"林志远攥紧拳头,"我倒要看看,这些人到底玩了什么把戏!"
"我建议你先去法院立案。"王德明说,"同时,我们要尽快找到当年的银行记录。"
"二十年前的工商银行应该还留有交易记录。"
"好!我这就去工商银行查询。"林志远站起身,"这些房子,我一定要拿回来!"
3.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现场。
"原告林志远诉天盛地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法官敲响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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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盛地产的律师首先发言:"我方认为,林志远提供的购房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第一,合同编号不符合规范;第二,没有当时的付款证明;第三,超过合理办理产权期限......"
"我要提供新的证据。"林志远的主办律师王德明突然站起来。
"请出示。"
王德明拿出一份文件:"这是工商银行总行调取的1994年3月15日的转账记录。"
"显示林志远当天向天御地产转账1380万元,这笔钱正是六套别墅的购房款。"
法庭内一片哗然。
"我反对!"天盛地产的律师跳起来,"这份证据来得太突然,我们需要核实。"
"这份记录经过工商银行公证处认证,完全真实有效。"王德明补充道,
"而且,我们还发现了更重要的证据。"
他又拿出一份文件:"这是2003年天御地产的债务重组协议。"
"显示天御地产在破产前,将大量房产非法抵押给融信投资公司,其中就包括这六套别墅。"
天盛地产的代表脸色大变。
王德明继续说,"融信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正是原天御地产的董事长陈国强,"
"而天盛地产的大股东,也是陈国强的儿子陈明宇。"
法庭内再次哗然。
这时,一位老人从旁听席站起来:"我可以作证。"
"请问您是?"法官问道。
"我是天御地产原财务经理赵建国。"老人说,
"1994年林志远买房时,我经手了这笔转账。"
"当时陈国强就打算做手脚,我保留了所有原始单据。"
赵建国从包里拿出一叠发黄的单据:
"这是当年的收款凭证、银行回单,还有内部审批文件,都是原件。"
陈国强的儿子陈明宇突然站起来:"这是诽谤!赵建国,你这个叛徒!"
"肃静!"法官敲响法槌,"陈明宇,请注意你的言辞。"
王德明继续陈述:"我们还调查发现,2003年至2013年间,融信投资利用这些非法所得的房产,进行了大量可疑的资金操作。"
"这些交易记录已经移交给相关部门调查。"
庭审持续了整整八个小时。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将在三日后宣判。
三天后,法庭上。
"本院认定:第一,原告林志远与天御地产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第二,天御地产在破产重组过程中的房产抵押行为违法;第三,天盛地产作为天御地产的实际承继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如下:一、确认林志远对涉案六套别墅的所有权;二、天盛地产须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林志远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三、对现住户的安置补偿,由天盛地产负责......"
"我们要上诉!"天盛地产的律师喊道。
"你们还是考虑考虑后果吧。"王德明冷笑,"检察院对融信投资的调查已经开始了。"
走出法院,林志远长舒一口气:"老王,这次多亏了你。"
"主要是赵经理提供的证据起了决定性作用。"王德明说,
"他这些年一直在等待一个讨回公道的机会。"
"对了,"王德明说,"检察院让我转告你,他们很感谢你揭露了这个案件。"
"这背后牵扯的腐败案件,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
"那些别墅的现住户怎么办?"林志远问。
"天盛地产会负责赔偿安置。"王德明说,"他们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摆平即将到来的刑事调查。"
4.
2014年夏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
"林先生,考虑到现住户已在别墅居住多年,且多数是善意购买,我们建议采取调解方式解决。"法官说。
"什么条件?"林志远问。
"天盛地产愿意支付1230万元赔偿金,相当于这六套别墅现市值的70%。"
林志远看向王德明,后者点点头:"从法律角度看,这个赔偿方案是合理的。"
"那现在住在别墅里的人呢?"林志远问。
A-16号别墅的住户张先生站起来:"林先生,我们都是通过正常渠道买的房子,也是受害者。"
"我理解。"林志远说,"但你们总得给我一个说法。"
天盛地产的代表提议:"我们额外补偿现住户每户200万元的搬迁费,请他们在三个月内搬离。"
经过四个小时的协商,各方终于达成一致。
"那就这么定了。"法官拿出调解书,
"天盛地产支付林志远1230万元赔偿金,同时负责现住户的搬迁补偿。各方是否同意?"
"同意。"所有人异口同声。
一个月后,林志远收到了赔偿金。
同时,检察院传来消息,陈国强及其集团涉及的腐败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
"老林,这钱你准备怎么用?"王德明问。
"我打算捐出230万,成立一个基金会,专门帮助那些在房产纠纷中维权的人。"林志远说,"这二十年,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像我一样被欺骗。"
"这个想法好。"王德明赞同,"检察院说,自从你的案子曝光后,已经有几十个类似的受害者站出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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