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贴温柔的社会精英,
嘘寒问暖的准儿子,
以为是黄昏暮年的“真爱”
却不曾想
一切都只是
一个精心编织的
“恋爱陷阱”
3月17日,象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标的额高达154万的“网恋”诈骗案。
与TA的首次“奔现”之地,竟是在法庭
2016年,男子杨某虚构了一个“单身社会精英”周某的女子身份,通过网络与韦大爷婚恋交友,周某不仅人美声甜,还是个会搞科研的医院工作者,对韦大爷的生活起居更是无微不至的问候,让韦大爷渐渐“陷了进去”。一来二往,两人感情逐步“升温”,迅速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这样“甜蜜的恋爱”一谈就是六年。期间,男子杨某一人分饰两角,以“周某”的身份向韦大爷谎称自己是“周某”的儿子,并以周某儿子的身份到桂林与韦大爷见面,取得韦大爷的信任。2017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杨某利用“周某”及“周某”儿子的身份,以买房、装修及“周某”申请医学专利需要费用为由,骗取韦大爷共计人民币154.5元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等。
2023年6月,韦大爷离世,子女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韦大爷亲笔记录的转账清单,里面详细记录了韦大爷转给杨某的每一笔钱,经过核实,子女当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4年4月,被告人杨某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到案后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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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5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宽处理。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杨某向被害人子女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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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不要轻信网上打造的“人设”,网络婚恋交友要多一份戒心。凡涉及到借款、投资等金钱话题要提高警惕,建议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多多听取家人朋友的意见,避免掉入骗子的“温柔”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作者:唐柳丽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图片来源:唐柳丽
素材来源:俞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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