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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苕溪
杭州市余杭区自来水异味事件疑团未消。7月19日,余杭区政府发布情况通报,首次披露已初步查明导致异味的为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近日,参与本次事件调研的专家进一步披露,硫醚类物质来自苕溪支流,黄水是管垢脱落所致。
7月21日,水行业专业杂志《给水排水》微信公众号刊发了对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敏的采访,解答了此次事件的嗅味物质溯源情况。杨敏是饮用水嗅味识别与调控技术方面的专家,现任工业废水无害化与资源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参与了本次余杭区自来水嗅味事件调研。财新7月21日晚也对杨敏进行了采访。
杨敏对《给水排水》称,根据目前的调研情况,本次致嗅物主要为二甲基三硫醚等硫醚类物质,来自苕溪水源,仁和水厂的原水管道中测到较高浓度硫醚类物质,自来水的异味不是污水混入的结果。
杨敏向财新介绍,事发时仁和水厂的原水来自苕溪和千岛湖两个水源地,发生问题后,仁和水厂就改为都从千岛湖取水了。7月17日从原水管里留下来的水样中,测出硫醚类物质浓度在300-400ng/L。“一般浓度在10-20ng/L就会有点难闻,但不会那么臭,这次老百姓说的那种臭味,应该是浓度比较高了。”
杨敏对《给水排水》称,苕溪干流流速快,问题可能出在一些支流,流速慢,蓝藻浓度高,部分沉降于底部的藻厌氧分解产生较高浓度的硫醚类物质,下雨后随水流进入苕溪取水口。7月11日流域有较大降雨,导致河流水位上升,后期有些河流进行了开闸放水。“但是,这个只能是推测,实际场景无法复原。”
杨敏向财新介绍,硫醚类物质通常在水中藻类聚集体厌氧降解时才能产生这么高的浓度,生活污水排放导致的硫醚类物质通常只有几十个ng/L。他在现场看到,苕溪有些支流确实长了不少藻类。
他判断,含有硫醚类物质的这股水,是从比较靠近取水口的上游支流过来的,量也不多,还没有和干流的水混合起来,就被泵入水厂。如果这股水离开取水口比较远的话,那和干流的水混合后硫醚类物质浓度就不会这么高。此外藻类厌氧分解也会产生氨氮、COD等,如果这股水量大的话,取水口下游的COD值会升高。但查看取水口上下游的环境在线监测数据,发现氨氮、COD数据基本上没有变化。他表示,苕溪的支流不少,而且平时有些支流是关着闸的,水多了才开闸。“这次是很多条件碰巧凑到一起去了。”
中国饮用水水源嗅味比较普遍,主要嗅味类型为由2-MIB(2-甲基异莰醇)主导的土霉味和由硫醚主导的腥臭味。杨敏向财新介绍,2-MIB是部分蓝藻代谢产生的物质,在太湖等许多湖泊水库较为常见,目前监测和防控手段相对成熟。但是硫醚类物质造成影响的不确定性大,目前研究还不够系统,防控难度也很大。他表示,今后水厂可以在取水口针对硫醚类物质或者指示性物质加装传感器进行预警。
杨敏对《给水排水》称,这次事件同时出现嗅味和“黄水”两个现象,主要原因是发生嗅味后,水厂对管道进行了冲洗,导致管垢脱落带来了色度和浊度的问题。
“刚开始水有气味的时候应该是没有颜色的。”杨敏也对财新确认了这一观点,他表示,是后来水厂切换水源,导致管网中水动力发生变化,使得管子里长的管垢掉落下来,最终导致水变浑浊。一位良渚街道的居民也对财新表示,她7月16日下午2点多发现自来水有臭味,但此时水还是透明色的。
对于此次为什么受影响范围是仁和街道及良渚街道部分区域,杨敏对财新解释道,仁和水厂日均供水量在30万吨,理论上覆盖到的人口能达到100多万人,范围很大。但事件发生后,仁和水厂采取了措施,让其他水厂替它供了一部分水,减少了自己的供水范围,降低了影响。
他认为,水厂在发现问题后采取了果断的举措,主要不足是在发现问题后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公众,提醒大家水有味道不要用。这次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也在考虑制定指导性文件,来指导水厂处理一些突发情况,比如什么时候停水、什么时候通知老百姓等等。“现在需要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水厂发现问题后依据文件来操作,将影响降到最低。”
一名供水行业专家也对财新称,总结这次教训,应急预案应程序更精细、藻类爆发预警可以更精准。
此外,供水企业负有向政府部门报告水质异常信息的义务,而没有获得财政经费支持、没有获得有法定职能和经费的部门及时向供水企业推送信息的权利,如此义务权利非对称的法律法规在立法理论上是有缺陷的。《水污染防治法》对此应当修改,一是区分责任层次,政府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能担起责任;二是从权利权益与责任义务对等原则建立沟通机制。
另据公安部网安局7月22日消息,余杭区自来水气味异常事件发生后,有网民在互联网传播一个虚假“警情通报”,谣称“主城区13处水路接驳下水粪水排污管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和误解。经查,网民邵某豪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该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目前其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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