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企业被控骗取出口退税案重审二审:6名被告人翻供,律师作无罪辩护;
一张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为何申请九年未果?高院判决曾称住建局滥用职权;
黑龙江一“恶势力团伙”全员改判无罪,多人犯罪记录三年后仍未消除;
死不见尸的抢劫杀人案;
以上是本周值得关注的监督报道。
辽宁一企业被控骗取出口退税案重审二审:6名被告人翻供,律师作无罪辩护
辽宁聚宝源科技公司被控骗取出口退税一案,近日再次公开开庭审理。这家一年出口额曾达4亿多元的“明星”创汇企业,因“骗税”案受到社会关注。
自2019年案发后,包括涉案公司董事长在内的6人已被逮捕、起诉。六年来,此案曾因证据不足撤诉,后来重新起诉,经过一审、二审后发回重审,目前已进入重审的二审阶段。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宋明远作为辽宁聚宝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宝源公司”)的董事长,伙同北京雅宝路市场收货员宋某忠等人,虚假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786万余元;宋明远还指使会计刘某川虚开增值税发票1840万余元。
法院审理期间,宋明远等6名被告人均翻供“不认罪”,辩护律师亦作无罪辩护。凌源市法院一审对宋明远判刑十年,其他5人也被判刑。2023年11月,朝阳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重审。
凌源市法院重审后,再次作出有罪判决。宋明远等人再次上诉,其辩护律师质疑此案程序及事实认定,向二审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调取相关证据。
2025年7月中旬、8月上旬,朝阳市中级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据参加庭审的律师介绍,合议庭尚未宣布是否还要再次开庭。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421839
—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一张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为何申请九年未果?高院判决曾称住建局滥用职权
一张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浙江省余姚市甬兴气体分滤厂(下称甬兴气体厂)从2016年申请至今,已过去九年,如今依然未果。
这期间,从2018年11月开始,甬兴气体厂针对余姚市住建局进行了多轮行政诉讼,2021年5月,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撤销余姚、宁波两级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余姚市住建局2019年7月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责令余姚住建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处理申请。
浙江省高院这份判决特别提到,“余姚住建局在行政复议和法院判决撤销其不予许可行为后,仍以相同理由作出决定,严重违反《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显系滥用职权。”
在行政诉讼胜诉情况下,甬兴气体厂之后几年的办证之路仍陷僵局。余姚市住建局称甬兴气体厂存在消防安全问题,并于2022年10月进行书面告知。甬兴气体厂则表示,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请第三方公司鉴定验收合格,且向余姚市住建局递交相关材料,但没有进展。
2025年3月,余姚市住建局下发一份法定程序办理结果告知书给甬兴气体厂负责人。告知书提到,在整改过程中,甬兴气体厂依然存在消防供水方式、消防用水量以及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等问题。考虑到该厂仍不具备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基本条件,其在2022年8月作出不予受理回复。2024年4月,余姚市政府同意批复《余姚燃气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要求严格限制燃气行业准入,大幅减少液化气储配站和经营企业数量。如甬兴厂仍有申请燃气经营许可意向,可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
日前,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包括余姚市住建局负责人在内的多名人员,未获得对此事的正面回应。余姚市住建局曾于7月回复一家财经媒体,称2024年后,因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上提至宁波市局,其不再具备审批权限。
https://static.cdsb.com/micropub/Articles/202508/1701cb4a73a787a6fb01090f565ed0f8.html?fromUdid=54172593-a2d6-4cd6-8b94-784f3b939d1b
— —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黑龙江一“恶势力团伙”全员改判无罪,多人犯罪记录三年后仍未消除
前不久,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建档,席志丽才知道她仍有犯罪记录。席志丽曾被当地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2022年1月,该案13名被告人全员被改判无罪。
日前,席志丽的儿子梁金龙告诉澎湃新闻,除席志丽外,其余多人的犯罪记录也未删除。他先后向澎湃新闻提供了席志丽、梁成龙、辛洪波、刘百成、梁淑玲等人的“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还有好几个人联系不上,还有的人不会用政务小程序开这个通知”。
其中,辛洪波、刘百成、梁淑玲从黑龙江政务小程序“龙易办”得到的“不予出具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上只写着“因有犯罪记录,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席志丽和梁成龙的“不予出具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则记载着具体“犯罪记录”。席志丽的犯罪记录是“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判处该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梁成龙的犯罪记录是“2018年11月7日,因非法拘禁罪被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事实上,席志丽、梁成龙的“犯罪记录”内容是一审判决内容,在之后的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判决中,二人刑期都发生了变化。至2022年,该案全部被告人均被改判无罪,至今已有三年多。
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黑河市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五龙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明为首。其余“成员”为梁成龙、魏欣、席志丽、刘百成、梁柱、曲东洋、辛洪波、王力平、车爱勇、梁淑玲、张伟、宋超刚。
2018年5月8日,梁明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此后,梁明的多名亲属、员工等作为恶势力团伙成员先后到案。该团伙成员被指控犯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等。
2018年11月,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明等13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罪。
其中,席志丽被判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梁成龙被判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10万元;辛洪波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刘百成被判犯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8个月;梁淑玲被判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
一审后,众被告人上诉后,该案被发回重审。
2022年1月26日,龙凤区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改判本案13名被告人无罪。此后,13人先后获得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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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法院判决书显示,至2022年1月,席志丽、梁成龙、辛洪波、刘百成、梁淑玲,除卷入“梁明恶势力案”外,均无其他刑事犯罪前科。梁金龙告诉澎湃新闻,既然“梁明恶势力案”已经被判无罪了,这几个人这几年也没有任何犯罪,说明涉及的这些人都没有犯罪前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协调处理好他们的犯罪记录这件事。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1057055131197578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死不见尸的抢劫杀人案
不发洪水时,松花江岸长满蒌蒿与粉色春蓼,这里是钓鱼人的天地。
2025年8月1日上午,几位钓鱼人踩着泥泞,来到黑龙江省方正县松南镇东升村北的江边,抛下鱼竿。 上游距此200米处,被认定为一起凶案的抛尸地,曾被指控为凶手之一的于建成当天重返“现场”,他拒绝承认“不存在的罪行”。
2001年,狱中一位杀人犯的检举,让于建成卷入一起5年前发生的抢劫致死案。
历经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法院均认定于建成有罪,判处其死缓。但被害人的尸体与作案工具从未出现,警方的解释是“被洪水带走了”。
入狱后,于建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写过无数份申诉状。2020年出狱后,于建成在国内外辗转打工,并继续申诉。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诉,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了立案复查的决定。2025年8月1日,于建成再次收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答复函,让其耐心等待。
于建成已经51岁。30年过去了,办案的警察、接受询问的村民、村干部、同监室的犯人已老的老,病的病,死的死。
https://www.infzm.com/contents/301039?source=147&source_1=101
——南方周末记者 陈怡帆 南方周末实习生 张钰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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