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研究手册》
编者按:人类近三百年历史表明,每次大国崛起和赶超都会孕育新的发展模式和新的经济理论,而这也是应对发展挑战的根本之道。中国经济的伟大实践为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契机。如何把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理论学说,构建起中国自主的经济学知识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高水平的理论支撑,已经成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时代使命。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经济学研究手册》(简称《手册》)工作委员会凝聚全国权威专家编写《手册》。《手册》不仅要提炼中国经济学的特有范畴、典型事实、独创性理论,更要致力于构建适用于研究中国经济重大问题的一般性分析框架,从而推动中国自主的经济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手册》已经开始编写的分册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手册》(牵头人:刘伟)、《中国宏观经济学手册》(牵头人:陈彦斌)、《财政学和金融学手册》,正在论证《数字经济手册》《区域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手册》《劳动经济学手册》《制度经济学手册》《发展经济学手册》《开放型经济学手册》《经济学研究方法手册》等分册的编写工作。《手册》得到了多方面经费的大力支持,主要包括:国家自科基金“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专项项目(72141306,72342033);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72073141,72373019);教育部国家经济学教材基地项目;教育部哲社重大专项(2023JZDZ031)。
“经济学研究手册”公众号将陆续推出部分章节的电子版。欢迎广大读者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并发送至china_handbooks@126.com。《手册》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作者进行定期更新。
本期推送为臧旭恒教授与易行健教授合作完成的章节《中国居民消费不足与新发展格局下的消费潜力释放》。
中国居民消费不足与新发展格局下的消费潜力释放
臧旭恒 易行健
内容提要:居民消费支出是国民经济中占比最大的支出项,也是最为稳定的支出因素。对于居民而言,消费支出是决定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社会的主要矛盾也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目前中国居民消费率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国内学者对中国居民消费不足的问题展开了系统性研究,该领域研究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与时代特征,形成了系列理论创新和规律性发现。本章旨在总结提炼中国居民消费不足与新发展格局下消费潜力释放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从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视角出发,提炼居民消费不足的典型事实和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为消费领域的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提供学理性借鉴。
首先,本章提炼了中国居民消费不足的若干典型事实。其一,中国居民消费率持续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二,居民消费倾向呈下降趋势且存在显著城乡差异。其三,居民消费不平等程度偏高且与收入不平等程度接近。其四,居民储蓄—年龄曲线呈U型特征,背离了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说。其五,服务消费占比持续上升但仍低于世界诸多国家水平。
其次,本章基于中国居民消费与宏观经济运行特征,构建了居民消费不足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从财富收入分配、人口结构、社会保障、金融发展与家庭资产负债表四个维度进行总结,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消费理论体系。在财富收入分配方面,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与个人收入差距扩张通过边际消费倾向递减与地位寻求动机抑制了消费,“相对收入假说”解释了地位性消费,而财富不平等则通过资本收入份额与流动性约束的上升加剧了消费抑制。人口结构方面,老龄化加剧、少儿抚养比下降及户籍制度的存在,共同推高了预防性储蓄,性别失衡与家庭规模缩小则通过婚姻市场竞争性储蓄与养老需求的增加而抑制消费。社会保障方面,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及社会救助体系能够通过降低预防性储蓄与提供“托底保障”促进消费平滑与结构优化。金融发展与家庭资产负债表方面,家庭杠杆率的上升与房价波动通过挤出效应、财富效应及替代效应影响消费,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则缓解了流动性约束进而促进消费。上述理论分析框架揭示了体制性因素、经济发展模式及居民行为特征之间的复杂交互作用。
再次,本章探讨了新发展格局下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与提升消费率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消费提升通过扩大内需驱动经济增长,能够形成正向循环。优化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路径。充分利用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积极发展新消费业态与数字技术,能够有效激发消费增长点。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适配消费结构升级,优化消费环境以引导境外消费回流。这些路径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供了理论支持,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消费促进政策框架。
最后,本章对新发展格局下提升居民消费的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主要包括:结合中国典型的经济结构特征与居民消费储蓄特征,夯实对中国居民消费率合理区间的测算,从而更好、更准确把握中国居民消费率的演变规律;进一步拓展中国居民家庭消费储蓄行为的生命周期分析框架,着力突破西方经济理论在长期分析中将供给侧与需求侧相分离以及规模与结构分析相分离的研究范式,逐步构建起一套融合消费需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长期经济增长三大维度的新分析框架;夯实对中国功能性收入分配、个人收入分配以及财富分配的测算,并分析其演变规律对中国居民消费的动态影响;高度重视中国文化传统对于住房功能的理解、居民家庭负债行为以及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与金融发展路径与西方发达经济体存在的显著差异,创新消费经济理论体系;结合简约模型和结构模型估计,促进中国居民消费政策的成本—效益和福利分析、政策仿真等。
关键词:居民消费不足 财富收入分配 人口结构 社会保障 金融发展 新发展格局
一、引言
居民消费是支出法所测度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最重要且稳定的组成部分。关于合理消费水平的讨论,最早可追溯至马克思与恩格斯在《资本论》中提出的两大部类生产比例关系及其延伸的消费与积累比例理论。20世纪60年代,菲尔普斯通过“黄金定律”明确了稳态下最大化人均消费的人均资本配置规则,为消费与积累的平衡提供了理论依据。合理的居民消费水平不仅对经济平稳运行具有深远的政策意义,更在长期视角下对理解资本积累、金融市场演进、经济增长与发展至关重要。从国民收入恒等式的角度看,储蓄—投资缺口直接关联贸易差额与国际资本流动格局,因而居民消费及其驱动因素不仅是学术研究的焦点,亦是国际经济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关注的重点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实现了持续高速增长,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增长奇迹,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然而,中国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尽管2011年后略有回升,仍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及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均值。例如,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居民消费率约为39.6%,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56.5%)。这一现象引发国内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不仅聚焦于合理消费水平的界定,更深入探讨了特定制度转型与发展阶段下中国居民消费不足的成因。此外,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等制度性障碍,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对边际消费倾向的抑制,以及居民部门债务与高房价对消费支出量及结构的挤出效应,均对居民消费产生了一定限制。这些研究不仅深入剖析了中国消费不足问题的复杂动因,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理论创新成果(如户籍分割、竞争性储蓄动机等独特现象的理论框架),更为构建植根于中国转型与发展实践、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中国特色消费理论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经济需要兼顾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双重目标,居民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愈发凸显。面对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很有必要围绕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展开深入探讨,提出富有启发意义的提振居民消费路径。未来,通过优化制度设计、释放消费潜力、协调需求与供给,中国经济有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为全球经济复苏与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并为全球其他国家提振居民消费提供中国方案。
本章将系统梳理中国居民消费不足及消费潜力释放的研究脉络,提炼典型事实与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为释放消费潜力的政策设计提供学理化依据。本章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分析居民消费不足的典型事实与阶段性特征;第三部分构建解释居民消费不足的一般性理论框架;第四部分探讨财富与收入分配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第五部分考察人口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第六部分分析社会保障体系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第七部分聚焦金融发展与家庭资产负债表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第八部分探讨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与提升消费的路径;第九部分为结论与展望。
二、中国居民消费不足的典型事实
(一)中国居民消费率持续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我国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经历了显著变迁,反映了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从图1可以看出,1952—2023年间政府消费率的波动相对较小。除了1955—1959年期间出现明显下滑外,此后一直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与之不同,居民消费率方面,除1959—1962年短暂上升外,总体呈现下降趋势。1952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65.64%,到2023年下降到39.57%。受新冠疫情影响,居民消费率从2019年的39.08%降至2020年的37.75%,2021年居民消费率同比增加了0.73个百分点,但2022年又降至37.80%,2023年回升至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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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消费率的演变路径在全球范围内展现出明显的特殊性,与金砖国家及G7国家形成鲜明对比。图2展示了金砖国家和G7国家居民消费率的演变趋势。以2023年数据为例,美国和英国居民消费率分别为67.90%和62.98%,其次是意大利(59.00%)、加拿大(55.07%)等。金砖国家中,2023年印度的居民消费率为61.46%,巴西为62.92%,俄罗斯为49.26%,均高于中国。2008—2023年间,除中国之外,印度、巴西和俄罗斯的居民消费率均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纵观各国居民消费率走势,我国居民消费率的演变趋势与金砖国家和G7国家均有很大差异,这反映了我国投资导向型增长路径的长期特征,表明经济增长与居民消费之间存在一定的结构性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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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是1952—2023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与不同收入水平的经济体平均居民消费率的比较。按收入水平来看,高收入经济体平均居民消费率为58.34%,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平均居民消费率为57.54%,中等收入经济体平均居民消费率为59.65%,中等偏下收入经济体平均居民消费率为70.26%,中低收入经济体平均居民消费率为59.64%,低收入经济体平均居民消费率为75.89%。整体来看,居民消费率与经济体收入水平呈U型关系,高收入经济体和低收入经济体的居民消费率相比于中等收入经济体而言更高。中国2023年居民消费率为39.57%,不论是跟高等收入经济体比较还是与中等收入或低收入经济体比较,中国的居民消费率都显著更低,比世界平均居民消费率低16.92%,比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低8.37%,比高收入经济体低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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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消费倾向呈下降趋势且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
我国居民平均消费倾向的变迁揭示了城乡居民在消费行为上的显著分化。根据图4数据,全国居民的消费倾向1989年以来呈逐渐下降趋势。但不同阶段变化特征显著:20世纪80年代前期保持相对稳定(1980—1988年平均维持在85%—90%区间),1989年后进入持续下行通道,2019年后趋于平稳并维持在65%—67%区间波动。这一长期下降趋势与我国经济转型期居民预防性储蓄增强、住房支出挤压等结构性因素密切相关。分城乡来看,其中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保持平稳,随后显著下降,从1988年的93.54%降至2020年的61.61%;近年来有所回升,到2024年回升到63.77%。农村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则从1989年的89.01%下降到1999年的71.98%,之后逐步提高到2004年的76.87%,随后继续大幅提升并超过了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在小幅波动中保持着较为稳定的趋势。我国城乡消费倾向的分化反映了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二元结构对消费倾向的深刻影响,凸显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长期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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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居民消费不平等程度偏高并与收入不平等程度接近
中国居民消费不平等水平显著高于大多数国家,并与收入不平等呈现出高度接近的趋势。图5展示了1991—2021年部分经济体居民消费不平等的变化轨迹。1995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不平等总体上呈现扩张趋势。这一现象与杨继东(2013)的研究发现相吻合,其研究表明1992—2010年间最高与最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差距从2.4倍急剧扩大到5.8倍。此外,中国居民消费不平等程度比较接近收入不平等程度。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居民家庭面临流动性约束,加之消费保险不充分,致使消费不平等与收入不平程度比较接近(Gradína & Wu,2020)。2010年以来,消费不平等程度的走势较为平稳,并呈现出结构性差异,生存型消费的不平等程度明显低于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张海洋和韩晓,2022)。国际比较显示,中国居民消费不平等程度显著高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同时也高于以印度和泰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持续存在的消费不平等现象深刻反映了我国在收入分配格局、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公共服务平等化等方面面临的挑战,这些因素共同制约着消费市场的均衡发展和内需潜力的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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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民储蓄—年龄曲线呈现U型特征,背离了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说的消费路径导致居民消费不足
20世纪50年代,学界逐渐形成了储蓄行为的生命周期理论和持久收入假说框架(Modigliani & Brumberg,1954;Friedman,1957)。在生命周期模型中,理性消费者的当期消费不直接取决于当期收入,而是基于终身持久收入的现值,通过金融市场在生命周期内最优分配,以实现各期消费边际效用现值的均衡。因此,消费随年龄变化呈现比较平稳的趋势,而储蓄率随着年龄变化则呈倒U型走势。然而,中国居民储蓄—年龄曲线(图6)与生命周期假说明显不同。这一异常现象源于多重因素: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少儿抚养比下降,推高家庭储蓄(Modigliani & Cao,2004);预期寿命延长促使老年家庭为延长退休期增加预防性储蓄(汪伟和艾春荣,2015);社会保障不足和医疗成本上升进一步强化老年储蓄动机(王学义和张冲,2013);文化上对遗产的偏好使老年家庭持续储蓄(Chamon & Prasad,2010)。此外,性别失衡引发的竞争性储蓄动机推高了年轻家庭储蓄(Wei & Zhang,2011),这些因素共同抑制了消费。这一背离现象是我国居民消费的独特现象,受到人口政策、社会保障体系和文化因素的共同驱动,凸显了我国与西方国家在消费储蓄行为上的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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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消费占比持续上升但仍低于世界诸多国家水平
图7展示了2013—2024年中国与美国居民服务性消费占总消费比重的演变趋势,揭示了中国消费结构的变化。2013年,中国居民服务性消费占比为39.7%,明显低于美国的67.1%,反映了中国以商品消费为主的特征,而美国则以服务消费为主。此后,中国居民服务性消费占比稳步提升,2015年达41.1%,2017年为42.6%,2019年增至45.9%,2024年进一步升至46.1%,累计增加6.4个百分点,显示出消费结构从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的渐进转型。相比之下,美国服务性消费占比保持在高位,2013—2024年间从67.1%略增至68.5%,2020年受疫情影响降至66.9%,但2021年后迅速恢复至68.5%,体现出高收入经济体服务性消费的稳定主导地位。从数据对比看,2013年,我国与美国差距为27.4个百分点,随后差距有所收窄,到2024年缩小至22.4个百分点,表明我国消费结构优化进程加快,但服务消费占比依然较大幅度低于美国。这一差距反映了我国作为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在服务消费领域的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消费驱动的增长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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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释中国居民消费不足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
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是宏观经济运行的核心问题。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生产决定分配、交换和消费,但后者反作用于生产。而西方经济学认为短期内需求决定供给,长期内供给决定需求。国外消费理论主要从个体行为、生命周期、相对收入等微观角度出发,强调收入、财富与人口年龄结构等对消费的影响。例如,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说关注个体跨期消费平滑行为,而预防性储蓄理论和行为经济学则从不确定性及心理动机角度解释消费行为。这些理论虽然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但未能充分纳入制度性因素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尤其是对中国这样的转型经济体而言,其解释力存在局限。相比之下,国内学者从国民经济核算视角出发,通过将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GDP)分解为“居民部门收入/GDP”及“居民消费/居民部门收入”两部分(陈斌开等,2014),构建了一个更具本土适应性的分析框架。本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宏观与微观因素,提出了一个解释中国居民消费不足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图8)。该框架以居民消费率为核心,分解其影响因素,清晰展示财政分权、市场制度、人口结构变迁及社会保障体系等如何通过收入分配和消费倾向双重路径制约消费,既反映了中国国情的独特性,又为后续分析提供了理论指引。
“居民部门收入/GDP”反映宏观收入分配格局,引致了消费能力不足。中国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低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源于财政分权激励地方政府竞争投资,偏向第二产业及相关基础设施,结合金融抑制政策、劳动力市场分割及全球化趋势,促进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导致劳动收入占比下降。同时,中国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较强但投资功能不足,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低于发达国家。2008年前实体经济资本收益率较高,随后一段时间里房地产收益率偏高,叠加二元经济结构、资本偏向型技术进步、重工业优先战略及利润导向增长模式,使企业利润在国民收入中占比偏高,挤占了家庭收入。
“居民消费/居民部门收入”反映平均消费倾向,体现了消费意愿的不足。中国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偏低,源于户籍制度导致劳动力市场分割,非正规就业人群预防性储蓄动机强,土地市场制度与财政分权推高房价,教育、医疗供给不足提升储蓄倾向。财富与收入差距通过地位寻求动机、社会资本弱化及信贷约束降低消费倾向。少儿抚养比下降、老年抚养比上升、性别比失衡、高等教育扩张、婚姻家庭结构变迁(初婚推迟、不婚增加、少子化)通过预防性储蓄、婚姻竞争及养老储蓄动机降低消费。收入与支出不确定性、风险规避特征、不足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预防性储蓄,低效金融体系抑制消费平滑,负债及购房动机增强目标储蓄。遗产馈赠动机及医疗支出风险使老年家庭偏离生命周期假说预期,在老年时期继续储蓄。中国居民消费率偏低源于居民部门收入占比与平均消费倾向的双重制约。财政分权、市场制度、资本偏向型增长、人口结构变迁、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与金融体系及居民行为特征相互交织,构成了理解中国居民消费不足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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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富、收入分配格局与居民消费不足
无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均强调财富与可支配收入是支撑居民消费的核心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财富与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但是也出现了贫富差距问题,大量研究开始探讨收入分配与中国居民消费不足之间的关系,但却忽略了存量意义上的财富分配不平等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虽然收入和财富分配存在联系,但二者有明显区别:首先,社会资源控制的不平等主要涉及财富分配而非单纯的收入分配。然而,由于数据限制,研究者在实证分析中往往不得不使用收入分配作为代理指标(Bagchi & Svejnar,2015),从而可能掩盖财富分配对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深远影响。其次,存量层面的财富不平等通常高于流量层面的收入不平等,二者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相互独立特征(Semyonov & Lewin-Epstein,2013),仅关注收入分配会低估居民生活条件的不平等程度(Pfeffer & Waitkus,2021)。最后,财富本身能够产生利息、股息和租金等收入,意味着财富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决定收入分配的作用(Zucman,2019)。针对贫富差距居高不下和财富分配被忽略的事实,本节主要分三个部分阐述贫富差距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一是对财富和收入分配各类测算方法进行简要比较,并对各方法的使用情况进行介绍。二是聚焦分析财富与收入分配对中国居民消费不足的解释能力。三是分析居民财富与收入分配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
(一)财富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测算及变迁
关于财富分配问题讨论相对较少。在经济学分析中,财富通常要求可货币化衡量,并且使用扣除负债后的净值部分。李实等(2005)较早给出了居民财富的核算框架,居民财产包括金融资产、房产、生产性固定资产、耐用消费品、其他资产的估计现值、非住房负债及土地等部分。后续国内关于居民家庭财富核算及分布的研究大多遵循该框架(罗楚亮和陈国强,2021;万海远和郁杨成,2022)。关于财富和收入分配问题的讨论集中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从宏观层面来看,财富和收入分配问题主要体现在国民财富分配以及功能性收入分配(或要素收入分配)(洪俊杰等,2024);从微观层面来看,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居民家庭之间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
1.功能性收入分配与国民财富分配
20 世纪 70 年代以前,国际上大量研究关注功能性收入分配,但是由于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劳动收入份额保持稳定,因此该方向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关注度逐步下降。伴随着 20 世纪后期工业化国家劳动收入份额出现下降和世界整体不平等的加剧,要素收入分配的研究又开始兴起。在要素收入分配中,劳动和资本是两大核心要素,其中,劳动收入份额指劳动这一生产要素即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在标准的 C-D 生产函数 中,劳动收入份额即为劳动生产要素的产出弹性 。根据国民经济核算指标,劳动收入份额可表示为如下形式:
在 (1) 式中, 表示劳动报酬总额,而 为国民收入。其中 又可表示为劳动者数量 与人均工资 的乘积。关于劳动收入份额(LS)的定义主要有两种:GDP法,劳动报酬占收入法GDP的比重(没有扣除生产税净额);要素法,劳动报酬占要素成本法增加值的比重(即GDP中扣除生产税净额后的部分)。在具体测算劳动收入份额这一指标时,通常在数据和定义方面存在一定争议,部分学者给出了修正方法(吕光明和李莹,2015;刘长庚和柏园杰,2022)。
从图9可以看出,中国劳动收入份额走势呈现以下特征:第一,1990年至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前夕,GDP法测算的劳动收入份额从1990年的53.4%左右降至2007年的39.7%左右并达到最低值。经济全球化、有偏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以及制度因素等有助于解释该区间内中国劳动收入份额的持续下降(蓝嘉俊等,2019)。第二,2007年后,中国劳动收入份额呈现稳步攀升的势头,劳动力转移、经济周期、有偏技术进步、不完全竞争以及经济全球化等因素解释了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回升趋势(刘亚琳等,2022)。第三,虽然中国劳动收入份额出现反弹势头,但依然低于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刘长庚等,2022),在不同口径下,中国劳动收入份额相较于发达经济低了约10—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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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多关于中国劳动收入份额走势的分析均忽略了国民财富分配这一因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衡量财富不平等的核心指标之一财富收入比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均呈现显著上升趋势。Piketty & Zucman(2014)测算了欧美发达经济体长期以来的财富(资本)收入比变动特征,该指标的快速上升会对要素收入分配产生影响,造成劳动收入份额被压低的情形(皮凯蒂,2014)。
2.规模性收入分配与居民财富不平等
衡量财富与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标众多,包括基尼系数、Atkinson指数、广义熵指数等。其中,基尼系数是衡量不平等常见的指标之一,数值处于0和1之间,基尼系数越大,表明不平等程度越高。但是,上述不平等衡量指标往往较为抽象,难以直观地反映财富或收入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具体分布情况。近年来,在测算财富或收入分位数的基础上,使用各群体财富和收入份额衡量不平等逐渐成为主流(Piketty et al.,2019),这种方法通过明确展示不同群体所占财富或收入的比例,使得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一目了然。
在贫富差距指标构建的基础上,国外研究通常使用高质量的行政数据或者遗产税数据等(Piketty & Saez,2003;Saez & Zucman,2016;Benhabib et al.,2017),进而对收入和财富分布进行较为准确的测算。囿于相关数据可得性,国内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单独使用微观调查数据测算居民收入或财富差距(李实和赵人伟,1999;李实等,2005;Wan et al.,2021),我国居民财富差距高于收入差距,房产财富不平等和城乡之间收入不平等分别贡献了总体财富不平等和总体收入不平等的大部分。但是,微观调查数据面临高净值群体样本覆盖率不足等问题,可能低估收入和财富不平等的程度。二是根据居民收入或财富分布的幂律特征,测算居民家庭收入或财富分布状况(艾小青和祁磊,2021;万海远和郁杨成,2022)。不过,这一方法依然无法解决高净值人群样本缺失的症结,难以克服低估不平等程度的问题。三是在基于收入和财富分布服从幂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微观调查数据和高净值群体数据进行测算(Piketty et al.,2019;Li et al.,2020;罗楚亮和陈国强,2021)。
图10绘制了中国居民财富和收入不平等的演变趋势,主要呈现以下特征:第一,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期,我国居民财富和收入分配差距总体较低,但上升速度较快;前10%群体的收入份额由1978年的27.81%上升至2000年的35.87%,前10%群体财富份额呈现类似变动特征,但财富分配不平等程度明显高于收入不平等。第二,21世纪初期,我国居民财富和收入不平等程度进一步提升,2000—2011年,收入和财富分配前10%群体拥有的收入和财富份额分别增加了7.24个百分点和19.02个百分点,财富不平等的上升速度更快。第三,2012年以来,我国居民财富和收入不平等呈现小幅下降的趋势,但总体差距依旧居高不下,截至2016年,修正后的居民的收入基尼系数约为0.646(Li et al.,2020),而财富基尼系数约为0.8(罗楚亮和陈国强,2021)。通过国际对比可以发现,中国居民财富和收入不平等低于美国但高于以法国为代表的大多数欧洲国家(Piketty et al.,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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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富、收入分配与居民消费不足
1.功能性收入分配与居民消费不足
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会抑制居民消费需求。从理论层面来看,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将从两个层面抑制居民消费。一方面,由于资本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小于劳动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而中低收入群体普遍依赖劳动收入,因此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将抑制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劳动收入反映了商品价格与产能之间的相对关系,如果产能扩张但劳动收入并未出现增长,那么受限于消费者购买力,将引发产能过剩现象。
劳动收入份额对总需求的影响取决于经济增长模式。尽管劳动收入份额的上升可以提高居民消费需求,但其对总需求的影响并不确定。劳动收入份额的上升将会对总需求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效应。一方面,劳动收入份额的增加将通过消费需求促进总需求扩张。另一方面,劳动收入份额的上升将挤占厂商利润和投资,并且劳动收入份额上升导致的劳动力成本提高将通过产品价格降低出口竞争力,引发外部需求萎缩。如果劳动收入份额上升对消费需求的促进作用高于其对投资和外需的抑制作用,则宏观经济属于工资主导型,反之则属于利润主导型(赵峰等,2018)。受变量构建方法和参数估计等问题影响,关于中国经济究竟以利润主导还是工资主导并未达成一致观点。一部分研究认为,中国总需求增长机制主要表现为利润主导型,并且这一特征将随着出口以及投资在GDP中占比不断提升而显著增强(邹薇和袁飞兰,2018)。另一部分研究则认为,当考虑不同因素时,国内需求体制将发生转变,包括净出口在内的总需求体制将由工资主导型转变为利润主导型,原因在于劳动收入份额上升对净出口抑制效应明显(赵峰等,2018)。
2.个人收入分配与居民消费
个人收入分配对居民消费影响无外乎三种观点:一是收入差距会抑制居民消费;二是收入差距会促进居民炫耀性消费;三是收入差距扩张会对居民消费产生非线性效应,这三种效应在我国均有所体现。
关于第一种观点,之所以收入差距会抑制居民消费,主要源于两种理论解释。其一,消费在个人或家庭层面是收入的凹函数(富人的边际消费倾向低于穷人)。国内大量基于消费函数凹性特征的理论和实证文献均认为收入不平等会降低消费率并提高储蓄水平(杨汝岱和朱诗娥,2007)。其二,收入水平的提高本身就具有显示地位的功能,追求地位而积累财富的动机使得收入不平等显著抑制居民消费。现实情况也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张会抑制低收入和年轻家庭的消费性支出,激发人们为提高社会地位而进行储蓄的动机(金烨等,2011)。
关于第二种观点,收入差距促进居民消费源于相对收入假说,该假说强调了人们消费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特别是高收入群体的示范效应。尽管这一理论得到了有效验证,但相对收入假说很快被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说所取代。收入差距同样能解释中国居民家庭炫耀性消费支出行为。例如,收入差距扩张会促使家庭购置面积更大、花费更高的房屋,同时会显著增加家庭的可见性支出以彰显自身地位(周广肃等,2018)。此外,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张,低财富群体的消费攀比效应和追求社会地位动机推高了微观家庭部门债务杠杆率(尹志超等,2021)。
关于第三种观点,源自中国经济发展与体制转型的收入差距会对居民消费产生非线性效应。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面临转型与发展双重任务,其中金融发展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系深刻影响收入差距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巩师恩和范从来(2012)分析表明,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收入不平等和居民消费之间呈负向关系,但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时收入不平等与居民消费之间则呈正向关系。万广华等(2022)发现,在不区分城乡的情况下,中国省级收入不平等与人均消费显著正相关,而城乡分割带来的城乡差异恰是症结所在。
3.财富分配与居民消费
财富分配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从宏观层面来看,财富差距能够通过功能性收入分配抑制居民消费。财富差距的扩张导致资本集中度提高,由此会带来资本收入份额的上升和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张晓晶,2021)。中国收入分配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劳动收入份额持续下降的特征(龚刚和杨光,2010),而中低收入家庭普遍依赖于劳动收入,最终使得居民消费持续低迷(方福前,2009)。此外,资本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小于劳动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资本收入份额提升成为抑制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之一。需要注意的是,财富差距还能够通过扩张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进而影响消费。财富规模本身和资产收益率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富裕家庭较高的资产收益率将使得收入不平等趋于长期化(张晓晶,2021),中低收入家庭较低的财产性收入也意味着他们较难通过资产增值带来消费提升。
从微观层面来看,财富差距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四点。一是消费对资产和收入变动的敏感性随着财富增加而递减。资产的财富效应随着财富增加上升而下降,同时边际消费倾向随着财富增加而递减(Carroll et al.,2017)。二是财富差距通过流动性约束影响居民消费。在信贷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财富的多寡代表了家庭所面临流动性约束的高低,贫穷家庭较低的抵押品价值使得其面临流动性约束的可能性增加(蔡栋梁等,2018)。三是财富地位寻求动机抑制当期消费,这将促使家庭减少消费积累财富以提高自身社会地位(金烨等,2011)。四是财富差距通过社会资本影响居民消费(陈叶烽等,2021)。相较于收入不平等,目前国内关于财富不平等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目前相关研究处于起步阶段,易行健等(2023)的研究表明财富不平等对居民消费的抑制作用大于收入不平等。
(三)财富收入分配不均与消费不平等
居民收入与财富分配是衡量消费或福利不平等的重要指标。通常情况下,存量意义层面的财富不平等程度高于收入不平等,而收入不平等高于消费不平等(Fisher et al.,2022),但由于中国居民家庭面临一定的流动性约束,加之消费保险尚不充分,形成了消费不平等高度接近或高于收入不平等的特有现象(Gradína & Wu,2020)。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消费不平等视角探讨居民之间福利水平变化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1.收入不平等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
对收入不平等和消费不平等之间关系的考察始于Cutler & Katz(1992),他们发现收入不平等和消费不平等之间的演变趋势存在高度的相关性。根据生命周期和持久收入理论,个体的消费水平主要由永久收入所决定。这意味着当家庭面临不确定冲击时可以通过储蓄和信贷等手段平滑暂时性冲击,不同人群之间的消费差距仅取决于持久收入的差距。
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上,可以从收入冲击视角考察消费不平等的驱动机制。一是基于消费保险视角,将收入冲击划分为保险冲击、未保险冲击来探讨消费不平等的变化(Blundell et al.,2008;Kaplan & Violante,2010)。二是考察暂时性收入冲击和永久性收入冲击对居民消费的影响(Blundell & Preston,1998)。三是从收入冲击是否可预期的视角探讨消费不平等的驱动机制(Jappelli & Pistaferri,2000)。识别收入冲击类型对于理解消费不平等变动具有重要意义,收入冲击可划分为预期和非预期冲击、持久和暂时性冲击以及保险和未保险冲击等几类。而在特定样本期内,收入暂时性冲击的方差高于持久性冲击的方差且两者走势可能并不一致,加之中国家庭对各类冲击的部分保险,收入不平等的变化难以直接转化为消费不平等的变化(姚健和臧旭恒,2022)。
2.财富不平等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
财富与资产的多少能够从三个方面影响居民消费。一是资产直接进入居民预算约束方程,资产越多,消费的能力也越高。二是资产本身具有增值的功能和属性,财产性收入的上升会显著促进居民消费的提升。三是当居民家庭收入遭受冲击时,资产可以用于平滑消费并发挥消费保险的作用和功能。因此,财富不平等不仅会造成居民家庭消费能力的差异,同时还会通过收入不平等以及消费平滑能力的差异影响居民消费不平等。有研究从房产不平等的视角为解释我国居民消费不平等提供了实证证据,发现房价上涨仅会促进多套房家庭的消费提升。为了阐述财富不平等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路径,参考Blundell et al.(2008)的研究,居民消费变动及消费不平等的分解公式可表示为如下形式:
其中, 和 分别表示持久性和暂时性收入冲击, 为误差项, 为消费的对数, 和 分别表示持久性和暂时性收入冲击的保险参数,(2)式用来测度居民消费的变动情况,(3)式为居民消费不平等(使用方差衡量)的分解公式。
从财富差距对居民消费不平等的影响来看,一方面,财富本身的增值功能会使得财富不平等通过财产性收入渠道扩大收入不平等(Saez & Zucman,2016)。根据生命周期—持久收入理论假说,财产性收入变化会使得持久收入同方向变动,因而财富不平等会造成居民持久收入的不平等。另一方面,从消费保险的视角来看,根据(2)式,如果居民家庭收入的负向冲击可被完全保险,那么消费将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而财富同样具备消费保险的作用和功能(Fisher et al.,2020)。
五、人口结构变迁与居民消费不足
20 世纪50 年代形成的生命周期—持久收入理论框架在弥补了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不足的同时,也开启了从人口结构变迁角度解释居民消费储蓄行为与国民储蓄率差异的研究路径。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说主要从人口年龄结构角度分析居民消费行为和总和的消费函数,然而并没有考虑资源的代际转移或者遗产问题,也未涉及教育、婚姻以及家庭构成等因素。后续研究逐步将生育行为、遗产馈赠行为、人力资本投资行为等引入消费储蓄模型。从中国的情况来看,伴随着改革开放和计划生育等政策的实施,中国的人口结构出现了显著变迁:一是人口年龄结构大幅变化,少儿占比明显下降,劳动人口占比显著上升然后下降,预期寿命持续增加,老龄化逐步加快;二是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流动人口大幅增加;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未婚人口性别比例明显失衡;四是人口受教育结构快速变化,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占比快速提升;五是婚姻家庭结构变化巨大,结婚年龄普遍推迟,平均家庭户规模持续缩小,三代及以上同堂家庭模式逐步减少。这些人口结构的变化对中国居民消费储蓄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
(一)人口年龄结构变迁与居民消费不足
1.人口年龄结构变迁、居民储蓄—年龄曲线U型之谜与消费不足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快速进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人口增长率”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0—14岁人口占比从1982年的33.6%下降到2023年的16.4%,同期65岁以上人口占比从4.9%上升到15.4%。根据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说,居民家庭在青年和老年时期进行负储蓄,中年时期收入高于消费产生正储蓄,即储蓄—年龄曲线呈现“倒U型”特征,综合导致不会整体出现消费不足现象。但是,基于中国宏观和微观数据对这一假说的检验结果表明,该理论无法完全适用于中国国情。究其原因,中国居民消费行为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居民的消费支出安排具有显著的阶段性;二是在其生命的不同阶段一般都存在特定的支出高峰以及一个相应的储蓄目标;这也意味着中国的经济行为主体很可能不是以一生为跨度考虑效用最大化问题,而是具有分阶段设定目标的特征(余永定和李军,2000)。杨继生和邹建文(2020)研究发现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储蓄行为在45岁左右存在关键转折,45岁之前普遍展现出强烈且随年龄逐步增强的预防性储蓄倾向,由此产生消费抑制,步入45岁之后预防性储蓄倾向开始逐渐减弱,但年龄因素带来的其他消费制约因素如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保障不足、消费谨慎习惯粘性等,使得消费不足依然存在。
当进一步区分城镇和农村家庭后可以发现,农村地区抚养比对家庭消费率呈负向影响(李文星等,2008;李晓嘉和蒋承,2014),这与生命周期假说理论不一致。但是,围绕城镇家庭人口年龄结构和消费储蓄行为的研究未达成一致结论。比如,部分研究认为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对城镇家庭消费率有显著正向影响(李晓嘉和蒋承,2014),但另有研究则发现中国城镇家庭储蓄—年龄曲线在1995年以后变为与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说预期相反的U型,2000年之后尤其如此(Chamon & Prasad,2010)。汪伟和吴坤(2019)指出,年龄—时期—组群(APC)分解法中的共线性识别方法不一致是产生上述分歧的重要原因,在分解中控制了时间趋势后可得出U型特征的储蓄—年龄曲线,且这一结果更为符合中国实际。
2.人口老龄化与居民消费不足
2001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首次突破7%,意味着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3年末,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此外,我国老龄化水平还呈现出明显城乡差异。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农村60周岁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个百分点、6.61个百分点,农村老龄化水平明显高于城镇。
从微观层面来看,人口老龄化对储蓄主要具有两种影响:一是老龄化的负担效应,二是老龄化的寿命效应,老龄化对家庭储蓄率的影响取决于这两种对立效应的相对强弱。通过分析1989—2007年的数据可以发现,生育率每下降1‰,国民储蓄率将上升0.61%;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每上升1%,国民储蓄率将上升0.95%,这说明老龄化的寿命效应可能超过了负担效应。然而,未来随着生育率的持续下降和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家庭的养老负担将不断加重,同时遗赠储蓄亦将逐渐减少,这会削减家庭的储蓄资源,进而可能导致储蓄率出现下降趋势(汪伟,2010)。但是,家庭财富积累的下滑,难免导致长期消费潜力释放乏力。
从宏观层面来看,一方面,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将从供给侧引发一个新的、叠加性的冲击,并逐步扩展至需求侧,导致潜在增长能力进一步减弱从而使得经济增速减慢。老龄化会降低基础设施的投资需求,削弱企业通过投资扩大产出能力的意愿,最终降低资本形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水平。另一方面,劳动力短缺和工资上涨,将加速削弱传统的劳动力比较优势,使国际市场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加快转向其他国家的生产者,从而降低出口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水平。经济增长和劳动力转移的减速,将会使劳动者收入提高速度减慢,进而相应弱化居民消费需求(蔡昉,2021)。
关于以上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具体而言,关于人口变动的动态模型分析主要从两方面揭示老龄化对居民消费不足的影响。一方面,预期寿命延长以及退休时间对工作时间的比例提高,使得在职者为了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而更多地提前进行储蓄从而抑制了消费。另一方面,净储蓄的劳动人口相对负储蓄的退休人口比重下降会直接导致国民储蓄率降低。这两方面的影响力度存在差异,前者的作用远大于后者的作用,带来了国民总储蓄的上升和居民消费率的下降(贺菊煌,2003;汪伟,2010)。寿命延长带来的“未雨绸缪”储蓄动机能解释中国储蓄率在时间上的上升趋势及区域间的梯度差异,储蓄率增长的39%可由预期寿命延长解释。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负担效应会增强,各地区储蓄率会逐渐下降(汪伟和艾春荣,2015)。此外,老龄化对居民消费储蓄行为的影响还与医疗支出风险所引致的预防性储蓄动机以及遗赠动机有关。其中,医疗支出风险所引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将导致老年居民的消费减少约三分之一,其影响力显著超过遗赠动机。相较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所面临的医疗支出风险更为严峻,所受影响也更为深刻,而遗赠动机对他们产生的影响则相对较弱,城镇老年人的消费行为更多地受到退休因素的制约。另外,生存风险还显著改变了老年人在社会预期寿命以上年龄段的消费平滑模式(杨继生和邹建文,2021)。从消费跨期替代弹性(EIS)来看,我国EIS随年龄增长而稳步提升,呈现出明显的生命周期变化规律。微观层面上,年长家庭的EIS相对较高;宏观层面上,在人口年龄重心上移时期以及更年长的经济体中,EIS亦呈现较高水平。这意味着随着财富积累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居民更倾向于重视未来消费(朱超和易祯,2021)。在对分项消费的影响研究上,普遍发现老年抚养比与医疗保健支出显著正相关(王学义和张冲,2013),但是退休后居民家庭将显著降低与工作相关的支出和文化娱乐支出(李宏彬等,2015;邹红和喻开志,2015)。
(二)人口城乡结构转变与居民消费不足
城镇化进程可以通过提升居民收入(邹红和喻开志,2011)、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来扩大消费需求(雷潇雨和龚六堂,2014)。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城镇人口比重的提高并没有带动城镇居民消费份额相应提高,城市化对居民消费率上升的贡献微乎其微。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造成我国居民消费不足的首要原因(范剑平和向书坚,1999)。未来一段时期居民消费的潜在增长点主要在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中西部居民消费增长、养老产品和医疗服务需求增长以及外需回流,若能把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将会显著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方福前,2021)。
城镇化不仅涉及农村居民向城市的迁移,更包括农村居民在劳动、消费、生活习惯、社会行为以及心理准备等多方面与城市生活的全面融合。中国的城镇化与西方发达国家最大的差异在于户籍制度约束,在户籍制度的影响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已经形成城市内部的社会分割,即同一城市内部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新二元结构”和“半城镇化”问题。在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众多农业转移人口既未完全脱离农村,也未完全融入城市,形成了介于城乡之间的“半城镇人口”。目前,我国户籍城镇化进程显著滞后于人口城镇化进程,这种市民化进程的滞后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转移人口的储蓄倾向,限制了其消费能力,同时半城镇化率对城镇居民消费率和消费倾向均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2024年,我国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973万人,其中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为13207万人,占中国总人口比重为9.38%,并且这一数字仍在持续上升。随着我国人口迁移的加剧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长期居留倾向的增强,二元分割程度的提高导致迁移者在现代部门获得较高工资或从事正规就业的可能性降低,进而使得迁移者家庭储蓄率上升。其中,农业户籍的流动人口家庭储蓄率远高于非农户籍的家庭。相对于非农户籍而言,农业户籍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方面更为缺乏,在现居地预期家庭支出的增加推高了预防性储蓄。而城市内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使得部分流动人口从事非正规就业或就业层次不高,增加了其收入风险和失业风险,进一步强化了预防性储蓄。
此外,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回迁意愿也推高了其家庭储蓄率。这些均限制了流动人口作为稳定消费者的作用(谭静等,2014)。农民工群体的高储蓄行为推动了家庭储蓄率和国民储蓄率的上升并造成消费率的下降,这一渠道可以解释2000—2009年储蓄率上升的64.1%(张勋等,2014)。基于此,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对经济增长最直接的影响在于增加居民消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0),若放宽户籍限制,可使2002年移民的人均消费水平提升20.8%,居民总体消费水平提高2.2%,这一差异足以抵消2002—2003年间我国居民消费率下降的47.1%,在2000—2005年间,户籍制度对消费的制约可以解释该时期消费率下降的40.8%至64.2%。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已成为促进居民消费、增强国内市场需求的关键性举措。这一改革不仅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提供更为公平的机会(王伟同等,2024),还能有效提升社会整体消费水平,从而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更为重要的是,户籍制度改革对于推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升级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它能够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城镇化质量,进而助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向更为可持续的发展轨道(蔡昉,2023)。
(三)家庭人口规模、受教育程度以及性别结构与居民消费不足
在家庭规模方面,一般认为家庭规模与家庭储蓄率正相关,较大的家庭规模意味着更多的劳动力和收入来源,同时家庭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能提高家庭的经济效率,然而未来支出不确定性亦相应增加,从而家庭规模越大,积累的储蓄越多。但是,这种一般性规律并非适用于所有家庭类型。例如,家庭成员之间经济联系较为紧密的完整家庭的储蓄率比其他家庭更低(万广华等,2003)。再如,个别群体如农户家庭的规模与储蓄率显著负相关(易行健等,2012),这可能源于农户家庭相对固定的生产风险与生活保障,而收入来源相对单一。综上,家庭规模使得未来支出增加,影响了消费信心。而上述个别群体的家庭在应对未来不确定性时的经济缓冲能力较弱,从而,预防性储蓄动机挤出了消费。
在受教育程度方面,高教育水平在增加当期教育负担和储蓄动机的同时,所提升的人力资本有助于提高未来消费率。一方面,家庭成员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越看重后代教育,其教育负担可能越重,而教育程度的提高也可能意味着更低的时间偏好率,促使家庭提高当期储蓄(刘兆博和马树才,2007)。另一方面,教育提升了居民人力资本,增强了居民的生产和消费能力,优化了消费观念和消费心理,且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家庭越有可能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与工作职位,因而教育有助于提高家庭平均消费率和消费收入弹性,降低储蓄(万广华等,2003;盛来运等,2021)。在对子女受教育程度的研究方面亦存在相反结论。一方面,有研究认为子女就学数量对储蓄有显著正向作用(张金宝,2012)。另一方面,部分研究发现少儿人口占比与家庭储蓄水平显著负相关,其中育儿教育支出增加是少儿人口占比对家庭储蓄产生负向影响的主要原因。家庭教育支出弹性小,父母追求高质量教育并不随着生育孩子增加而降低。此外,家庭育儿决策深受社会网络关系和邻里效应的影响,导致教育支出平等化和教育攀比非理性化,这进一步加重了家庭不合理消费行为,也降低了消费质量(李婧和许晨辰,2020)。
在性别结构方面,性别结构尤其是农村、婚前人口性别的比例失衡,通过竞争性储蓄动机显著提高了家庭储蓄率。根据竞争性储蓄动机假说,我国1990—2007年约60%的家庭储蓄率的上升可以归因于婚前年龄组人口的性别比例失衡。性别比例失衡与婚姻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将会使有男孩的家庭推迟消费,这种竞争性储蓄动机还将通过住房购买等其他大型支出对其他家庭产生溢出效应(Wei & Zhang,2011)。而竞争性储蓄动机的存在又是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中国储蓄率偏高的主要机制之一。在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第二、三类政策带来的农村地区性别比失衡进一步影响了婚姻市场,这不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周俊山和尹银,2011)。不过,子女性别结构对家庭消费储蓄行为的影响还需结合子女数量进行具体分析,若家庭中子女数量不超过两个,有男孩的农村家庭承担着较大购(盖)房压力,集两代人的财力改善年轻一代的住房条件的倾向较高,但是当家中子女数量较多(超过三个),即使家庭中有男孩,家庭的购(盖)房意愿也不强(罗永明和陈秋红,2020)。上述性别结构失衡带来的婚姻市场竞争,影响了相关家庭的消费结构及消费信心,进一步加剧了居民消费的不足。
六、社会保障体系与居民消费不足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与政策理念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并改革完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逐渐提升。中国已初步建成包含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优抚安置在内,功能完备的现代化保障制度,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保障体系仍然有待完善。2020年,我国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仅相当于GDP的3.2%,而同年美国的社会福利开支相当于GDP的18.8%,日本的这一数据为22.02%,德国为26.57%,同为新兴经济体的韩国为8.85%,均远高于我国的支出水平。之所以中国居民消费相对不足,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Chamon & Prasad,2010;易行健等,2015)。
(一)社会保险体系与居民消费不足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主要通过两种渠道对居民消费产生影响。其一,社会保险政策使社会成员在工作期间通过缴纳保险费用,来换取未来退休时的某种稳定收益或医疗支出保障,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储蓄,提升生命周期的总消费。其二,社会保险项目同时又降低了居民工作动力,将社会成员的退休时间相对提前,而工作时间的减少会产生预防性动机,导致人们在退休之前积累更多积蓄来保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这种退休效应引致的储蓄积累会导致居民当前消费水平下降。社会保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取决于这两种渠道相互作用后的净效应(Feldstein,1974)。可以主要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等视角深入分析社会保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1.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不足
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逐年加剧,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一方面会导致居民消费行为发生变动,另一方面老龄人口面临的健康风险会增加其预防性储蓄(袁志刚和宋铮,2000),同时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显著推动居民储蓄增长(沈坤荣和谢勇,2012),从而对居民消费产生抑制作用。养老保险作为缓解居民养老负担并为老年群体提供稳定收入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积极改善了居民的收入分配(戚昌厚等,2025),还可以在老年群体退出劳动岗位后,维持其生活基本需求,降低居民储蓄率,促进消费支出(万春和邱长溶,2005)。具体地,可以重点分析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的养老保险参保与缴费行为以及养老金财富积累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总体而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及参保行为能够显著促进居民消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参保老人的经济独立程度(程令国等,2013),对消费水平提升具有促进作用(张川川等,2015)。对农村居民而言,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逐渐扩大,“新农保”的参保家庭日常消费支出显著高于未参保用户,农户的参保行为提振了家庭消费(岳爱等,2013)。此外,养老保险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可以缓解农村居民消费不平等现象(王延中等,2016),这源自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提高了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周广肃等,2020)。对城镇居民而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双轨制”的养老金制度待遇差异导致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表现出异质性特点,因此城镇家庭社保模式并轨对城镇居民消费需求具有一定的释放效应(王小龙和唐龙,2013)。为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务院2014年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少部分研究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运行未必能弱化预防性储蓄。白重恩等(2012b)的研究结果表明,在2006年之前尽管增加养老保险覆盖率有助于刺激消费,但当给定缴费前收入水平与养老保险覆盖状态时,养老金缴费显著抑制了家庭消费。另外,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对总消费也存在负面影响(杨继军和张二震,2013),导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未达到降低居民储蓄的作用。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外加金融市场完备性不足,居民对养老保险账户的评价不高导致养老金资产对于居民其他资产的替代作用并不成立。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参保家庭的实际费率会随着收入的上升而下降,养老保险给高收入参保家庭带来的高回报能够显著提升家庭当期消费,而低收入参保家庭却面临较重的费率负担,在借贷约束的限制下无法提升居民消费水平(康书隆等,2017)。纵然近些年进行了一系列养老保险的改革,对于缓解储蓄的作用仍然有限。
2.医疗保险与居民消费不足
通常认为,医疗保险能够缓解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提升消费。居民为了规避家庭成员健康风险,首先会选择通过预防性储蓄来保障自身未来医疗支出,家庭中由老年成员和健康感受较差成员所带来的健康风险对家庭消费产生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医疗保险作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而造成损失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不可否认,对于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和降低预防性储蓄具有重要作用(黄学军和吴冲锋,2006)。而这种作用同样会在家庭各分项开支之间表现出异质性特征。例如,臧文斌等(2012)研究发现城镇居民的医疗参保会使家庭非医疗消费支出额度呈现上升趋势,占总消费比重最大的日常生活及其他消费开支与教育支出会受到较大影响。同时,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缓解高额医疗支出担忧,进而提升消费意愿使得家庭人均消费显著增长(黄家林等,2022)。商业健康保险同样缓解了由支出与健康不确定性引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易行健等,2023)。而针对慢性健康及失能风险,我国于2016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政策,于新亮等(2025)发现长护险通过减弱家庭预防性储蓄动机、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和促进子女外出就业等三个传导机制,对农村老年家庭消费尤其是生存性消费产生了显著的激励效应。
农村居民的收入不确定性以及自身的健康风险对于消费的负面影响较于城镇地区更大,这是由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欠缺的医疗保障体系所决定的。健康风险所带来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严重降低了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进而为平滑消费进行预防性储蓄。新农合作为我国农村居民的重要保障手段,对于降低居民医疗支出风险并提升消费意愿具有积极作用(高梦滔,2010;甘犁等,2010)。其中,这一作用在食品消费领域表现明显,对于提升农村居民营养物质摄入量和改善营养摄入结构产生了正向影响(马双等,2010)。不仅如此,新农合的完善同样会促进农村地区耐用品消费水平的提高(丁继红等,2013;蔡伟贤和朱峰,2015)。因此,新农合是农村居民非医疗消费支出的重要驱动因素,这种消费驱动效应甚至高于政府补贴的参合费用。
为更好地提供保障,我国先后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不断通过整合及补充完善,对于缓解家庭财务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这种风险缓解和由此产生的消费释放效应在低收入家庭群组表现得更为明显(何兴强和史卫,2014),甚至在高中低收入家庭之间表现出梯次递减的特征。这是由于低收入家庭的财富水平和对未来风险的应对能力较为薄弱,进而对医疗保险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缓解效应更为敏感。这体现了医疗保险的托底功能在愈发完善,但同时也应看到,医疗保险对于释放消费能力与消费倾向兼具的中高收入群体消费的作用仍然有限。虽然相比较未参保阶段、保障程度较低的家庭来讲,医疗保险对于消费释放确实具有正向作用,但还远未充分发挥出来。
3.失业保险与居民消费不足
我国的失业保险起步较晚,发展程度与制度功能水平较为有限,但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居民消费仍有重要影响。当居民面临失业风险而失去收入来源时,会通过资产变卖、调整家庭耐用品购买频率以及增加劳动供给时间等方式进行家庭自我保险,同时降低当前消费(Hendren,2017)。另外,劳动力流动会致使农村家庭面临不确定性,而且农村居民较高的收入波动与失业风险造成家庭预防性储蓄增加(尹志超等,2020)。失业保险作为保障性项目,可以为居民在面临失业冲击丧失劳动收入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通过增加货币流动性降低就业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收入风险,改善收入预期。当未来收入的不稳定性能够被居民所预期时,失业风险对于消费的负面影响会受到缓解,甚至这种消费抑制效应不再显著(罗楚亮,2004),最终起到稳定及促进失业家庭消费的作用(谢强等,2024)。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长期以来处于较低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障基本生活和平滑经济波动的功能充分发挥,更难以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额外压力。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的提升对于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也无显著影响(唐珏等,2024)。这意味着当前失业保险对于消费不足的改善仍然有限。
(二)社会救助、社会扶贫与居民消费不足
社会救助是国家按照法定标准对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和其他低收入群体所实施的财物救助及生活帮扶制度,对于公民维持基本生活需求、促进资源公平配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有助于维护低收入家庭的生计来源,保障其日常平稳消费支出。卢晶亮等(2014)分析了汶川大地震对农户家庭收入和消费的影响,发现政府发放的生活补助使受灾家庭的消费水平在震后保持较快增长。
对于失去劳动能力和其他低收入的群体,我国社会救助的保障功能主要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脱贫政策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固定收入转移支付,帮助贫困家庭增加食品、教育开支,改善生活水平和福利状况(都阳和Park,2007),以农村低保为代表的社会救助显著提升了贫困家庭的家庭设备服务、教育文娱和医疗保健支出,对多维贫困家庭的影响更大(陈典等,2022)。曹艳春(2016)研究表明,农村低保金对贫困家庭消费支出增长有较强的解释力,但是2011年后作用逐步减弱。此外,精准脱贫作为我国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政策,通过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水平和降低家庭经济风险的方式亦推动了低收入群体消费增长,对于贫困户生存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最终实现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了我国社会救助对于个体家庭的保障功能(尹志超和郭沛瑶,2021)。然而,从宏观层面来看,精准扶贫加速了贫困县尤其是北方地区贫困县的常住人口流失,扩大了地区经济差距(仇童伟,2024),间接制约了其居民福利提升的作用。此外,漏保问题尚未解决,当前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在降低漏保方面,尚未发挥积极作用(王军辉等,2024),瞄准的精准度和效率不可避免影响了社会保障的托底作用。
七、金融发展、家庭资产负债表与居民消费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市场经历了跨越式发展,逐步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金融体系。从消费经济理论来看,居民家庭可以利用金融市场平滑收入波动对消费支出的冲击,同时也可以利用金融市场将资源禀赋和持久收入用于实现整个生命周期的效用最大化,家庭负债也随之产生。根据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数据,我国居民部门宏观杠杆率由1993年12月的8.3%快速上升到2022年9月的62.4%。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公布的数据,2023年所有经济体、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平均居民杠杆率分别为61.8%、71.2%、47.7%。我国居民杠杆率为62.1%,已高于同期新兴经济体的平均水平。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调查显示,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以实物资产为主,住房资产占比近七成,且超70%的家庭负债为住房贷款。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来,房价快速上升,住户部门宏观杠杆率与房价之间呈现高度正相关。由于住房不仅具有投资和消费等多重功能,而且也是可用于获得信贷的抵押品。因此,住房和负债构成了影响家庭生命周期消费和资产配置的重要因素(Attanasio et al.,2012;Iacoviello & Pavan,2013)。鉴于此,国内学者围绕金融发展、家庭资产负债与居民消费等问题展开理论研究与经验分析。
(一)金融发展与居民消费不足
金融发展与居民消费的关系呈现动态演进特征,大致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传统金融发展阶段,二是数字金融发展阶段。这也促使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从单一的收入效应逐步转向技术赋能、结构优化、风险管理等多重效应机制。作为金融发展的一部分,数字普惠金融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仅能够缓解流动性约束,还便利居民支付,这对于促进居民消费具有重要作用(易行健和周利,2018;张勋等,2020)。除此之外,数字金融通过促进农业向非农业的就业结构转型,提升了工资性收入和农业经营性收入,这一就业效应也促进了消费(张勋等,2021)。同时,数字金融发展既提高了居民家庭利用社会关系网络进行风险分担的能力,也提高了居民家庭的自我保险能力,共同提升了居民家庭的风险平滑能力(王勋和王雪,2022)。因此,需要持续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重点着力于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提升农村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和欠发达地区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作用(易行健和周利,2018),还要特别关注数字金融发展对就业结构转型的作用,这是数字金融发展促进国内消费需求的重要机制(张勋等,2021)。
然而,金融发展对消费的影响同样存在“双刃剑”效应。除了上述促进作用,金融发展对于金融素养较低家庭可能带来微观层面负债问题,而当前绝大多数中国居民家庭的金融素养有待提高(吴卫星等,2018),这使得他们在面对复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机会时,可能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和理财能力。负债问题不仅会增加家庭财务风险,还可能引发个人信用危机,进而抑制消费能力,甚至影响家庭的长期经济稳定。
(二)家庭资产与居民消费不足
考虑到家庭资产的可计量性,以及在中国住房资产占比较高的典型事实,有关家庭资产与居民消费的研究多聚焦于城镇家庭的住房资产,主要体现在房产的财富效应和挤出效应。
1.财富效应
家庭房屋资产对消费具有明显的财富效应(张浩等,2017)。一方面,住房价格连续的波动不仅可以通过影响借贷能力而且可以通过预防性储蓄影响家庭经济行为(陈彦斌和邱哲圣,2011;Painter et al.,2022)。同时,住房财富的增加能够缓解流动性约束,从而提高家庭消费水平,并能够显著改善家庭消费结构(尹志超等,2021)。但这一效应会受房价收入比所制约,房价收入比高时家庭消费水平也相应较高,但房价收入比高却显著降低了家庭消费的房产财富弹性(何兴强和杨锐锋,2019)。另一方面,住房价格瞬时的冲击同样可以带来财富效应。例如,以雄安新区的宣布作为房价的外生冲击,其核心地区和周边地区的房价明显上涨,相关受到财富冲击的消费者的支出呈现显著增加(Fang et al.,2022)。而金融市场的发展,房屋按揭贷款为家庭购房带来杠杆,当房屋价值提高时引起的财富效应被放大。但是,不得不考虑,住房同时具有消费品属性,其交易成本及变现难度,进一步阻碍了财富效应的发挥(况伟大,2011;万晓莉等,2017),而只存在微弱的资产效应(李涛和陈斌开,2014)。
2.挤出效应
家庭因购房动机、偿还行为产生流动性约束而减少消费,即房价上涨存在对消费的挤出效应。信贷市场的发展可以通过放松流动性约束和促进跨期消费替代效应来缓解高房价对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邓健和张玉新,2011)。近些年,虽然我国消费金融发展迅速,一些研究仍然得出了挤出效应的结论。一方面,这种挤出是购房动机与偿还行为共同带来的(李江一,2018),二者作用机制不同,挤出的对象也不尽相同,如购房动机通过降低边际消费倾向而主要挤出了食品衣着、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偿还住房贷款使家庭受到更强的流动性约束而主要挤出了耐用品、住房装修维修支出。另一方面,鉴于住房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这种挤出也是住房消费的使用成本及住房投资的机会成本共同带来的,而两者的相对值是影响住房和消费关系的重要因素(杨赞等,2014)。房价上涨的挤出效应在一些特殊群体中更为明显,如有未婚男性的家庭和有房家庭中住房财富较低的家庭(谢洁玉等,2012)、流动性约束较强的家庭(陈健等,2012)。对于租房居民来说,住房则更多地被视为消费品,房价的上涨会加强其预算约束效应和流动性约束效应,从而对非住房消费产生挤出作用(李春风等,2014)。
3.挤出效应、财富效应还是替代效应?
房价对消费的影响还可能呈现出多维度的复合特征,即财富效应、挤出效应和替代效应在不同情境下交替主导。颜色和朱国钟(2013)指出,房价上涨对消费既有资产增值的财富效应,又有为了筹集首付和偿还房贷的挤出效应。当房价处于低增长机制时,对无房户和拥有一套房家庭的消费有显著的挤出效应,只有拥有多套房且人均面积很大的家庭才能享受房价上涨的财富效应。房价上涨存在财富效应,使得自有住房家庭的平均消费倾向提高。同时,房价上涨存在替代效应,使得无房家庭因推迟购房而增加当期消费,从而平均消费倾向也显著上升(杜莉等,2013)。有房消费者家庭资产中住房资产占比高,对高流动性资产产生了挤出作用,抑制了平滑消费的能力。无房消费者高流动性资产中预防性储蓄比例较高,导致中国家庭“财富水平高”与“消费需求相对不足”并存现象(臧旭恒和张欣,2018)。此外,国内有学者对房租如何影响居民消费进行了研究。代表性的研究如,孙伟增等(2020)指出,租金变化通过“住房投资效应”“租金收入效应”“消费替代效应”等渠道影响家庭消费行为,租金下降在短期内能够显著促进家庭消费,租金上涨则对流动人口家庭的非住房消费存在挤出效应(孙伟增和张思思,2022)。
总的来说,由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以及经济个体的异质性,尽管对财富效应、挤出效应、替代效应等多种渠道进行了详尽讨论,家庭资产尤其是住房资产增值影响居民消费的效应仍没有达成统一结论。我们综合目前研究,认为挤出效应和替代效应大于财富效应。因此需要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推进房地产金融创新和市场的发展,将有助于改善居民消费不足。
(三)家庭负债与居民消费不足
在我国家庭部门债务大规模扩张的背景下,适当的家庭债务能够显著促进消费,消费结构也呈现出升级的特征,尤其是风险控制较为严格的信用卡等工具,通过缓解消费者短期流动性约束,显著提升了居民消费支出(熊伟,2014;吴锟等,2020)。但对于消费的促进作用仅限于家庭债务收入比处于合理区间时(宋明月和臧旭恒,2020),否则,家庭负债一方面会通过流动性约束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强化预防性储蓄,降低恩格尔系数,导致福利水平损失(黄彦彦和郭克莎,2021),进而显著抑制家庭总支出(刘哲希和李子昂,2018),尤其在发展型与享受型消费方面(潘敏和刘知琪,2018)。另一方面,家庭债务杠杆会提升财务脆弱性,弱化跨期消费平滑能力的同时强化消费预算约束,进而导致家庭陷入低层次消费路径(李波和朱太辉,2022),杠杆率过高则会抑制消费的增长(高东胜等,2020)。总体而言,家庭债务对消费的促进作用具有明显的区间依赖性。这一现象深刻反映了中国家庭债务与消费关系的复杂性,也凸显了在推进结构性去杠杆过程中,控制居民部门杠杆率过快上升的重要性。从理论层面来看,这不仅为完善中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提供了依据,更体现了分析和解决本土经济问题中的独特价值和理论创新性。
(四)家庭负债与房价协同影响居民消费
由于不同家庭消费行为存在差异,以及住房抵押贷款机制的存在,会自然地促使一部分家庭储蓄,另一部分家庭贷款。尽管前文剖析的家庭负债中也包括房贷,但更多默认了房贷的存量、静态性质,而住房资产价值却因房价波动呈现动态性质。且家庭负债和房价可能存在协同关系,进而共同对消费产生影响。如家庭债务扩张驱动房价上涨,通过房地产价格渠道促使储蓄型家庭增加消费、借款型家庭缩减消费(孟宪春和张屹山,2021),上述家庭债务与房价之间的闭环正反馈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负向全要素生产率冲击下家庭平滑消费倾向的变化。而政府部门通过监管金融中介的房贷业务杠杆来抑制信贷规模,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房价与家庭债务的“逆周期”现象(赵向琴等,2021)。总体来看,促进家庭债务增长与宏观经济发展动态平衡,尤其实现住房价格稳定与居民消费平稳增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在房地产市场和消费市场之间合理地配置信贷资金至关重要。
八、居民消费潜力与居民消费率提升
我国发展阶段转变面临的需求不足问题具有阶段性、长期性特点(郭克莎,2024)。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根据中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而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针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提升居民消费率的问题,有两方面的基础内容:一是,长期内提升居民消费率的潜在优势分析。二是,就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提出一系列制度设计建议,最终提高居民消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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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及发挥长期提升居民消费的潜在优势
1.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挖掘巨大的内需潜力
市场是生产实现的重要载体,市场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因而需求侧的约束是制约经济增长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陈昆亭和周炎,2020)。总结来看,从总需求的角度研究中国的大国优势和发展道路,为构建以内需为主的大国经济发展模式提供系统的理论支持,是中国学者的独特贡献。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应该走以国内需求为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经济发展道路。我国有14亿多人口,具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一些研究就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行了分析。陆铭和李鹏飞(2022)等代表性研究提出了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实现路径,认为城乡和区域间形成统一市场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国经济规模的优势,实现市场规模和分工的相互促进。强化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协同发展,有助于打通内需架构的堵点,让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充分循环起来,缩小各地区消费的需求偏好、需求质量等方面的差异,推动全国市场进一步形成完善的内部循环。打破各省市区的“自我小循环”,推动省际之间分工合作,优化内循环区域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在内循环网络中处于中心地位区域的作用(李敬和刘洋,2022)。
2.人均GDP的持续增长和共同富裕的稳步推进
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是稳定国内消费市场的基础,是提升消费的重要支撑。决定消费支出增加的核心因素在于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从数据上看,我国人均GDP由2000年的0.79万元增长到2021年的8.1万元,再到2024年的9.6万元,处于持续增长态势。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以2019年为例,我国人均GDP同比增速为5.73%,远高于主要发达国家(美国仅1.85%、日本仅0.86%)和全球平均增速1.39%,持续多年位于全球前列。在人均GDP增长方面,学者们也曾作出预测。例如,易信和郭春丽(2018)采用生产函数法对中国潜在增长率的测算表明,2030年人均GDP将达到17289—19132美元。刘长庚和柏园杰(2022)结合劳动收入份额视角的研究,测算发现1978—2020年我国劳动收入仍居于主体地位,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出现止降回升的新趋势。可见,人均GDP和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是释放我国当前及未来消费潜力的巨大优势。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了较高水平,即将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共享发展成果和缩小收入差距是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径应从收入分配方面着手,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有助于促进居民消费(李实和朱梦冰,2022)。
3.新消费业态的兴起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新业态、新模式,在提升居民消费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4)》数据显示,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012年的11.2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53.9万亿元。我国独特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为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内循环提供了重要机遇。与此同时,新电商销售模式也不断涌现,线上线下资源加快整合,拓展了消费场景。马述忠和房超(2021)从跨境电商消费业态出发,认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进一步激发了原有经济规模的需求潜力。另外,供求结构失衡已经构成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只有将扩大消费规模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使规模庞大的居民消费主要通过国内市场来满足,才能使大国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欧阳峣等,2016)。而提升高端产业自主创新效应是推动总消费增长和消费结构改善的关键因素(孙早和许薛璐,2018)。三大产业层次上的供需结构错配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导致国内总需求不足的问题,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促使生产要素顺畅流动,从而缓解产能过剩问题,进一步扩大国内总需求,改善经济内外部平衡(徐朝阳等,2020)。
(二)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制度设计
1.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居民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消费的扩大和国内经济的良性循环。我国收入分配体系建设已取得积极进展,但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因此,充分释放消费潜力,这就要从提升消费能力的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收入水平。主要措施包括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大力发展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创业机会等,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二是改善收入分配。要逐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推动收入分配机制改革,涵盖初次分配的改善和再分配的改进(方福前,2021)。应逐步提高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份额所占比重,缓解我国比较严重的收入分配差距。三是有赖于居民收入结构的改变,主要涉及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结构的调整。应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增加家庭非劳动收入,满足多元化资产需求,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降低资产变现成本,且保证家庭高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比例合理(臧旭恒和张欣,2018)。四是加快中等收入群体扩张。2018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约占总人口的27%,约4亿人。刘世锦等(2022)采用中国家庭收入调查数据(CHIP)测算得到203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有望升至51%,规模达7.5亿人。按照类似速度,到2035年以前,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可能达8亿至9亿人。未来随着中等收入群体的不断扩大,消费升级成为整体大趋势,需求更加多样化、差异化。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经济循环的韧性基础,亦能释放居民消费需求,是实现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基础。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提升居民消费依赖于相关改革政策的推进和落实大幅降低了居民在经济生活中的风险及不确定性。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可以减少未来收入与支出的不确定性,提升居民消费。这主要涵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多个方面。其中,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能够降低预防性储蓄动机,提升边际消费倾向(白重恩等,2012a)。养老保险制度则在总体上显著提高参保家庭消费水平。政府合理分配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缴费负担,能够更好地发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功能,从而起到提振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康书隆等,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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