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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0月10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即非车险业务全面实施“报行合一”,相关规定将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通知》从优化考核机制、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推动非车险业务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与7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其最大区别在于规范中并未明确将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除外,还需进一步解读。
#01
政策解读:“报行合一”核心要求与监管升级
《通知》的发布代表了金融监管部门对非车险监管政策的全面梳理和系统优化,旨在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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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要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这一监管原则此前已在车险、寿险银保、寿险经代等渠道落地,如今终于延伸至非车险领域。
与7月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非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监管范围的表达方式。
《征求意见稿》将非车险定义为“财险公司经营的除车险、农险、出口信用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之外所有保险业务”。而正式通知则明确非车险业务为“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仅排除了“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的情况。
从《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但从常规维度理解,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也属于非车业务,需监管进一步解读。
《通知》对非车险业务提出了多方面的监管要求。在考核机制上,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有效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
在费率管理方面,要求财产保险公司遵循公平、合理、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
《通知》还明确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在手续费管理上,《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不得通过宣传费、技术支持费、防预费等方式变相支付手续费,不得通过虚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02
市场现状:非车险扩容与亏损并存
根据国信证券研究报告数据显示,近年来,非车险业务持续扩容,在财产险总保费中的占比已从2019年的37.1%攀升至2024年的47.4%,贡献接近半数财险保费规模。
2024年行业非车险保费收入达7770亿元,近五年年均复合增速达到10%以上,占财险行业保费收入的46%。2025年上半年,财产再保险市场持续扩容,行业分出保费达1030亿元,为半年分出保费首次突破千亿元,其中非车险分出保费占比近九成(约900亿元)。
随着市场快速增长,非车险领域的恶性竞争和非理性竞争现象也日益突出。
中国人保副总裁、人保财险总裁于泽在今年8月的中期业绩发布会上指出,非车险长期亏损,主要原因在于脱离了保险定价的大数法则。他表示:“大量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通过差异化来降低费率,提高手续费率,这样大数法则的应用就失去意义了。
一直以来,行业内普遍存在手续费虚高、变相返利等市场恶性竞争乱象。部分保险公司通过虚挂中介套取费用等方式突破备案费率,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消费者利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明指出,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普遍通过降费、支付高额中介佣金等方式打“价格战”,导致行业综合成本率攀升、承保利润承压,甚至长期亏损。
这种“内卷式”竞争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引发数据造假、服务缩水等连锁问题,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与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长期以来,非车险业务面临着“增收不增利”的困境。尽管保费规模持续增长,但承保利润却一直不容乐观。2025年上半年,在严监管政策引导下,行业综合成本率同比优化1.3%至96.6%,承保利润率增厚逾3个百分点,推动承保利润达260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这一数据表明,随着监管政策的引导和行业自律的加强,非车险业务经营状况已有所改善,但长期盈利压力依然存在。
#03
行业转型:财险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纪元
《通知》落地实施将对财产保险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推动行业从“规模导向”向“效益导向”彻底转型。
《通知》还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有效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这一政策引导将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表示,从最初车险的“报行合一”,到寿险的“报行合一”,再到非车险的“报行合一”,经验表明,“报行合一”推动促进了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而非以往的恶性竞争和“内卷”。
“报行合一”的实施将重构非车险市场的竞争格局,从以往的价格竞争转向服务和创新竞争。杨泽云认为,以往的“价格战”不可持续。保险公司必须投入产品研发,构建服务生态链,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以创新和服务驱动的竞争格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监管部门加强非车险“报行合一”监管,短期来看,可以倒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模式,如严控手续费、降低规模考核等;长期来看可以促进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提升风控能力与盈利水平。
为确保《通知》有效落地,监管部门还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具体包括:建立“查处—通报—挂钩”三项机制;对已备案的存量产品分阶段开展清理;引导保险业协会逐步推动非车险产品标准化建设;对财产保险公司报备产品进行智能检核等。
整体来看,新政配套措施将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报行合一”在非车险领域得到有效落实。
从车险到人身险,再到非车险,“报行合一”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日趋完善,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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