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浩志
建筑新规:成都允许阳台占比 30%
我开过一个玩笑:有没有可能,一套房子打开门,只有阳台?现在看来,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甚至正在一步步逼近现实。根据最新公布的建筑规范,成都将允许住房阳台占比 30%。
由于阳台面积只算一半建筑面积,实际可使用面积的比例将远高于“套内建面 30%”。换句话说,未来成都会出现“近一半面积都是阳台”的住宅。我确信,这个“阳台”并非大家传统理解中的阳台,而更多会以“阳改房”的形式被包装成室内空间。
楼市低迷,又恰逢国家倡导“好房子”,为了顺利卖地,各地纷纷通过扩大阳台面积“默许”开发商偷面积,以此刺激土地财政。结果,“偷面积”从暗箱操作变成明面标配,甚至进入白热化竞争:一个地块若不允许“偷”面积,可能连问津的房企都没有。于是,城市之间掀起偷面积的“军备竞赛”——你允许 10%,我放开 15%,他直接给到 20%;如今阳台占比已到 30%,未来会不会 40%、50%?毕竟,只要套上“建设好房子需要更多多功能、半户外空间”的说辞,怎么都好使……
前段时间,某一线城市传出“严禁偷面积”的消息,市场一度恐慌。然而连续几块地流拍后,政策又悄悄松动,最终只把“偷花池”列为禁区。不少同行看后哭笑不得。如今,成都再次在阳台占比上“扩军”,其他城市若坐等买地资金全部被成都吸走,显然不会甘心。接下来,会否再来一轮楼盘阳台面积的“大干快上”?我看这波无序竞争已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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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于网络
重要消息:广州自持房能卖了!
关注一则楼市“旧闻”。9 月底,广州宣布了一系列政策:房企自持商品房可对外销售、商办可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业用地可先租后买等。此前我已聊过“商改住”,这次重点说说“自持商品房可售”。也就是当年楼市火爆时,土地出让竞价到顶后,转入竞自持比例的地块上建起来的、原本不可销售的,自持的租赁住房物业。
政策意图很明显:帮开发商渡难关。自持物业若能套现,房企可回笼更多的现金,对于偿债、筹集施工款项等都很有帮助。不过受益面较窄,仅是持有此类自持物业的房企能享受,且广州历年“竞自持”的地块总量并不大。
该政策不算“新”。毗邻的佛山早在两年前已允许房企出售自持物业,只是未公开宣布而已;不少城市也有类似做法,广州算是跟进较晚。
政策落地后,市场可售房源将增加,新房库存放大,本就承压的新房市场压力更甚。好在这类房源总量有限,总体影响尚可控。
楼市下行,通过取消限购、限价等限制性措施刺激市场无可厚非。但修改已出让地块的合同条款,是否损害契约精神?是否对当年未竞得地块的企业造成不公?这些问题值得深思,而且要从法制建设,商业契约精神传承的角度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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