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是对C端企业舆情危机处置能力的一次大考。在这个关键节点上发生舆情,公司上下所有人都在看着,解决不好很闹心。
根据近年来中消协发布的双十一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双十一期间的舆情,主要有以下类型:质量瑕疵、虚假宣传、价格争议(提前涨价之后再“减价优惠”等)、延迟发货、直播乱象等。
双十一期间发生的舆情,极少有彻头彻尾的捏造,往往消费者吐槽的、媒体报道的,都是真事儿。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舆情处置、针对中等舆情进行危机公关?
从法律上说,任何人都有被“辩护”的权利,哪怕是劳荣枝那样的杀人潜逃犯。否则,刑事辩护律师就不存在了,民事诉讼中“被告”的代理律师也大把的不存在了。
而民事方面,“辩护”的空间更大。在这里,结合品牌公关和法律的双重专业与实践,和C端企业的PR交流一些容易出现误区的点——
一、先核实、取证,再逻辑论述,是法律维权基础
实践中,大约六成的企业人员或因意识上的原因,或为了图省事,没有清晰的“先核实、再取证、最后基于事实与证据论述”的过程,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甚至一些法务部人员开展工作时也是这样,最终严重影响维权效果。
二、核心事实存在,不代表内容一定不侵权
实践中,不少消费者和自媒体人也不太清楚这一点,认为反正我“占理”,就随意发表言论。而基于核心事实的扭曲、夸大,显然也是构成侵权的。
同时,就像律师在法庭上打官司一样,“打官司”很大程度上是打证据,大家争辩的是有证据支撑的法律事实。在这方面,不同的人的法律专业技术和经验天差地别。
三、法律意义上的侵权点,和PR认为的品牌伤害点不一样
无论面对的是法院(起诉)还是自媒体平台(投诉),底层逻辑都是让裁判者根据你提供的事实、相关证据以及论述,认定对方不但构成了侵权(无论是名誉侵权还是其他侵权),而且已经达到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该承担包括“停止侵害”在内的民事责任的程度。
而实践中,有的法律意义上的侵权点,可能是PR从品牌公关视角并没有意识到的。
如果一切只顺着老板被一篇稿子点燃了的敏感的情绪,或仅仅从一个PR的本能,针对那些认为对企业品牌影响最大的点去打口水战,实践中的结果,往往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最后结果却是反的。
四、基于法律专业基础上的策划力与传播执行力
C端舆情,绝大多数都有泛法律属性。一旦产生中等规模的舆情危机,把它浇灭而不是错误地越浇越旺最后发展到特大舆情而不可收,法律+公关的复合型能力很重要。
首先是基于法律专业上的预判能力。它直接决定了危机公关传播的策划方向。
一些有经验的法律人,在某些案子还没起诉的时候,就可以预判出结果。比如甲醛引发的消费维权纠纷案,由于甲醛到致病之间的因果关系从医学专业上无法鉴定,因此消费者如果起诉,结果一定是败诉。如果有能力预判出在回个结果,在此基础上做传播策划,则一定事半功倍。
然后是在社会法治调查新闻方面的基本传播认知,以及相关的媒介资源能力。这方面,是相当多的PR的短板。不止一个人问我,这种稿子为什么不能用公司对某个媒体的年框投放额度来直接发稿?
最后,是面对C端舆情的海量化、碎片化、水军化的特点,如何正确的集中处置的问题,以及如何通过黑公关挖掘调查来发现,舆情发生后竞品雇用的自媒体与水军煽风点火、添油加醋的痕迹,对其实现遏制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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