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近日,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各大队持续开展冬季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源头培训、校园宣讲等多重举措,全力筑牢学生出行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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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市局“警察妈妈进校园”活动,组织民辅警深入沈丘县志远小学和志远中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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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警通过生动讲解、趣味互动和有奖问答等形式,向学生们普及了人行横道、注意行人等常见交通标志的含义,并重点讲解了“一盔一带”的安全作用与规范使用方法。民警结合真实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了遵守交通规则、加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学生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现场互动气氛热烈,学生们踊跃抢答,在掌声与欢笑中不仅收获了笔记本等小礼品,更将交通安全知识深植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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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郸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联合汲冢镇中心校开展校车安全专题培训,为校车驾驶员及随车教师拧紧“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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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针对国省道路况复杂、校车通行频繁的特点,民警重点强调校车是承载家庭希望的“移动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宣传人员结合城郊国省道“路宽、车速快、路口多”的实际,剖析了货车密集路段、支路交叉口等安全隐患,指出“路宽提速”“路口抢行”等侥幸心理是重要风险源,提醒驾驶员“多观察一秒,多一份平安”。最后,会议对校车安全运营提出明确要求:严格遵守限速规定,途经村镇、学校提前减速;出车前全面检查制动、转向及安全设施;全程监督学生系好安全带;遇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2月10日,郸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走进汲冢镇京华学校,利用课间时间开展了一场生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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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以漫画和口诀的形式讲解步行、骑行及乘车的安全常识与交通标识。同学们踊跃参与、积极提问,围绕骑行年龄限制、过马路规范等内容与民警热烈交流。民警结合案例,重点强调“未满12周岁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骑电动车”等安全规定。活动最后,民警鼓励学生将安全知识带回家,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切实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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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至10日,太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先后走进县第一初级中学、第一小学和华夏小学,集中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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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警采取“操场公开课+教室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学生日常出行特点,生动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视频,直观呈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重点解读了“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车”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引导学生树牢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规。同时民警还向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传递活动,鼓励学生争做家庭“交通安全宣传员”,将所学知识带回家中,提醒家长在接送学生时规范停车、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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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无小事。通过持续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筑牢校园平安出行防线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周口交警将持续深化警校家社联动,多管齐下,共同编织严密的安全防护网,全力护航学生平安成长路。
信息来源:支队政办室、郸城县交警大队、太康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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