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2026年元旦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移风易俗,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区元旦期间禁燃禁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段2025年12月31日0时至2026年1月3日24时
二、禁止燃放区域
孔目江流域-仰天岗大桥-钟灵大道以东,浙赣铁路线-渝东大道以北,西城大道—中关村路—292县道—纵十五路—纵十四路以西,沪昆高速-狮子口路—横三路以南。
三、温馨提示
(一)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严格遵守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属公职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请广大市民朋友选择在非禁燃区依法、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及时查看公安部门的交通提示提醒,避免因人员、车辆大量聚集,导致交通拥堵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四、相关禁燃法律规定
(一)《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新余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