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不喜欢评论这种社会事件,可能是有精神洁癖。但此刻我又必须推波助澜,让这个人渣早日受到应有的惩罚。
01
2025年6月16日,福建霞浦牙城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15岁少女小君(化名)因一起民事纠纷被传唤,其母在李某支开后离开,留下未成年少女独处密闭空间。判决书载明的细节令人窒息:李某以“可能拘留”为胁迫,实施抚摸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并抽插、射精等猥亵行为。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报告更揭示了罪证的密度——从垃圾桶内侧精液、警服下摆斑迹到藤椅扶手擦拭物,7处生物检材均指向李某基因型。这不仅是性侵害,更是公权力对未成年人的系统性背叛。
![]()
02
奇怪的是:此案的判决量刑畸轻。2026年3月16日,霞浦县法院以强制猥亵罪仅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这个数字与罪行的严重性形成刺眼反差:
李某身为派出所教导员,本应是未成年人的保护者,却利用职务便利将执法场所变为令人发指的犯罪现场。其辩护人曾试图以“被害人单方陈述”质疑证据链,但法院认定“口交事实有物证印证”,驳回辩护意见。
受害人小君案发后多次离家出走,从霞浦到江西跨越三省流浪,更以刀割双臂自残。其母因舆论压力关闭店铺返乡,家庭生计彻底崩塌。这些严重后果在量刑中未获充分考量。
根据《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本应“从重处罚”,但2年9个月的刑期仅占5年法定刑期的55%。对比2023年某网络作家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10年,公权力犯罪的惩罚显然失衡。
![]()
03
此案暴露的不仅是个人堕落,更是系统性监管失灵。李某从警16年,从松城派出所到牙城派出所,其职业履历中未见任何违纪记录。案发后,霞浦县公安局直至判决生效后才启动开除程序,这种“事后追责”模式,恰恰印证了日常监督的缺位。更值得警惕的是,派出所办公室作为执法场所,为何允许单独留置未成年人?办案区的监控是否全程开启?这些程序漏洞,客观上为犯罪提供了便利。
04
迟到的正义就是罪恶的帮凶。
小君父亲张先生的抗诉申请揭示了更深层的矛盾:截至3月20日,受害者未收到任何正式道歉,李某家属与派出所均保持沉默。这种冷漠与李某在法庭上“认罪认罚”形成讽刺对比。当执法者沦为施暴者,受害者面临的不仅是身体伤害,更是对司法信任的二次摧毁。正如张先生所言:“女儿受到的影响是一生的,而施害人只需付出两年九个月的代价。”
05
霞浦:到底是谁在包庇这个在办公室猥亵未成年少女的派出所指导员?是哪个老爷审判业务那么垃圾?
一个身负执法重责的教导员,竟在警徽照耀下的办公室里,将法律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施暴的工具,这种“灯下黑”的罪恶,其破坏力远比普通犯罪更为致命。它摧毁的不仅是受害者的安全与信任,更是整个法治社会的基石。
我们追问“是谁在包庇”,既是要指向某个具体的个人,也要拷问这整套未能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并予以严惩的失灵机制。
霞浦的此案不应成为公权力犯罪的免责样本,历史的经验与教训早已反复证明:迟到的正义,往往就是罪恶的帮凶。 当执法者的警徽蒙尘,唯有高悬的法律利剑与严密的制度笼子,才能守护每个未成年人的安全。
此刻,我们追问的不仅是“谁来守护”,更是要构建一道无法逾越的防线。这防线,是法律对公职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顶格从重、终身追责;是执法场所的全流程留痕、杜绝单独接触的铁律;是监督体系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的彻底转变。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权力不再被滥用,正义不再迟到。
----- THE END------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