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广西一发廊女老板在浴室中不幸遇害,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一枚带咬痕的烟头,让他们在48小时内成功破案——
当年7月11日深夜,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
“警察同志,我这里死人了,你们快来!”
案发现场位于灵川县城内的一家小发廊,发廊的卷帘门是关着的。警方在报警人的带领下,从发廊后门进入了案发现场。
进门左手第一间房屋便是一间简陋的按摩房,紧接着是浴室,而受害人此时正躺在地上。
报警人是受害者的男朋友老李,从他口中得知,受害者名为王凤英、38岁,是桂林市临桂县人,她还是一位单亲妈妈,为了抚养女儿,在灵川县城内开了这家小发廊自力更生。
根据老李所言,当晚7点多,他和王凤英母女在发廊吃过晚饭后,他便带着王凤英的女儿回到住处。
而王凤英则习惯留在发廊内,看看还有没有生意,到了晚上9点才会回家。
可到了11点左右,老李见王凤英迟迟没有回家,便到发廊查看情况,谁知在发廊浴室内看到了倒地不起的女友。
这时便有了开头报警的一幕。
警方在被害人的脖子处看到了明显的掐痕,其随身携带的钱财和银行卡消失不见。
由此,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通过对案发现场的勘察,警方并未发现有价值的指纹和脚印。但距离被害人不足两米的地方,一枚烟头吸引了警方的目光。
这枚烟头上没有灰尘,是在发廊内的灶台下发现的。
老李说,当晚三人吃过晚饭后,他是清理了灶台打扫过地面才离开的。
由此,警方判定这枚带咬痕的烟头是作案嫌疑人留下的。
正常人吸烟一般不会刻意地去咬烟头,所以警方判断凶手在作案时,内心处于挣扎阶段,下意识咬牙一狠心,才留下了这个痕迹。
因这枚烟头是一种名为红双喜的香烟,警方分析,凶手是外地人的可能性居多。
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灵川县大部分人不习惯抽红双喜,抽真龙烟居多。
由于在案发现场搜集到的信息较少,警方决定以 “一枚带有咬痕的红双喜烟头” 为突破口展开调查。
侦查员到商店调查,得知当地红双喜有16元、11元、10元、6元共四种。虽然都是红双喜,但每种烟的烟头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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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过对比发现,6元的香烟和案发现场那根一模一样。
再加上受害者王凤英随身携带的几十元钱也被拿走,警方判断凶手的生活层次应该不高。
正当警方调查杀害王凤英的真凶时,灵川县又发生了两起案件。
7月12日中午12点20分,也就是王凤英遇害的第二天中午。一名出租车女司机林女士报案,声称自己被人持枪抢劫强奸了。
当天中午,林女士在火车站拉了一名男子前往灵川县。可达到目的地后,男子并未下车,而是让她将车开到湘潭村的偏僻道路上。
在这里,男子拿出一把枪抵在林女士的后脑勺上,让她停车,并对她实施了抢劫和侵害。
根据林女士描述,对她实施侵害的男子讲普通话,身高在1米63左右,身形较瘦,年龄在30岁左右,当时穿着短衫短裤,拿的是一把金黄色的手枪。
警方根据林女士所说的信息,在出租车里提取到了疑似嫌疑人的DNA。
7月12日晚上8点多,灵川警方又接到另一名出租车司机李女士的报案。
李女士遭遇抢劫的地点与之前的林女士一模一样,也是被一名持枪的男子抢走了1400多元。
李女士描述的嫌疑人特征,亦与侵害林女士的嫌疑人相似。
一天之内发生两起抢劫案,再加上王凤英遇害案件,让灵川警方的压力越来越大。
王凤英被杀害时,与嫌疑人打斗过程中,用手在对方身上扣下了一部分皮肤组织。
警方将带有咬痕的烟头DNA和王凤英指甲中的皮肤组织进行比对,历经12小时做出的结果证实,两者属于同一个人。
这意味着,只要抓住与DNA匹配的人,“王凤英遇害”案件也就告破。
与此同时,7月13日早上,警方加强了对湘潭村案发地点的排查。嫌疑人一天内在同一地点犯下两起案件,警方判断,对方或许会再次作案。
果然,7月13日下午1点多,事发地出现了一辆红色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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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暗中的民警观察发现,司机还是一名女性,并且车上只有一名男乘客。
车辆停下后,两人在里面谈话,说了几句,似乎起了争执,埋伏好的民警果断冲上前去,控制住了嫌疑男子。
警方通过询问司机杨女士得知,她是被男乘客从桂林火车站骗过来的,刚才他让自己将所有钱都拿出来。
民警将男子带去派出所讯问,从他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搜出了一把金黄色的玩具塑料枪。
经审讯,男子叫曹金飞,29岁,四川绵阳人。
通过前两名受害女司机的指认,曹金飞正是抢劫她们的男子,曹金飞的DNA与与林女士现场提取的DNA吻合,抢劫出租车系列案件告破。
警方对曹金飞进一步调查得知,他早在2000年就因为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于2013年2月刑满释放。
当警方问起曹金飞为何会再次走上老路时,他说:“我在案发前几个月来了桂林,在一个小工厂里打工,但手里钱不够用,便想到了抢劫。”
审讯快结束时,警员按照惯例问曹金飞:“你在桂林还做了什么案子?”
原本只是例行询问,没曾想曹金飞交代,自己四五天前在桂林市叠彩区抢劫了两个发廊女,总共抢了1000多元。
警方听到这一消息时,立即联想到了王凤英发廊遇害案件,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灵川警方根据曹金飞的口供,在桂林市公安局查到了曹金飞犯下的两起案件。
7月8日早上7点左右,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接到了一名发廊女服务员的报案。
当天凌晨2点多,发廊的两名女服务员李某和杨某,被一名男子持枪抢走了400元现金和杨某的一张银行卡,卡里被取走了600元。
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勘查,在发廊玻璃上提取了嫌疑人的指纹,随后又根据杨某银行卡的取款信息,在对应的取款机监控录像处,看到犯罪嫌疑人的样貌。
但由于监控录像模糊,桂林警方未能及时将其抓捕归案。
而就在当天,这名劫犯竟然再次作案。
7月8日晚上9点多,叠彩区芦迪路一家发廊女服务员报警,声称自己遭遇了抢劫。
当晚持枪抢劫的男子是来洗头的,没想到对方洗完头后拿出了枪,将服务员压在地上,枪顶着她的腰部要钱。
服务员出于本能的反抗,再加上她常年按摩的手劲儿足够大,反手便将劫匪的枪支打在了地上,发现枪是假的。劫匪见势不妙,扭头就往店外跑去。
警方在服务员所在的发廊发现了嫌疑人逃跑时没来得及拿的小挎包,在里面发现了一个户口本,一张身份证和嫌疑人的几张照片,身份证和照片上的人正是曹金飞。
那么,王凤英遇害是否和他有关系呢?
警方趁机问道:“你还有没有犯下其他案件?比如这个月11日,发廊一名女老板被杀,是否是你做的?”
曹金飞没有立马回答,反而提出一个特殊的要求——让审问人员给他买一整条红双喜烟。只要审讯人员按照他说的做,自己就如实相告。
审讯人员也没有多说什么,自掏腰包买了一条红双喜烟。
曹金飞知道自己这次插翅难逃,拿到烟后,一边抽,一边大大方方承认自己就是杀害王凤英的凶手。
就在曹金飞承认自己犯罪事实后不久,曹金飞的DNA和带有咬痕的烟头比对结果也出来了,结果证实正如曹金飞亲口所说,他就是杀害王凤英的凶手。
至此,杀害王凤英的案件,历经48小时终于告破。
案件虽然侦破了,但一直有个疑问围绕在警方的心头。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刑满释放、重获人生的曹金飞再次走上歧途?
民警通过了解曹金飞的生平,发现这跟他凄惨的身世脱不开关系。
曹金飞2岁时母亲病故,父亲选择了再婚,却并没有带着曹金飞。
也就是从那时起,曹金飞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从小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在曹金飞的记忆里,父亲没有给过他一点慈爱,有的只是拳脚相向。
外公外婆年岁已大,对曹金飞只是管个吃饭睡觉,根本无从管教,这让他成为了一个性格孤僻又叛逆的孩子。
没有正确人生指路人的曹金飞,在14岁时因为盗窃被劳动改造1年;16岁又因为抢劫强奸被判刑14年。2013年曹金飞出狱后,找到了正经工作,可是,数十年的围墙生活让他跟社会脱节,没有良好的消费观念,导致工资每次发下来没几天就用光了。
最终,曹金飞再次干起了抢劫的行当。
曹金飞在刑满释放一年多的时间里,再次犯案,属于累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经法院审理,曹金飞犯下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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