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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由市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主办、我所协办的新《海商法》培训季第三场专题培训在我所举办。本次培训由市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主任、我所高级合伙人张崇武主讲,围绕新修订《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展开解读。海事律师及港航、货代、物流等相关企业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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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武以 “立法修订-条文变化-实务要点” 为主线,对两大章节内容进行了阐释。针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讲解了适用范围、承运人责任、实际承运人界定、赔偿规则、电子运输记录、货物交付等九个方面的修订要点;就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解读了责任期间完善、赔偿限额并轨、强制责任保险等核心变化。培训过程中,他结合司法实践典型案例,与参训人员就行业高频争议及实务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并现场答疑解惑。
此次培训有效帮助参训人员把握新法核心要义与适用规则,夯实了专业实务基础。我所将继续围绕租船合同、船舶碰撞、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等重点章节开展专题培训,以专业的法律服务赋能烟台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崇武
高级合伙人
工作业绩
自执业以来,先后代理过近百起涉外商事海事领域的各类重大案件,如“山姆”轮及西英船东保赔协会船舶溢油污染案件、“韩进哥德堡”和“畅通”轮船舶碰撞及溢油污染案件等、韩国大邱银行涉外票据承兑纠纷案件、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为烟台环球码头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事局、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及多家船公司、保险公司及货运代理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涉外商事海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社会兼职
山东省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烟台市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专业领域
涉外、商事、海事、国际贸易、保险等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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