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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日益严格的当下,不法分子为牟取小额利益,私自安装GPS定位设备、非法获取并售卖车辆轨迹信息,沦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此类行为严重侵害公民隐私与信息安全,触犯法律底线,必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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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被告人翟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某APP接单,根据APP上提供的车辆信息,秘密在12辆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设备,随后将设备绑定的APP账户、密码提供给雇主,帮助他人非法获取车辆轨迹信息,并从中获利13900元。
最终,翟某在一次安装GPS设备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到案后,翟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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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庭审中,翟某自以为“只是装个设备,赚的钱也不多”。但法律明确规定,车辆轨迹、行踪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公民个人信息。翟某通过APP接单,秘密安装GPS并将账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得他人能够实时追踪车辆位置,本质上就是非法获取并对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翟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翟某系初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理,经评估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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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值得注意的是,翟某并不认识“雇主”,也无法核实对方身份和用途。此类“派单式”安装GPS的行为,极易被用于非法跟踪、债务催逼甚至更严重的犯罪。即便只是赚取少量佣金,这种行为本身就已触犯法律。
任何未经同意获取他人车辆位置信息的行为,不论通过GPS、手机定位还是其他方式,都涉嫌违法。切勿为几百元、几千元的小利,成为他人犯罪的“技术帮凶”。如看到“只需装设备、日结300元”等网络兼职信息,请务必保持警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期数丨2619
供稿丨刑事审判庭 马豪森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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