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江苏鼎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感谢该局历时数月跨省追踪,成功为其挽回重大损失。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起涉及重点学校新建项目LED显示屏“以假充真”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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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锐捕捉线索,火速立案锁定
2025年10月,该局接到江苏鼎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举报,反映盐城某科技公司向盐城某重点学校新建项目销售的某品牌LED显示屏涉嫌假冒。
执法人员迅速开展初查,发现涉案产品外包装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批次,竟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这一反常细节,直接指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以假充真”的违法红线。该局闻令而动,初查后随即正式立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一场与时间赛跑的证据攻坚战就此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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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跨省辨认,铁证层层锁定
线索在手,证据为王。办案人员深知,只有让产品“开口说话”,才能让真相浮出水面。案件主办人孔德浪带队历时数月攻坚,辗转上海、浙江、山东等地,跨区域协调推进。
第一站:销售厂家,辨真伪。
2025年10月30日,办案人员携样品奔赴产品销售厂家。面对专业甄别,销售厂家明确认定:来样led模组并非其原厂生产,而是其外协单位产品。
该销售厂家在回复中刻意涂黑处理了外协单位的名称、价格等关键信息,试图在公章之下构筑信息壁垒。但办案人员锲而不舍,通过细致比对合同条款、供货记录及物流信息,最终锁定该外协单位为山东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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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站:山东厂家,溯源头。
2025年12月3日,专案组转战山东临沂。面对加贴封条的实物样品,山东某电子科技公司作出令人警醒的陈述:“我们不具备生产LED模块的产线条件,所有案涉产品实际由山西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同时,提供了与该公司的采购合同。
关于上述事实情况,该局向山西长治市市监局发送协查函,对山西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及配送案涉产品的事实予以确认。
至此,一条完整的“转包链”浮出水面:合同约定的由某品牌自行生产,实是经过层层转手,最终交付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品牌、产地、生产主体严重不符。名义上的品牌背书,形同虚设。承蒙市监战线同仁鼎力相助、单位同事并肩坚守,案件最终圆满收官,成功为举报人挽回损失。
该局委托具备法定检验资质的单位,对LED模组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GB4943.1-2022的相关规定,未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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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守护民生,长效常态监管
该案的成功查办,不仅是对一起“以假充真”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更是该局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的生动缩影。目前,该局已对涉案当事人依法启动行政程序,并将涉及上游厂家的违法线索依法移送相应管辖机关。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聚焦工程建材、校园设备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让守法者畅行天下,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这是市场监管执法者不变的承诺,也是盐城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笔一画写进人民群众心里的最实在回答。
通讯员 孔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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