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有味道的案例——
乘客在车内排泄司机崩溃发声【乘客车内排泄司机称洗后仍有臭味:花1000多元更换座椅,目前也无法接单】5月28日(采访时间),四川南充。乘客坐网约车在车内排泄,司机崩溃。当事司机陈先生告诉@九派新闻,5月27日凌晨3点多接到订单,乘客一上车,自己就闻到较为浓烈的臭味,行驶中他将4个车窗全部打开,乘客下车后,他还是闻到持续臭味,查看发现后排座椅、脚垫上全是排泄物,甚至渗透到缝隙里。
回忆起这一幕,陈先生直呼太恶心了。他将车开到4S店清洗后,车内仍有臭味残留,朋友坐了几分钟就受不了,只能花1000多元更换座椅,目前也无法接单。他说乘客全程清醒,途中还和男朋友打电话。事发后他报了警,警方表示属于个人纠纷,无法立案。陈先生也联系了平台,试图通过平台联系乘客索要损失,直到目前未有进展。九派新闻新闻就此联系网约车平台,暂未获得有效回复。
5月29日,@滴滴出行 发文回应,滴滴出行表示将帮助陈师傅承担座椅更换、车辆清洁的相关费用,并提供顺心补贴,助力师傅早日恢复正常接单。呼吁广大乘客文明乘车,若途中遇到特殊状况,请及时和司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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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什么憋不住拉裤兜啊,明显就是故意的。时间回到5月27号凌晨3点多的四川南充,网约车司机陈师傅接到一笔代叫订单。女乘客上车后,陈师傅就闻到浓烈臭味,他还以为是鞋底的,全程开着四扇窗没好意思说。到了目的地,乘客下车。陈师傅绕到后排一看,座椅上、脚垫上,全是粑粑,已经渗进了海绵缝隙里。
重点是什么?她全程清醒,还跟男朋友打电话。既不是突发疾病,也不是醉酒失控到失去意识。她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知道车里什么状态,然后平静地下车走人了。
之后陈师傅去4S店深度清洗,然而臭味还是挥之不去,他只好咬牙自费1030块换了后排整张座椅,外加脚垫180,车子也因此停运好几天都接不了单。一个人制造的恶心,居然让另一个人用真金白银和心理创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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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也是在冲上热搜后,滴滴专门出了声明表示平台承担换座清洁费和补贴,然而联系上的叫车人却说“不认识乘车人,联系不上”。这无疑意味着那个粑粑女已经零成本脱身了,代价由平台和陈师傅分摊了。而陈师傅报警后,警方表示属于个人纠纷,无法立案,啊这……
很多人就不理解咋就无法立案了。我还特意查了一下,本案可能还暂时构成不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起刑点的财产损失一般要5000以上,陈师傅的直接损失是1000出头,暂时还没到门槛。
至于寻衅滋事罪,核心在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而粑粑女在网约车后排干的事,虽然恶心到天怒人怨,但车内是相对私密空间,没有打砸抢、没有辱骂威胁司机、没有直接扰乱公共秩序的物理表现,所以确实走不了刑事诉讼。
但问题是,上不了刑罚不代表警方可以什么都不用管,不是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吗——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 第五十九条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在他人财物上故意倾倒污物制造严重污损,造成实质财产损失和使用障碍,治安层面完全可以对得上。粑粑女在清醒状态下明知故犯,将自己的排泄物弄得满车都是,导致他人车辆无法运营、财产受损。
这已经不是什么“个人经济纠纷”了,而是已经踩进了行政违法的地界。就算说不够拘留,至少受案调查、固定身份、出具告诫、记录在案,这都是基本动作,最差最差,批评教育和敦促赔偿也是要的吧?
但警方一句“个人纠纷不立案”就把人打发了,本质上还是一种省事。因为查下去意味着调平台数据、找身份、走流程、做笔录、跟平台扯皮……不如让你俩去法院打民事。可问题是,民事的前提是你能找到被告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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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官方表示“叫车人表示不认识实际乘车人”,这一点实在是太黑色幽默了。订单是代叫的,也就是叫车人留的手机号不是实际坐在车里的人;叫车人说“不认识”,平台就似乎追不下去了,只说在积极配合警方相关工作。
司机目前拿不到侵权人身份,民事起诉都找不到被告,最后再由平台出一笔公关性质的补偿费,于是始作俑者粑粑女就美美隐身了,有的是给她擦屁股的。
“代叫”这个功能,本来应该是为了帮家人朋友叫车,结果却给了蓄意作恶者一件一次性匿名外套。用完就丢,平台追到代叫人那里,代叫人两手一摊“我不认识”,整条链子就断了。一个清醒的成年人,在一辆车里制造了生物性污染级别的破坏,然后完美消失在系统里。
滴滴说承担换座清洁费、给顺心补贴,这对陈师傅来说,这当然是好事,至少止损了,但很多司机遇到这种事连这点都拿不到。这只是平台应该做的,但真正要负起责任来的话,其实还是可以多做几点的。
比如一方面当代叫订单出现严重污损/违法行为的,平台有义务向警方提供完整实名链路,包括实际乘车人的注册身份、支付轨迹、设备指纹等,而不是停在“联系了叫车人,对方说不认识”就到此为止了;另一方面对确认故意污损车辆的乘客,应该永久封禁账号、列入行业黑名单,而不是让她换个手机号就能重新注册。
还有就是平台出的这笔钱,事后应当向实际侵权人代位追偿,而不是做成一笔公关预算或者保险,直接替作恶者给销账了,钱多没处用是吧?
合着好人被恶心完,还得感恩平台的“慷慨仁慈”,坏人拉完一车屎拍拍屁股就走人了,而平台再刷一波“我们坚决保障司机权益”的品牌形象。三方里,唯一一个应该付钱的人没付,问题却已经假装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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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这事,第一反应是骂那个粑粑女,那确实该骂,毫无争议,任何有基本体面的人都该觉得这行为令人作呕。但如果只停在她的性别上是不够的,这不仅仅是一个“系统性偏袒”问题。我们该追问的是:
一个清醒的人,把自己的排泄物弄满别人的谋生工具,为什么可以在一套系统里做到完全零成本脱身?警方的“不立案”是不是在治安层面过于草率了?滴滴平台的“代叫”机制有没有身份核验的兜底,总不能每次都靠“叫车人不认识实际坐车人来切断追责吧?
另外民事追偿的门槛能不能降低一点、取证支持能不能多一点,让一个司机不至于要跟千亿市值的平台拼手速拼资源才能要到自己的损失吧?
陈师傅的车是生产工具,一千块对他来说不是小钱,他要跑多少单才能赚回来?而且这几天都没法出车,损失更是大了去了。更何况那股味道洗不掉的不只是座椅海绵,还有“半夜出来干活,被人当厕所上了还不赔”的憋屈。
写到这我倒是好奇,以往有没有对应案例可以参考一下的?比如要是个男的在车上排便,也会是这样的处理结果吗?诶,随便一查还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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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拉车上案例,都是当场赔钱500起步,所以陈师傅的遭遇就显得极其抽象,没当场锁住车门不让粑粑女下车——当然他也不敢,万一女的强行跳车,或者告他强奸、猥亵那不是更惨了?
所以还是期待一下后续处理结果吧。当然滴滴平台本身也是个抽象派,之前就搞了个女司机女乘客操作,怎么这次没让粑粑女匹配上一个暴脾气女司机呢?真不凑巧,我可是跟吕子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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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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