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很多企业对付超龄员工(退休返聘、60岁以上仍在岗)有一套自以为聪明的“安全公式”:
签个劳务协议→不缴社保→买份意外险→出事私了→责任撇清。
很多老板至今还坚信:人退休了就不是劳动者,属于劳务关系,出了事不用担工伤责任。
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的规章。超龄用工直接从“法外之地”变成了监管重灾区。尤其是工伤这一块,新规划下了死命令:强制参保、商业险不能替代、协议免责无效、未参保企业全额兜底。
作为在连云港处理过数百起疑难复杂工伤案件的律师,今天我把新规里关于工伤的核心条款、企业的致命误区,以及7月1日前必须整改的清单一次性讲透。
新规到底管谁?很多企业都搞错了
新规适用的对象很明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单位管理、拿报酬的人。
不管你叫他退休返聘、劳务工、临时工还是顾问,只要判断标准满足以下3条,就100%受新规保护:
1. 企业安排工作任务;
2. 服从考勤、规章制度等日常管理;
3. 按月发放工资或报酬。
⚠️特别提醒(连云港企业高频踩坑区):
•已领养老金的退休返聘人员✅适用新规,必须参保工伤;
•到了退休年龄但没领养老金的人员✅适用新规,必须参保工伤;
•依法提前退休人员✅适用新规,必须参保工伤;
•弹性延迟退休人员❌不适用(这类人仍属标准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全面保护)。
一句话总结:只要人在你这儿上班、听你管、拿你的钱,年龄再大都要按新规来——工伤必须保。
工伤条款最狠的一条:直接改写超龄用工规则
1.强制参保工伤保险,个人一分不出
根据《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费用100%由单位承担,绝不能转嫁给员工。哪怕你已经领着退休金,单位也必须给你交这笔工伤险。
2.工伤待遇和正式员工完全一样
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正常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甚至工亡待遇,该有的全都有。再也没有所谓的“退休打折”、“劳务减半”。
3.商业险彻底不能替代工伤保险(致命误区)
这是新规最大的突破!官方没有设置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作为替代选项,为超龄劳动者参保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
买100万意外险≠可以不缴工伤。如果发生工伤,商业险赔完后,该给的工伤待遇单位照样要给。如果单位根本没缴工伤保险,对不起,所有法定赔偿由企业自掏腰包,一分不少地全额兜底。
4.“自愿放弃工伤”条款一律无效
有些企业在劳务协议里写上“工伤自理”、“概不负责”。写进去也没用,法律直接视为没写。一旦出事,仲裁委和法院一律不支持这种霸王条款。
5.岗位红线:严禁高危作业
新规明确要求,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入职前必须做健康评估,在岗期间要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如果违规安排导致出事,企业不仅要全责赔偿,还要面临高额罚款。
常见的4种超龄工伤场景,新规后怎么赔?
场景1:退休返聘保安/保洁,上班摔伤。以前算劳务关系,走人身损害赔偿举证难、赔得少;7月1日后,直接走工伤认定,享受同等工伤待遇。
场景2:62岁建筑工人,工地受伤(未参保)。以前包工头推总包,最后员工自己扛;现在有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必须承担工伤责任,没交保险就全额赔付。
场景3:超龄员工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以前劳务关系不算工伤;现在符合视同工伤条件的,同样认定工亡,享受工亡待遇。
场景4:企业只买意外险,不缴工伤。7月1日后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工伤待遇必须给,意外险不能抵扣,还会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
企业最致命的4个误区
❌误区1:签劳务协议=不用担工伤责任
✅正解:看实质管理关系,不看协议名字。工伤是法定责任,任何协议都无法排除。
❌误区2:退休人员不能参保工伤
✅正解:新规强制要求,退休返聘也必须单独参保工伤。
❌误区3:买商业险就够了
✅正解:商业险替代不了工伤。未参保=企业全额赔偿+行政处罚。
❌误区4:超龄员工出事私了就行
✅正解:私了协议不能免除法定责任。员工事后反悔去申请劳动仲裁,企业照样败诉。
7月1日前,企业必须做好的5件
1.全面排查超龄员工:区分是否退休、是否高危岗位,立即调离高空、重体力等危险岗位。
2.废掉旧版劳务协议:删除所有“工伤自理、自愿放弃”等无效条款,重新签订规范的书面用工协议。
3.全员单独参保工伤保险:务必在7月1日前完成参保,不留一个“裸奔”人员。
4.建立健康与安全档案:留存入职体检报告、半年复核记录、安全培训及劳保发放签字记录。
5.规范日常用工管理:考勤、排班、加班审批、工资发放凭证全部留痕备查。
顾继宪律师的实战忠告
对连云港的企业说:
过去靠“劳务协议+商业险”压低成本的时代彻底结束了。超龄用工最大的风险永远是工伤,一次重伤或工亡足以拖垮一家中小企业。7月1日后,合规不是成本,是保命符。强制缴纳工伤保险,反而是帮企业分散天价赔偿风险的最好方式。
对超龄务工的工友说:
7月1日以后,你不再是没人管的“劳务工”,你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劳动者。上班受了伤,一样能认定工伤、拿伤残赔偿。如果企业不给参保、拒赔或者推诿,不要怕,带上证据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走劳动仲裁,法律坚决站在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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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继宪律师,持有企业高级合规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执业律师三重专业资格,专注疑难复杂工伤、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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