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公开征集
“飙车炸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市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广大群众正常生活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证驾驶、未成年人违法骑行、“翘头炫技”等突出违法行为,延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飙车炸街”违法犯罪线索。在道路、商圈、网红打卡点、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驾驶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实施追逐竞驶、高速行驶、“翘头炫技”、制造巨大噪音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改装车辆线索。擅自改装机动车排气、动力、悬挂、外观等部件,尤其是为未成年人提供改装服务的修理厂、改装店、销售点等场所。
(三)未成年人违法骑行线索。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或者家长默许、纵容孩子参与“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四)组织、教唆未成年人参与违法活动的线索。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未成年人参与“飙车炸街”或为其提供车辆、资金、改装服务的。
(五)网络平台传播“飙车炸街”信息的线索。在短视频、社交平台发布、传播“飙车炸街”“翘头炫技”等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0911-2218339(延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来信、来访地址:延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414室(邮编:716000)
专项举报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的“飙车炸街”行为,鼓励学生、家长、老师及热心市民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尽量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详细内容,鼓励提供照片、视频、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便于核查和反馈。
(二)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主动投案自首、检举立功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公安机关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证人、被害人的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3日
来源:交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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