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 年)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 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 号)精神,巩固我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现就做好 2026 年全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拓展专项行动覆盖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制度,全面整治“暗箱操作”行为,从严规范中小学特定类型招生,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统筹,保障学位供给
各地统筹考虑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人口流动、产业布— 2 —局、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建好分县(市、区)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以县域为单位动态掌握校舍资产、教师配备、装备配置等基本办学条件,精准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基础教育学位余缺状况,提前做好预判应对。依据学龄人口变化,在科学全面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后妥善处理好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等,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
(二)严明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一是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普通高中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跨区域掐尖招生。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招生,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二是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从严审批监管。加强对中小学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及特长招生的统筹管理,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经省级审核准予开展的项目,必须—3—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及培养方案。录取结束后,须按规定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名单。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需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内开展,严禁随意扩大实施范围及各种搭便车行为。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小学阶段不得开展此类招生。各市、县(市、区)要组织对辖区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进行摸底,于 5 月 25 日前逐级报送至省教育厅审核。
三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保障起点公平。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或以其他方式违反均衡原则配置资源,造成班际差距。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鼓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编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三)强化关怀,优化入学服务
一是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强化人文关怀。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简化证明材料,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 4 —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二是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各市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加快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减少家长填报信息的数量,缩短材料审核周期。及时修订完善“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报名、审核、录取等全流程“一网通办”。同时,保留必要的线下办理渠道,简化线上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实现入学报名、资格审核、入学通知领取“只进一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报名指引等智能咨询服务。
(四)阳光公开,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市指导县(市、区)建立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中小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须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建立响应机制,指导辖区内热点中小学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各市、县(市、—5—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聚焦学校划片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情隐患、突发安全事件等风险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前置排查学校办学情况,对有停办风险的,要做好预警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学生安置预案,严防学校突然关停等产生的退费、师生安置等问题。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引导。各市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要加强教育类自媒体的引导和监管,对于泛化炒作“教育内卷”“中考状元”“盲盒率”、升学率等话题,以及攻击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为,要及时管控处置,全力营造平稳和谐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对照工作要求,逐项研究落实,加强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实施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实效。各市系统总结梳理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实施情况,对实际入学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查漏补缺,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工作总结。
— 6 —
(二)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开通中小学阳光招生省级举报申诉受理平台,并公布各市举报申诉渠道,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或组织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和质疑,有效化解矛盾隐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加强违规查处。各市要加强对招生期间问题频发、舆情较多县区和学校的指导,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省、市级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6 年5 月12 日
省、市级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省教育厅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投诉举报平台
(http://jyt.shanxi.gov.cn/)
市 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太原市举报电话:0351-3232877举报邮箱:tyygzsjd@163.com
大同市举报电话:0352-2087298举报邮箱:dtsjyjjjk@126.com
朔州市举报电话:0349-8851173举报邮箱:szjyjzxzzjb@163.com
忻州市举报电话:0350-2020589举报邮箱:xzjyjpjkzs@163.com
吕梁市举报电话:0358-8355211举报邮箱:llsjyjzs@163.com
晋中市举报电话:0354-3806625举报邮箱:jzjjk8828@163.com
阳泉市举报电话:0353-2022077举报邮箱:yqjyjjk@163.com
长治市举报电话:0355-2058527举报邮箱:czsjyjjjk@126.com
晋城市举报电话:0356-2066121举报邮箱:jcsjyjjjk@163.com
临汾市举报电话:0357-2682837举报邮箱:lfsjyjygzhs@163.com
运城市举报电话:0359-2022143举报邮箱:ycjjk2022143@163.com
![]()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