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非洲关键矿产资源研究小组
2026年6月3日,莫桑比克总统丹尼尔·查波正式签署新版《矿业与采矿法》。新规的核心条款包括两项关键举措:一是要求所有矿业项目必须向国家让渡15%的免费附带且不可稀释的股权,由国营矿业公司ENM代表政府持股,涵盖价值链各阶段,外资无法实现100%控股;二是原则上禁止未经加工的矿产品或半加工矿产品出口,除非获得特定部长级授权并附有最终实现本土加工的计划。换言之,过去非洲资源国普遍采用的“卖原矿、收租金”的传统模式,在莫桑比克就此画上句号。法案于2026年5月经议会审议通过,议会四个党派全体一致通过了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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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第三大石墨生产国,莫桑比克的此举在全球电池材料需求激增的背景下,具有鲜明的战略意图。石墨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设备的关键负极材料,莫桑比克北部巴拉马矿区由澳大利亚上市公司西拉资源运营,是全球最大石墨矿藏之一。美国地质调查局数据显示,莫桑比克石墨产量位列全球第三,仅次于中国和马达加斯加。此外,莫桑比克还拥有宝石集团旗下的世界最大红宝石矿蒙特普埃兹,以及力拓、淡水河谷此前持有的煤炭资源。新法并非仅针对石墨,锂、稀土、钽铌、锆矿等已被明确列为“战略矿产”,同样适用原矿出口禁令和15%强制国家持股规定。事实上,莫桑比克焦煤和动力煤产量同样可观,根据莫桑比克《2026年经济与社会计划和国家预算》预测,其2026年预计焦煤产量930万吨、动力煤1310万吨。印度是主要出口目的地,占出口总量的近50%,煤炭业务同样面临新法约束。
新规能否追溯适用于现有长期协议下的矿山,目前尚无定论。莫桑比克多数投产矿山依据长期协议运营,矿业主管部门至今未就新规细则对外置评,这给存量外资项目带来了巨大的法律不确定性。在莫桑比克运营的锂矿企业,如今面临着新法强力推行的加工门槛——由于锂原矿出口被禁,若不能配套本地深加工产线,矿权价值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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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资源控制浪潮再升级,中资企业如何应对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莫桑比克的新矿业法绝非孤立事件。近年来,非洲大陆正在密集上演一场“资源主权重构”的大戏。2026年2月,非洲最大的锂资源供应国津巴布韦突然宣布暂停锂原矿及锂精矿出口,并将锂、镍、钴、石墨等14种矿产列为关键矿产,强制引入国家持股。津巴布韦矿业部长直言:“靠运输原石赚取微薄利润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几乎同时,全球最大的钴生产国刚果(金)收紧钴出口配额,并强化执行既有运输本土化法律,要求矿产品公路运输合同50%必须分配给本土运输商。几内亚将铝土矿出口关税提升至10%并强制外资在当地建设氧化铝厂;加纳则宣布到2030年将不再出口任何未经加工的矿石;博茨瓦纳2025年10月实施了新规:政府可持有新矿业项目24%股权,若不行使该股权,矿产公司须将该24%股权出售给博茨瓦纳本地投资者。。这一轮政策联动,覆盖了锂、钴、镍、铝土矿、锰、石墨等几乎全部全球新能源工业的关键原材料品种。用市场分析人士的话说:“家里有矿”的都在开始“捂盘”了。
从“资源出租”到“价值链回收”,是理解这场资源民族主义升级的核心逻辑。传统模式下,非洲资源国将开采权以特许权使用费的形式“出租”给外资企业,以固定比例分享微薄的租金收益。然而随着新能源产业爆发,锂、钴、镍、石墨等关键矿产价格经历数轮大幅波动,资源国逐渐意识到,当他们以固定费率出租矿权时,暴涨的资源红利几乎全部流向了外资加工商和终端制造商手中。刚果(金)在2018年修订《矿业法》前,钴产量占全球七成以上,却未能分享新能源汽车电池革命带来的价值红利,便是典型案例。莫桑比克新法的定向逻辑指向非常清晰:15%国家干股相当于将资源国从“被动收租者”升级为“共同出资股东”,有权分享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股息收益;原矿出口禁令则强制外资将加工环节安置在莫桑比克本土,使石墨、锂等资源必须在当地完成至少初级加工后方可出境。这一政策本质上是将“价值链回收”从理论推向了制度实践,不再允许产业链利润外流到海外加工厂,而是将选矿、冶炼、加工环节牢牢锁定在本土。
莫桑比克推动本土加工已有一个现成榜样。中资企业济南域潇集团在莫桑比克尼亚萨省尼佩佩区布局石墨深加工项目,投资1.5亿美元,建成集勘探、开采、选矿、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石墨工厂,2026年1月正式投产,规划年产20万吨,总统查波亲临落成仪式。该项目的示范意义在于:当大多数矿业企业还在输出原矿时,域潇集团已经提前完成了本土加工布局,不仅没有因新法受到冲击,反而凭借“采—选—加工”一体化的产业形态获得更多政策支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同步投资修建了横跨卢里奥河的桥梁、约110公里的道路和约100公里的输电线路,为当地居民解决了百年未通的交通与用电难题。工厂投产直接解决了800余个本地就业岗位,全面达产后预计用工规模将突破2000人,同时配套建设学校、医院、住房、警察局等公共设施。这样的产城融合模式与新法强调的“矿产收益反哺本地社区”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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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个必须面对的残酷现实是,莫桑比克要真正兑现“价值链回收”的战略蓝图,面临的挑战同样严峻。电力瓶颈首当其冲。跨国矿业巨头南拓32此前宣布,因与莫桑比克政府就供电协议谈判多年未果,计划在2026年3月现有电力协议到期后关停其铝厂,这座年营收超过8亿美元的大型项目极有可能进入维护状态,根本原因在于电价过高、供应不稳,导致运营“在经济上不可行”。矿业加工本质上属于高耗能产业,缺乏稳定廉价的电力供应,任何本土加工计划都难以落地。三一集团在2026年2月与莫桑比克太特省代表团合作会谈中也坦承,莫桑比克及周边区域电力缺口显著,急需发展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议以光储微电网项目为起点逐步拓展至矿山电动化、智能电网等领域。基础设施配套同样面临短板,跨境物流能力不足、港口铁路运力紧张,均掣肘矿产深加工产业的规模化运营。此外,新法能否彻底执行以及政府是否具有足够的监管能力,也考验着政策落地的实际效果。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莫桑比克新法以及非洲资源民族主义浪潮的整体升级,标志着走出去的底层逻辑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过去那种“买矿—采矿—出口原矿—赚快钱”的粗放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未来的生存法则是将加工能力和技术带过去、将产业生态建在当地、将就业和税收贡献给社区。那些能够“采矿+选矿+加工”一体化布局的企业,将获得更加持续的资源保障和更牢固的政策优势;而那些仍在原矿贸易模式下停留的企业,将面临越来越高的经营门槛。2026年4月,中莫两国签署矿产战略合作文件,加上中国自同年5月1日起对包括莫桑比克在内的所有建交非洲国家实施全面零关税政策,这为在莫进行合规深加工的中资矿企,提供了有力的成本支撑。驻莫桑比克大使也明确表示,中方愿同莫方探索能矿资源和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协同发展的合作新路。可以预见的是,资源民族主义的浪潮不会退去,只会愈演愈烈——而中国企业的真正机遇,恰恰蕴藏在从“资源开采者”到“产业链共建者”的战略转型之中。
- 本文为“非洲关键矿产资源研究小组”发表的第5篇研究简报。非洲关键矿产资源研究小组(Africa Critical Mineral Resources Research Group)是一个由专业研究者共同参与的开放式学术观察平台,聚焦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矿产资源政治与地缘博弈。
- 本小组以时评、专题分析、政策解读等形式,追踪非洲矿权政策变动、大国资源竞争、区域治理规则及中非资源合作动态,致力于呈现非洲资源议题的深层逻辑与前沿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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