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
渣土车购车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5〕2号)规定,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奖补政策,加快补贴审核与资金兑付,现将我县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购车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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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及时限
2025年6月26日—12月31日,在我县注册的商砼企业、物流企业,购置并在泸州完成上牌的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新能源渣土车,可按规定申报补贴。
二、补贴标准
1. N2类车辆(整备后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12000kg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补贴2万元/辆;
2. N3类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补贴3万元/辆。
三、申报材料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注册登记证明)。
四、办理要求及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提交申报材料,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收齐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全县补贴审核工作于2026年6月20日前截止。请各企业抓紧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本项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如有疑问,请前往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江县建设路上段231号)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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