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翁源县天地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养殖场因排放畜禽养殖废水严重超出地方标准,被处以罚款40000元,切实筑牢畜禽养殖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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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次案件线索来源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026年5月24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执法人员赶赴涉事养殖场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该养殖场生猪养殖规模达2400余头,为温氏公司合作养殖主体;场内猪舍暂存池违规布设可开关PVC管道,养殖废水经管道直排至场外土坑,并持续向下游泥沟外泄。
执法同步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养殖场土坑、排污管口、下游30米水体开展水质采样检测。监测数据显示,该养殖场外排废水污染指标严重超标!
经后续调查询问、证据固定确认,该养殖场向环境排放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地方管控标准,其行为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向该养殖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在依法履行事先告知、听证告知程序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结合废水多项指标超标3倍以上的违法情节,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处罚裁量相关规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翁源县天地养殖场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执法部门明确告知,养殖场需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足额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将依法按日加收3%罚款滞纳金,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对处罚结果不服,可在60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仁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执行。
此次从严查处畜禽养殖超标排污案件,有力震慑了辖区内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接下来韶关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紧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线索,常态化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排查整治,从严管控养殖污水、粪污排放,严防养殖污染破坏周边水生态环境,守护辖区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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