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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晚上,很多妈妈做了一件事:翻出家里囤的纸尿裤,一个一个看品牌名。
好奇、碧芭宝贝、Babycare——《经济参考报》的报道说这三个牌子检出了甲酰胺,一种欧盟归类为1B类生殖毒物的化学品。
报道还说,山东一家省级临床中心从上百份婴幼儿血尿样本中检出了甲酰胺,浓度“足以造成人体损伤”。
记者自己穿戴了一夜纸尿裤,血液里甲酰胺浓度“翻倍”。
热搜爆了。
直播间下架了。恐慌蔓延的速度比甲酰胺挥发还快。
然后,第一次反转。
6月19日,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发声明:我们从未开展过纸尿裤对健康影响的研究,于兆衍从未提及甲酰胺与纸尿裤有关联。
中国造纸学会也来了:报道在检测依据、数据披露、因果论证上存在“明显瑕疵”。
舆论掉头。
质疑媒体的人越来越多。有人说“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有人说这是制造母婴焦虑。
然后,第二次反转。
6月19日深夜,记者王文志公开了一段录音。录音里,于兆衍说——
“真的是押着我,必须撇清关系。十几个领导坐在那个地方,一脸严肃地看着我。我们书记来了一句:就是你惹的祸。”
“全程没有一个人去关心这些孩子们怎么治疗,这些孩子们怎么检测,这些家长的诉求怎么办。”
“我对这家医院彻底失望。这件事弄完之后,我可能在公卫就辞职了。”
于兆衍在录音里承认,那份否认声明是在医院领导多次施压下被迫签署的,之后由机构内部人员刻意对外流出。
他说他会把实验数据保下来,“总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三次反转,48小时。
现在你来回答我:家里的纸尿裤,扔还是不扔?
没人能替你回答。这才是最可怕的。
一、“检出”两个字,值多少钱?
先说媒体。
《经济参考报》不是小报,王文志不是小记者。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评的“2020年度法治人物”,从业二十多年,数十篇报道获中央领导批示。
他供职的报纸,头版评论常被市场视作政策风向标。
报道至今仍然挂在网上,没有撤稿。
但好记者不等于报道没有硬伤。
这篇报道至少有四个地方,让它在事实层面站不稳:
第一,没给剂量。
整篇报道只用了一个字:检出。“检出”甲酰胺。
多少?不知道。
检测方法是什么?不知道。
检出限是多少?不知道。
样品是哪个批次?不知道。
毒理学有句老话:离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
这话中国造纸学会引用了,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志俊也说了。你可以说我回避问题,但你不给数据,我连回避的资格都没有——因为根本无从判断。
第二,因果链断了。
报道的逻辑是:纸尿裤检出甲酰胺→婴幼儿体内检出甲酰胺→所以是纸尿裤导致的。
中间少了一步:排除了其他来源吗?
甲酰胺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塑料制品、染料、爬行垫、洗护用品、食品包装,甚至普通人尿液中都有背景浓度。
德国一项研究测了47个不从事甲酰胺相关工作的普通人,尿液甲酰胺浓度0.76到5.8mg/L,平均2.4mg/L。吸烟者更高。
报道没有核实那些被检测的婴幼儿到底用了哪些品牌的纸尿裤,也没有排除其他接触途径。
因果链中间缺了一环。
第三,记者自测不严谨。
穿戴纸尿裤一夜后血液甲酰胺浓度翻倍——听起来震撼,但科学上经不起推敲。
初始值可能已被污染,没有对照组,没有重复实验,个体孤证不具备说服力。
杨励医生说:如果基数本身就极低,翻倍后的数值可能依然在安全范围内;反之则需要警惕。浓度翻倍是事实,但它的临床意义——不知道。
第四,证据来源的根基被动摇。
有科普博主发现(引用于网络,本文并未得到明确证据,对该内容存疑。)报道中的检测数据图带有“豆包AI生成”水印,记者后续裁剪移除。
如果属实,这已经不是“不严谨”的范畴了——数据图如果是AI生成的,整个证据链的起点就站不住了。
截至目前,记者一方未对此做出公开回应。
四个硬伤。报道提出的问题是对的,但提出问题的方式不够硬。
那品牌方的回答够硬吗?
三个品牌,三份声明,同一句话:未检出。
好奇晒了检测报告,Babycare说按欧盟REACH法规SVHC要求送检也是未检出,碧芭宝贝说全供应链筛查没有甲酰胺。
听起来很干净。
但“未检出”三个字藏着一个陷阱:检出限。
好奇的检测方法测定低限是1.0mg/kg。低于这个值,仪器判“未检出”。但更灵敏的方法可能测出微量。
品牌的“A样品阴性”不能否定媒体的“B样品阳性”——不同批次、不同生产日期、不同外包工厂的产品,甲酰胺残留可能天差地别。
真正的试金石只有一个:三方共同复测原始留样。目前没有人提这个方案。
媒体的“检出”和品牌的“未检出”,可能都是事实。
在标准空白的前提下,它们甚至不是矛盾——只是不同检测语境下的不同表述。
但焦虑的妈妈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有人说有毒,有人说没有,她该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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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他签字的人,关心什么?
于兆衍的录音,是这整件事最让人心寒的部分。
不是因为他支持了报道——那是学术判断,可以讨论。
心寒的是那个场景:十几个领导坐在那里,书记说“就是你惹的祸”,全程没有一个人问“这些孩子怎么办”。
需要说明的是,于兆衍是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并非毒理学或卫生用品安全领域专家。
他的结论能否支撑报道的因果判断,本身就是一个问号。
但这不影响他录音中暴露的核心问题——一个研究者发现婴幼儿血液中有甲酰胺,机构的反应不是“查清事实”,而是“撇清关系”。
一个省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它的使命是什么?
是保护公众健康,还是保护机构声誉?
当于兆衍发现婴幼儿血液中有甲酰胺,他的第一反应是“测出来了我得说”。领导的第一反应是“你为什么要测这个”。
这已经不是科学争论了。
当一个机构面对公共健康风险时,第一反应是“撇清关系”而不是“查清事实”——问题就不在个人身上了。
我们不知道录音是否完整、是否经过剪辑。
我们也不知道于兆衍最初接受采访时是否完全知情——报道说他“以朋友身份”接受采访,这个说法本身就模糊。
但即使录音只有一半是真的,它暴露的问题已经够严重了:当一个机构面对公共健康风险时,第一反应是“撇清关系”而不是“查清事实”。
这种反应不罕见。
这样的事我们见过不止一次。
说真话的人被追责,沉默的人被保护——这个逻辑一旦成为惯例,下一次出现风险信号时,谁还敢开口?
中国造纸学会的声明也有意思。
它指出报道的三大瑕疵,每一条都有道理——检测依据缺失、因果逻辑断裂、数据未公开。
但它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报道的数据有问题,那正确的数据是什么?学会说“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同步组织行业开展甲酰胺风险专项自查”——自查。
让行业自己查自己。
就像让狐狸看鸡窝。
我不是说造纸学会在撒谎。
我是说,当争论的双方是“提出质疑的媒体”和“代表行业的学会”,公众没有能力判断谁更可信——因为缺少一个双方都认可的裁判。
那个裁判,叫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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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空白,是否是最紧迫的问题?
于兆衍录音暴露的是机构的反应机制出了问题。那么,这个机制里最要命的缺件是什么?
全球范围内,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为纸尿裤中的甲酰胺设定专门限量标准。不是中国落后,是全世界都没有。
欧盟对泡沫玩具有标准——甲酰胺含量超过200mg/kg须做释放测试,28天释放浓度低于20µg/m³;低于200mg/kg直接合规。
法国更严,婴幼儿泡沫产品甲酰胺须低于1mg/kg。
但这些标准全部指向泡沫玩具和地垫,不是纸尿裤。
2021年,法国国家食品、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局(ANSES)尝试过。他们推动对一次性婴儿纸尿裤中的多种化学物质设限——多环芳烃、二噁英、呋喃、多氯联苯。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审查后驳回了,理由是证据不足。值得注意的是,那份提案里根本没有包含甲酰胺——即使在最激进的监管尝试中,甲酰胺与纸尿裤的关联也未被充分确立。
为什么?
不是因为没有风险,是因为风险量化数据不够。
甲酰胺的毒理学数据主要来自动物灌胃实验——大鼠的“未观察到不良反应剂量”是100mg/kg体重/天,兔子是70mg/kg体重/天。
但这些是口服数据。
纸尿裤的接触途径是皮肤,婴幼儿的角质层只有成人的三分之一,吸收率不同,代谢路径也不同。
没有人做过纸尿裤穿戴场景下的甲酰胺皮肤吸收实验,没有人建立过婴幼儿经皮暴露的安全阈值模型。数据不够,标准就立不起来。
中国的情况更尴尬。
现行纸尿裤国标GB/T28004.1-2021只管甲醛、重金属、可迁移性荧光物质这些传统指标,甲酰胺压根不在检测名单上。
强制性国标GB15979-2024规定产品不得添加列入化妆品禁用清单的化学物质——甲酰胺在清单上,所以禁止人为添加。
但它没给检测方法,也没给含量限值。
“不得添加”不等于“不得检出”——生产工艺中的助剂残留是“无意带入”,不是“人为添加”。这条规定管得了故意掺毒,管不住工艺漏洞。
2026年6月1日,GB/T46856-2025正式实施,首次将甲酰胺列为婴童用品VOC释放量的检测目标。
这是进步。
但它只是方法标准——告诉你怎么测,没告诉你测出来多少算超标。
没有限量,检出0.01mg/kg和检出200mg/kg都是“检出”,谁也说不清哪个要命。
标准空白造成了一个荒诞的局面:
媒体说“检出”,技术上没错——仪器确实测到了。
品牌说“未检出”,技术上也没错——在它们的检出限以下,确实没测到。
医院说“从未开展相关研究”,可能是在压力下说的,但即使没有压力,“研究”和“检测”之间的法律边界也足够模糊。
造纸学会说报道“有瑕疵”,从学术规范看确实有——但瑕疵不等于错误,不严谨不等于造假。
所有人都在说“技术上正确”的话。
但拼在一起,就是一场没人能判的罗生门。
标准空白不只是监管漏洞,它是整个争论失去裁判的根源。
没有标准,“检出”不能判违规,“未检出”不能判安全,专家的发现不能成为政策依据,品牌的自证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所有人在真空中各说各话,恐慌就在真空中生长。
十年前的“毒地垫”事件走过同样的路。2010年比利时和法国率先禁止高浓度甲酰胺地垫,2015年前后中国多地质监局抽查发现大面积超标,最终欧盟修订玩具安全指令设下限值。从发现问题到建立标准,用了五年。
纸尿裤可能正在走同一条路。区别是,地垫可以不铺,纸尿裤不能不用。每天12小时以上的贴身接触,婴幼儿的皮肤屏障薄如蝉翼——这条路,等不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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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息恐慌的不是辟谣,是规矩。
最后说一个不太好说但必须说的事。
这轮风波里,还有一个疑点没被充分讨论:商业力量。
深圳步锐科技,一家质谱检测设备公司。
它的创始人公开声称自家设备能检测甲酰胺,“大部分医院没这个能力,有他们设备的只有山东公卫中心”。
创始人还发布了一份“未检出甲酰胺白名单”,其中包含一个据网友指认的不知名品牌——被质疑是否为自创品牌以自证权威。
更关键的是,步锐科技的自研检测设备据公开报道未取得CMA资质认证——不具备出具法定检测报告的资格。
设备没有资质,“检出”的合法性从何而来?
而事件恰好发生在618购物节期间,紧接着三天假期,检测机构无法即时复检,恐慌情绪无人能解。
这套“送检—爆料—热搜—自证”的流量公式,被《南方都市报》《消费者报道》等媒体质疑为可复制的商业操盘。
我说这些,不是给事件定性。
目前没有任何监管部门对商业操盘做出结论,时间巧合也不能当作证据。
但我想指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标准空白会带来灰色地带风险。
如果有明确的限量标准和统一的检测方法,任何人都可以拿样品去有资质的实验室复检,检测结果一锤定音,不存在争论的余地。
没有,就会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的根源,是标准缺位。
这也是为什么,单纯的辟谣无法平息恐慌。
山东省公卫中心的辟谣,让恐慌变成了质疑。
中国造纸学会的声明,让质疑变成了“媒体造谣论”。
但于兆衍的录音又让“造谣论”变成了“权力压制论”。
每一次反转都没有把问题推向解决,只是把水搅得更浑。
平息恐慌的唯一方式,是立规矩。
短期,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检结果必须尽快公布——杭州、湖州已经进驻企业,上海、南京、天津也已启动调查。
检测结果应该包含甲酰胺的具体检出值、检测方法和检出限,而不是简单的“合格/不合格”。
中期,GB/T46856-2025的实施应该加速推进到限量标准阶段。
方法有了,下一步就是回答“多少算超标”这个问题。
参考欧盟泡沫玩具的路径:先设一个保守的释放量限值,再根据实际暴露数据逐步调整。
长期,甲酰胺不应该成为孤例。
纸尿裤国标需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不是等出了事才补漏,而是像REACH法规一样,基于风险信号的持续监测,主动将新发现的关注物质纳入检测范围。
于兆衍说过,他会把实验保下来,总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无论录音是否完整,这句话本身指向一个事实:一个研究者要想说出自己的发现,需要赌上职业和前途。
一个记者,要用录音自证清白。
一个妈妈,要在三种矛盾的声音里自己判断该不该扔纸尿裤。
而标准空白就像一个没有裁判的球场,所有人都在踢球,没有人能判进球。观众越看越焦虑,球员越踢越愤怒。
三次反转之后,不该再有人问“谁在撒谎”。
该问的是:反转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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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脸猫与孙老师
这里是大脸猫李老师的茶舍。 欢迎进来饮一杯清茶,品一篇文章 嚼两个故事。 谈社会热点、读教育百态,品教研日常、学技术尽在此处。 这里的小掌柜是念安,常驻孙老师、猫老师、沈萤。 曾经的热学名师团也在这里。(2016-2026)
【参考来源】
[1]经济参考报.《部分品牌纸尿裤检出甲酰胺婴幼儿健康引关注》[N].2026-06-18.
[2]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关于纸尿裤相关检测情况的声明》[EB/OL].2026-06-19.
[3]中国造纸学会卫生用品专业委员会.《关于“纸尿裤检出甲酰胺”报道相关问题的说明》[EB/OL].2026-06-19.
[4]澎湃新闻.《记者回应“被迫签署否认声明”:已保留录音及实验数据》[EB/OL].2026-06-20.
[5]南方都市报.《纸尿裤“甲酰胺风波”背后:检测机构资质与传播节奏引质疑》[EB/OL].2026-06-20.
[6]消费者报道.《甲酰胺到底是什么?纸尿裤风险该如何判断?》[EB/OL].2026-06-19.
[7]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关于限制纸尿裤中甲酰胺的提案驳回公告》[EB/OL].2021.
[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GB/T28004.1-2021《纸尿裤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S].2021-11-26实施.
[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GB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S].2024-06-25实施.
[1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GB/T46856-2025《婴童用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测试方法》[S].2026-06-01实施.
注:文中于兆衍录音内容据多家媒体公开转引,录音完整性未经独立核实;步锐科技设备资质及商业操盘疑点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截至发稿无监管部门结论;检测数据图水印疑点据科普博主公开指出,记者一方未做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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