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在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表决,任命王文华同志为佳芦人民法庭庭长,王海涛同志为坑镇人民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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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职人员依次进行表态发言,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新岗位要求,谈认识、表决心、作承诺,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任命为全新起点,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司法底线,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成继民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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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新任职人员右臂高举,右拳紧握,目光坚定。他们以庄严的宣誓,立下忠诚履职的坚定决心,许下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郑重承诺 ,以担当践行誓言,用行动诠释初心。
新角色赋予新使命。新任职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坚守司法为民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牢记职责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刘 锐
图片:刘飞娥
编辑:刘 锐
审核: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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