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娱乐圈再度传出重磅消息!
6月25日,香港警方西九龙总区重案组在深水埗采取行动,拘捕了一名29岁的苏姓本地女子,涉嫌罪名是“推广或便利收受赌注”。而这名被捕女子的真实身份,正是号称“首位港产AV女优”的知名艺人——素海霖(原名苏凯琳,艺名:绘丽奈 Erena)。
从曾经风光无限、引爆全港话题的“暗黑之光”,到如今惊动重案组、沦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被捕嫌疑人,素海霖到底是如何一步步亲手砸掉自己的饭碗,踏入这趟浑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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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组深水埗拉人,“特邀女神”翻车
据警方透露,近期发现有非法赌博网站为了招揽赌客,不惜重金聘请具有知名度的公众人物担任代言人,在各大社交平台进行疯狂的宣传与推销。经过重案组深入调查后,锁定了素海霖,并于25日将其拘捕。目前素海霖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7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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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翻车的,是一部她亲自出镜拍摄的广告宣传片。
记者翻查该赌博平台在YouTube的官方频道,发现该平台在简介中极力掩盖其赌博本质,甚至标榜自己是“全港最值得信赖嘅娱乐平台” [1]。在该平台上,素海霖被冠以“特邀女神”的称号,成为该品牌吸引眼球的绝对王牌 [1]。随着她被捕的新闻曝光,该非法赌博网站上由其代言的所有广告影片和海报已在一夜之间被紧急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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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前的狡辩:“我具有亚洲知名度”
事实上,在被捕前夕,素海霖涉嫌代言网赌的事情就已经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当面对《香港01》记者的查询时,素海霖和她的团队曾表现得底气十足,抛出了一套看似“无懈可击”的自救言论:
坚称对象非香港:她辩称该赌博网站在马来西亚是合法登记的,广告面向的是整个亚洲市场,并不是针对香港。
自诩亚洲知名度:面对媒体将她与此前因同样原因被捕的香港网红贝依霖、苏淼淼对比时,她甚至直言:“话晒我都系有亚洲知名度。你同两个香港嘅KOL去比较,有啲唔对称。”
推卸责任至同行:她还表示自己的团队看到有其他比她更出名的艺人都接过类似的广告,所以才选择接受这份工作,并强调自己“奉公守法,绝不鼓吹赌博”。
然而,这番“自作聪明”的辩解,在香港严厉的法律面前,瞬间被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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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脸!证据确凿,最高可判7年
大律师陆伟雄在接受采访时直接撕下了素海霖的遮羞布。他明确指出,素海霖的说法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第16B条,任何人不得明知而推广或便利收受赌注或向收受赌注者投注 [1]。陆律师直言:“不论你的宣传对象是美国人还是英国人,只要你发布广告时身处香港,或者香港人能够接触到这个广告,罪行就已经在香港干犯。”[1]
更何况,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该赌博网站虽然号称在马来西亚登记,但其蚕食香港市场的野心昭然若揭:
网页的语言选择栏里,公然设有中文和英文的“Hong Kong”选项。
网站提供的客户服务联系方式中,赫然使用了香港专属的“+852”字头WhatsApp号码。
网站内涵盖体育博彩、真人娱乐、老虎机等全方位赌博,并自曝在香港拥有大量线上玩家。
在铁证如山面前,任何“面向亚洲”的托词都成了笑话。根据香港法律,涉及推广非法赌博,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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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红、艺人不是法外之地
其实,香港警方近年来对网络KOL、艺人代言非法赌博的打击力度从未减弱。早在2022年,警方就曾高调拘捕了包括贝依霖、苏淼淼在内的7名在社交媒体上为网赌平台开路引流的网红。
遗憾的是,前车之鉴历历在目,素海霖却因为心存侥幸,为了眼前的暴利,不惜以身试法。
素海霖凭借“首位港产AV女优”的标签在亚洲暗黑界一炮而红,本拥有大好话题度与流量,大可堂堂正正走通告、接合法商演。可她偏偏选择了最不该碰的底线。顶着“知名度”的光环,做着违法的勾当,最终只能沦为重案组的阶下囚。
这场风波不仅让她的个人形象彻底破产,更给所有企图利用自身流量在灰色地带试探法律底线的KOL和艺人们,敲响了最沉重的警钟:法网恢恢,流量再大,也大不过法律!
对于“香港首位港产AV女优涉网赌被捕”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公众人物代言这类产品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我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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