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深圳正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已经终本或者明显无财产可供执行,除了干等、被限高、利息一直涨,现在多了一条法律出路——申请执行程序转入个人破产程序,也就是"执转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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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不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自然人执行转个人破产案件:债务人林某因投资失败和给母亲治病欠银行约140万,多个执行案件终本后主动申请个人破产重整,法院经审查认为他诚信且符合条件,裁定从执行程序移送破产审查,仅用一周受理、两个月重整成功,停息、解限高、分期还债。这个案例说明"执转破"在深圳已经不是理论,是实打实可以走的路。
想走这条路的三个硬性条件是:
第一,主体资格。你要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并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养老或医保任意一项——连续满三十六个月。法院会核对居住证、租房记录、社保缴费清单,夫妻一方符合的,另一方可以附随进入。
第二,破产原因。你的执行案件已经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也就是法院穷尽网络查控没找到足额财产,这个"执行不能"状态就是你有破产原因的重要事实依据。注意:债务必须是因为生产经营失败或正常家庭消费如大病、教育等原因产生,赌博、挥霍、恶意转移财产不适用。
第三,诚实而不幸。执行阶段你要主动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查控、没有隐匿或对抗执行。进入程序前须到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参加申请前辅导,签诚信承诺书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一旦查出逃废债,申请直接驳回甚至可以追究拒执责任。
满足条件后,你在执行阶段就可以向执行法院或深圳中院立案庭,提交个人破产申请,通常有稳定收入走重整,债权人同意可走和解,确无恢复能力走清算。执行阶段查控到的财产信息会随案移交给破产管理人,不用你重新举证。首例林某案就是这么做的——从终本执行到破产启动仅一周。
如果你也符合以上条件,建议尽快整理债务清单和近半年银行流水,预约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辅导,主动启动执转破,才有机会停止利息增长、解除限高、重新规划清偿。
我是专做个人破产事务的律师何治军,以上关于“执转破”的解读,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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