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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2026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及办理要点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学生资助工作,落实 “应贷尽贷、便民高效” 工作目标,今年我县推行分时段、多网点下沉受理模式,同步实施首贷远程授权、优化困难认定等便民新政,现将本年度贷款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6 年贷款新政及便民举措
(一)错峰分时段受理
续贷业务自7 月1 日起全面开放线上远程办理;首贷线下业务分两个阶段、三个片区网点分流办理,有效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二)首贷开通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功能
首次申请贷款学生,若父母在外务工无法到场,可线上完成共同借款人授权签约,仅学生本人携带材料即可到网点办理,无需家长陪同到场。
(三)优化现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环节
未纳入预申请名单的学生,但因家庭变故、遭遇自然灾害或确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主动提交村(社区)困难证明、住院票据、借贷合同、残疾证等材料作为认定依据;未携带相关佐证材料的,窗口设置专项现场认定流程,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问询或由学生签署《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完成综合评估,无需群众事后补开证明,切实避免群众 “二次跑腿”。
(四)多点下沉覆盖全域
全县设置城区、江南野三关、江北溪丘湾三处固定受理网点,覆盖全县江南、江北所有片区,就近办理更便捷。
(五)规范贷款资格审核
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工作要求,以下三类情形不予受理国家助学贷款:一是非全日制在读学生;二是在多家银行重复贷款的学生;三是高校毕业年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在校期间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困难事由的。
高校毕业年级学生首次申办助学贷款,须由所在高校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方可予以办理。
二、办理时间与网点安排
(一)线上续贷(所有往年贷款学生)
自7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远程办理,全程线上完成,无需到场。
(二)首贷线下现场受理(仅线下办理时段)
第一阶段:县资助中心集中受理时间:7月15日—7月31日
办理地点:巴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三大片区网点分流受理时间:8月1日—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网点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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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9月15日后不再受理本年度贷款申请。
三、申贷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二)本人及家庭的经济困难,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三)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四)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以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准,到相应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办理所需材料
(一)续贷(远程办理无需到场)
线上更新信息、提交续贷声明,人脸识别完成签约即可。如需线下代办,携带办理人身份证、打印好的贷款申请表。
(二)首贷(线上完成申请后到场签约)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若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2.大学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4.未预申请学生自愿提供的佐证材料(有则携带,无则免交):低保证、残疾证、村(社区)困难证明、住院病历发票、借款合同、多子女就读学生证等,窗口核验原件后当场返还,复印件留存归档;
5.未预申请学生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窗口统一提供)。
六、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 APP, 填写《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 需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填写并签字;
现场资格认定(无预申请学生):窗口签署家庭困难承诺书,办理点工作人员结合佐证材料、现场问询综合认定;
现场签约:按对应时段前往就近网点办理电子借款合同;
选择现场共同借款人办理: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场;
选择远程授权办理:仅学生单人到场,提前完成线上授权;
高校回执录入:学生持《受理证明》到校报到,高校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执录入;
贷款发放:国开行省分行终审后,资金直接划转高校抵扣学费住宿费,结余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七、重要温馨提示
(一)诚信申贷提醒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须如实填报家庭情况、真实提供佐证材料。存在隐瞒、虚报、伪造材料的,直接取消贷款资格;贷款已发放的,需一次性还清全部本息,相关失信记录记入学生资助诚信档案。
(二)还款政策说明
贷款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无需支付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请按期足额还款,避免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八、咨询渠道
1.国家开发银行全国服务热线:95593
2.巴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18-4335912
3.助学贷款QQ群:所有首贷学生办理现场扫码进群,群昵称规范为“毕业高中+首贷年份+姓名”(示例:巴东一中2026张某),相关政策、通知将在群内同步推送。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办贷操作手册(学生端)
巴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日
|来源 : 巴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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