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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了!从七月五日晚间认定“未发现学术不端”,到七月十三日晚上发布公告决定撤销蒋方舟的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在短短七日之内完成了一次极具戏剧性的立场反转。七日之前,校方组织八位专家并聘请法律专家全程参与,对二十三项举报逐一核查,最终仅认定“注释不规范”;七日之后,依据新线索重启调查,认定论文九处与境外期刊论文存在文字重合且未标注引用、未列明参考文献,构成学术不端。这一“七日之变”在舆论场引发复杂解读,有人视之为舆论倒逼下的妥协,有人赞之为有错必纠的良心。而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一堂关于学术治理与行政纠错法治逻辑的公开课——尽管代价是公众对学术调查公信力的短暂动摇,以及一位青年作家声誉的剧烈震荡。(延伸阅读:)
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审视,人大的第二次通报本质上是一次行政主体的自我纠错。马怀德校长作为国内行政法学界的权威,其学术生涯始终聚焦于行政法治与程序正义。在他的学术语境中,行政机关对已作出的错误决定拥有并应当履行自我纠正的义务,这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在要求。人大在接到新线索后并未固守七日前的结论,而是重新组建专家组、启动补充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这一行为本身恰恰体现了对行政法治精神的尊重。自我纠错从来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法治成熟度的标志。一所大学敢于在全社会注视下推翻自己一周前的结论,其背后需要的不仅是勇气,更是对学术规范严肃性的底线坚守。
然而,承认纠错的正当性,并不意味着应当对纠错之前的“裂痕”视而不见。第一次调查动用了八位知名专家和法律专家,历时数月,最终却遗漏了与境外期刊论文九处文字重合这一关键事实。这九处重合并非隐晦的“洗稿”,而是直接的文字重合,且涉及未标注引用这一学术写作中最基础的规范。我们不得不追问,第一次调查中,文献溯源比对是否已经穷尽?对境外文献的数据库覆盖是否足够全面?如果第一次调查足够深入,是否还需要在舆论发酵中启动第二次调查?学术不端调查的核心价值在于其独立性与专业性,而非对舆论声量的回应。当一份由八位专家背书的调查报告在七日内被推翻时,公众有理由担忧,学术调查的公信力,究竟建立在扎实的证据链之上,还是脆弱地依附于网络爆料的偶然性?
第二次调查在程序设计上似乎有了显著进步。通报中特别提及“文献溯源比对、依规问询、听取当事人申辩”等环节,这与马怀德教授长期倡导的行政程序正当性原则形成了呼应。在行政法理论中,学位授予属于典型的授益行政行为,其撤回必须遵循更为严格的法律保留原则与比例原则。人大在撤销学位之前,不仅给予了申辩机会,还组建了新的专家调查组,确保了调查主体的独立性。蒋方舟本人回应“接受人大校方的处理”,至少说明她在程序层面感受到了基本的公正。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也是行政决定可接受性的前提。在这一点上,第二次调查无疑比第一次更加规范、更加审慎。
但,亡羊补牢的深意,从来不在于对“补牢”的赞美,而在于对“亡羊”教训的铭记。第一次调查之所以未能发现那九处文字重合,或许并非专家能力不足,而是学术不端检测机制在应对境外文献、跨语种比对方面存在明显的技术盲区。更值得深思的是,从二〇二五年八月肖鹰教授首次举报,到二〇二六年四月学校正式受理,再到两次通报的发布,整个事件持续近一年,而真正推动调查深化的并非学校内部的常态化质量监控,而是网络舆论的持续发酵。这种“舆论驱动型”的学术治理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治理的惰性。学术不端调查应当是大学学术自律机制的日常运转,而非舆论风暴中的应激反应。如果每一次查处都依赖网络爆料的偶然性,学术规范的严肃性将永远处于不确定的悬置状态。
蒋方舟在回应中向其老师“为此事蒙受的处分”深致歉意,这句话背后是整个学术责任链条的沉重。从第一次通报中导师被暂停招生资格一年,到第二次通报中学位被撤销,责任的天平在七日内发生了显著倾斜。但责任的重新分配不能掩盖一个根本事实:在二〇一九年论文提交之时,从导师指导、开题答辩、论文评阅到学位授予,层层把关机制为何未能拦截这九处未标注引用的文字重合?学术规范教育不能停留在对学生“认知不足”的宽容解释上,而应当转化为贯穿培养全过程的刚性约束。当层层把关机制集体失效,最终由网络举报和两次官方通报来纠正时,我们不得不反思,学术共同体的自我净化能力,是否已经弱到了必须依赖外部舆论才能运转的地步?
人大的七日之变,最终以一种相对体面的方式暂时落幕。学校守住了学术规范的底线,当事人接受了处理结果,公众看到了纠错的可能。但马怀德校长所深耕的行政法治理论告诉我们,一个健康的治理体系,不应以“纠错”为荣,而应以“防错”为本。学术治理的法治化,不是指在犯错之后能够依法纠错,而是指在犯错之前已经建立起足够刚性的制度屏障。现在这种制度屏障显然还不存在,看看过去几年无数个烂尾的学术不端事件就可以知道。因此,我们乐见一所大学拥有自我纠错的勇气,但更期待看到中国高校的学术质量监督机制能够摆脱对舆论倒逼的依赖,建立起常态化、专业化的论文质量回溯体系。唯有如此,“亡羊补牢”才不会成为学术治理的常态叙事,“未雨绸缪”才能真正成为双一流建设的制度底色。
说到底,学术诚信的守护,终究不能靠戏剧性的反转通报来维系,而需要一套在法治轨道上稳定运行的刚性制度。这既是蒋方舟个案留给我们的最大启示,也是所有肩负学术治理重任的高等院校掌门人应当深思的命题。
最后提一句,看到蒋方舟被撤销学位,你猜贾浅浅此刻是啥心情,会不会有一点点慌,还是依旧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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