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及其辖属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合计被罚290万元。
![]()
具体来看,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被罚款155万元,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被罚款35万元,光大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被罚款100万元。
与此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米某某、蒋某、孙某、彭某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张某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朱某某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田某和刘某某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管理和信贷业务合规性的持续关注与严格监管。
丨来源:全搜索观察综合报道丨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中所有观点不构成任何指导和买卖意见!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