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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消费保平台收录“你我贷”相关投诉24203件,涉诉总金额2.56亿元。
据悉,“你我贷借款”平台的母公司为嘉银科技,嘉银创立于2011年6月18日,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为严定贵,总部在中国上海,2019年5月10日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常年保持高额营收利润,却持续深陷金融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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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专门约谈你我贷等5家头部助贷平台,直指息费披露、催收、个人信息保护等多重乱象;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即将落地,叠加2025年10月实施的助贷24%综合成本红线,平台长期依赖的拆分收费、外包催收模式将迎来全面合规约束。
息费、催收乱象集中爆发
消费保2026年上半年投诉统计显示,你我贷投诉核心问题占比清晰:霸王条款15.37%、利息问题13.71%、高利贷12.89%、暴力催收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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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首要诉求为退还违规收取的各类服务费,占比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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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一:担保服务费、贷后服务费事前不披露,拆分收费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据中国消费者报道,消费者陈先生在你我贷借款6300元,申请页面仅展示本金、基础利息,放款后每期账单新增一笔担保服务费,客服称费用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收取,拒绝退费。平台账单截图显示,除本息外,账单固定列明担保服务费、贷后服务费两类附加收费;有用户向客服索要完整借款、担保协议,被以“助贷机构无法查询放款方”为由拒绝提供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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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消费者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指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助贷平台负有完整披露全部融资成本的法定义务,不能以“第三方收费”免除告知责任。若未以弹窗、显著提示方式单独确认担保服务协议,直接扣划担保费属于无法律依据获利,借款人有权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同时2026年8月施行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明确,利息、担保费、增信服务费全部计入综合融资成本,线上借款必须强制弹窗展示全部息费年化标准,未明示不得放款。
乱象二:外包催收违反监管禁令,骚扰第三方、泄露债务隐私
多起用户维权案例证实催收违规常态化。
案例一:消费者朱女士在你我贷平台办理分期借款,剩余两期欠款,主动申请按法定利率重算账单,抵扣超额服务费、担保费后一次性结清。在本人全程保持畅通、主动协商的情况下,平台外包催收使用多地陌生号码频繁致电干扰生活,工作人员言语施压、态度恶劣。消费者要求平台官方重新核算合规结清方案、停止第三方骚扰、永久屏蔽紧急联系人外呼,并限期给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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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消费者管先生在你我贷存在借款,因收入波动逾期但从未失联。平台委托多家外包机构催收,频繁拨打私人电话、发送含虚假立案、上门核查内容的恐吓短信,还以联系亲友、单位相威胁,违规泄露债务隐私;催收方拒绝出示授权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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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平台拆分收取利息、担保费、服务费,未完整公示综合成本,多笔借款综合费率超出法定保护上限。消费者提出仅由官方对接协商,终止涉事第三方催收合作、禁止联系亲友,并退还超额收取的各类费用抵扣欠款。
根据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催收机构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第三方催收、不得散布借款人隐私、不得冒用司法机关名义恐吓、不得高频骚扰;助贷平台作为委托方,对合作催收机构全部违规行为承担主体管理责任,发现违规必须终止合作并移交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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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上海市检察院
监管提前预警
2026年3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公告,针对互联网助贷乱象,约谈你我贷借款、分期乐、奇富借条、宜享花、信用飞五家平台运营机构,提出五项硬性整改要求,完全对应前述投诉高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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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营销宣传,清晰完整披露全部借贷息费;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禁止滥用通讯录、工作信息用于催收;依法合规开展催收,杜绝软暴力、第三方骚扰;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约谈发布仅2天后,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联合印发《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定于2026年8月1日实施;叠加2025年10月1日落地的助贷新规,形成“息费披露+利率上限+催收管控”三重监管约束。
你我贷运营主体归属纳斯达克上市企业嘉银科技(JFIN),公开财报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撮合贷款1290亿元,营业收入62.22亿元,净利润15.36亿元,同比增长45.36%;即便2025年四季度助贷新规落地、行业收紧,全年仍维持高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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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高利润与海量投诉形成反差,核心源于平台涉嫌拆分收费业务模式:将担保、服务类高额附加费剥离至第三方合作机构收取,借款前端仅展示低名义利息,规避息费完整披露义务;催收、收费业务全部外包,出现违规纠纷时以“第三方独立行为”推诿主体责任,拉长消费者维权链路。
多重监管政策落地
2025.10.1助贷新规:24%综合成本刚性封顶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要求,所有增信服务费、担保费必须并入综合融资成本,不得拆分至第三方单独收取,综合年化不得超过24%;平台不得直接向借款人收取任何服务费,银行需完整公示全部收费项目。
2026.8.1《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彻底消灭隐性收费
新规覆盖银行、助贷、小贷全品类个人贷款,硬性要求:
所有利息、担保费、贷后服务费、逾期罚息统一计入综合融资成本,逐项列明收取主体、金额、年化标准;
线上借款必须弹窗展示完整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长,借款人确认后方可签约;
明确提示:除已明示项目外,合作机构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贷款相关费用。
新规采用“新老划断”,8月1日后新增借款严格执行;存量借款监管同步加大投诉核查力度,未提前明示的超额息费可协商抵扣或返还。
2026.9.30《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规范前端借贷宣传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严禁“低息、免息”虚假诱导借贷,借款页面必须前置完整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禁止先放款、后扣费的套路营销,从源头遏制息费隐瞒乱象。
结语
从半年2.4万件投诉、监管专项约谈,到8月息费明示新规落地,互联网助贷依靠拆分隐性收费、外包违规催收获利的粗放模式已失去合规空间。监管政策层层收紧,本质是补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短板,倒逼平台回归“信息撮合”的助贷本源。
对借贷用户而言,申请贷款前务必核实全部综合融资成本,留存完整页面证据,遭遇隐瞒收费、违规骚扰可依法维权;对助贷机构而言,透明披露息费、压实外包管理、妥善处理客诉,才是长期稳定经营的唯一路径。
【声明:以上所有数据均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不代表其他平台或企业总体投诉解决情况。】
文丨子不语
数据支持丨海宝
转载授权请加微:xiaofeidianzi-ce
部分内容综合自新华社、中国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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