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大消息。
两部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手甩出一张王炸:居民把财产装进离岸信托,以及通过离岸信托拿收益,必须回国申报,全额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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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对普通农老百姓没啥影响
但是在高净值圈层,直接炸窝了。
我先简单说一下合格声明
一是在设立离岸信托,不管你是股票,房产还是啥,征收20%税率
二是在存续环节,你这个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收20%税率
三是在终止环节,就是你全部信托财产清算时,信托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有一点要注意,不管是居民离岸信托还是非居民离岸信托,都一样。
那么这个什么时候征收呢?
上面态度很明确——倒查
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倒查
这条公告的本质一句话就能说清:离岸信托不再是"税务避风港",它被正式纳入居民个人全球所得的征税链条,设立、存续、终止三个环节全都要交个税。
你看,一个都逃不掉。
这背后不是新设税种,而是把《个人所得税法》里"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纳税"这条老原则,第一次细化到离岸信托这种特定工具上。
以前给大家讲过,离岸信托这玩意,妥妥的富人的“避税天堂”
两部门对着记者直言,一些人通过设立离岸信托做财富传承、跨境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从而实现转移资产、隐匿财富及逃避税。
一句话概括:离岸信托这个富人们的“保护伞”,塌房了。
先给各位看个数据。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末,家族信托余额为6435.79亿元。
但是到了2025年三季度末,家族信托存续规模已突破9500亿元,增长50%
都说这几年经济难,环境差
但是只能家族信托规模反而还增长了50%?
原来不好的是我们,而他们一直很好,很好很好那种。
以前做家庭离岸信托是咋操作的呢?
来看恒大吧,过去是怎么把钱弄消失的
典型的操作是:把公司的股权、名下的房产、甚至现金,一股脑塞进一个开曼群岛或者BVI(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信托里。
法律意义上,这笔钱“不属于”恒大了。
这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BUG:
赚了钱,不用交税;想传给儿子,不用交遗产税;就算国内生意黄了,这笔钱谁也动不了。
这就是所谓的“风险隔离”。
因为信托下的财产,具备独立性。
再直白点,就是你欠下的债,和你的信托财产,是两码事。
但这次的新规,牛逼在哪?
它不管你法律上是谁的名字,它只看“实质控制权”。
直接把信托的三个环节全锁死了:
- 装进去的时候: 立刻交20%的个税。
- 放着不动的时候: 也得交20%,以前你不分红,税务局就拿你没办法,现在不行了。
- 最后分钱的时候: 再来一刀,清算叫20%。
真的是刀刀见血。
这等于告诉所有富人:别玩“左手倒右手”的游戏了,只要你是中国的税收居民,你的钱跑到天涯海角,也是我的菜。
很多人搞不懂,为啥富人这么迷恋离岸信托?
除了避税,最核心的需求是“家丑不可外扬”和“防败家子”。
前段时间,某地产大佬离婚,前妻在海外信托分走了几百亿。大家才惊觉,原来顶级富豪早就给自己留好后路了。
离岸信托就像一个超级保险箱:
- 防婚变: 装进去的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防二代: 可以设定条款,孙子年满35岁才能取本金,防止一夜挥霍。
- 防债主: 公司破产了,信托里的钱拿不走。
这听起来很美,对吧?
但在我看来,这玩意儿本质上是“富人的特权堡垒”。
当普通人老老实实交社保、交个税的时候,一部分富人却在利用信息差,把巨额财富转移到法律盲区,既不承担社会责任,又享受着资产增值的红利。
这次政策的出台,逻辑其实很简单:你要享受中国市场的红利(钱是在中国赚的),就要承担中国的纳税义务。
想既摘果子,又不施肥,天下没那么便宜的事。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偏偏是从2026年1月开始算起?
两个字:缺钱。
四个字:共同富裕。
大家都知道,地方债压力大,社保缺口大,实体经济需要输血。
哪哪都需要钱啊。
这时候,那万亿规模躲在海外避风的“私房钱”,不正好可以查查合法合规。
更重要的是公平二字。
如果勤劳致富的人税负沉重,而资本运作、转移资产的人反而逍遥法外,这对普通人来说是极大的不公。
这次新规,本质上是在重塑财富伦理:在中国,赚大钱可以,但别想独善其身;做资本家没问题,但别做“逃离者”。
早该走这一步的,晚是晚了点,但走得非常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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