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无小事,分毫疏忽酿事故。日常出行中,机动车分心驾驶、非机动车违法上路、安全防护缺失等行为,都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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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要经过
2026年03月06日17时11分许,在贵港市金港大道工商建材市场路段,莫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廖某某,沿金港大道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行驶。同一时段,李某驾驶桂RR***1小型轿车,沿金港大道北侧同向行驶。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李某驾驶小车右转驶入北侧非机动车道,过程中未仔细观察路面动态、未确保安全通行,与直行的莫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此次事故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莫某某、廖某某两人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经交管部门现场勘查、调取证据、综合研判,明确本次事故各方当事人违法及过错情况并认定:
1、李某驾驶机动车右转驶入非机动车道时,未遵守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规范,疏于观察路面通行状况,违规侵占非机动车道通行权益,操作不当是引发本次事故的核心原因之一,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存在明显过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2、莫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存在过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同车乘车人廖某某无责。同时,莫某某所驾摩托车未依法登记、未投保交强险,且驾乘过程未佩戴安全头盔,但上述违法行为与本次碰撞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仅作违法记录依法处置。
安全提示:
本次事故是典型的机动车转弯进路口未仔细观察+机动车无证违法上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具有警示意义。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变道、转弯、借道通行时,必须提前观察、减速慢行、礼让直行车辆,坚决杜绝分心驾驶、违规占道,严守安全操作规范。无证驾驶、车辆无牌无证、脱保上路等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更会大幅提升道路通行风险,一旦引发事故,驾驶人需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及法律后果。
图文:港北一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梁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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