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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江苏省公安厅
发布《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
新规将于2026 年 9 月 1 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旧版规定同步废止。
新规细化电动自行车上牌、变更、过户、注销、补换号牌全流程
事关每一位电动自行车车主
快来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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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求
新规明确,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完成注册登记、申领统一号牌,无牌车辆禁止上路。购车后可享受30天缓冲期,凭购车发票或登记受理凭证即可临时通行,无需等待正式号牌。
仅符合新国标、具备CCC强制性认证的车辆可正常上牌,部分地区试点智能射频芯片号牌。上牌需验车,并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
同时明确三类禁止上牌情形:不符合新国标、无CCC认证车辆;合格证、购车信息涂改与实车不符车辆;私自拼装、改装、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动车辆结构的车辆。
2.电动车登记要求
车辆登记信息发生变动,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包含车主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更改,以及车主跨市迁居等情况。
省内跨市居住迁移,可直接在现居住地交管部门办理转入、换发新号牌,无需返回原登记地。若车辆存在违规改装、档案信息与实车不一致,将不予办理变更业务。
3.电动车转移登记
电动车发生买卖、所有权转移的,现车主需在车辆交付30日内办理转移登记。
省内交易可异地通办,可选择原登记地或现居住地办理;车辆跨省迁入、迁出江苏,按对应属地规则办理。违规改装、档案信息异常的车辆,无法办理过户,私下交易不过户将留存交通安全隐患与权责风险。
4.电动车注销登记
车辆遗失灭失、质量退车、迁往省外、报废停用或使用满10年,车主需主动办理注销登记。
针对超期未注销车辆,交管部门将先行告知,逾期未办理的,将公告号牌作废,车辆彻底失去上路资格。同时,被依法撤销登记的车辆,交管部门将直接注销档案。
5.号牌补换领
号牌丢失、破损,车主可申请补换领业务,办理时需验车、提交身份证明,破损号牌需上交旧牌。若核验发现车辆实车信息与登记档案不符,将不予办理补换业务。
相关政策细则、办理标准及权威要求→《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
距离9月1日新规落地仅剩不足1个月
建议车主提前自查车辆状态
合规骑行、安全出行
来源 | 江苏省公安厅
编审 | 周雨轩 张竞丹(实习)
二审 | 郑倩倩
三审 | 尚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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