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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告官”的行政官司,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对抗”“漫长”“胜诉难”。但您知道吗?行政协议纠纷案件,法院同样可以主持调解,而且调解结果一样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近日,贵遵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的行政案件,就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我们针对此案与大家聊聊:行政案件中的“调解”,到底怎么调?对老百姓意味着什么?
一、案情速览:一套安置房引发的“拉锯战”
原告李女士因2017年棚户区改造,与征收部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在多年后接房时,她发现安置房存在面积“缩水”(主张差近30平方米)、楼面开裂露筋等质量问题,且过渡安置费发放也有争议。她一口气提出7项诉讼请求,包括补面积、修质量、支付双倍安置费、不退还已发费用、不承担差价、协助办证等。
被告是某区土地房屋征收储备中心,第三人涉及街道办、开发公司及案外人。这类案件,若硬碰硬判决,不仅周期长,还可能面临执行难、矛盾升级。但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李女士自愿接房、分期补缴差价,放弃其余诉求。
至此,该案行政争议纠纷,在贵遵律师事务所的诉讼代理下,通最终过行政调解方式解决,让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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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法要点:行政案件也能调解?法律依据在这里!
很多人误以为“行政案件不能调解”,其实是对行政法律的片面理解。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行政协议案件(如征收补偿协议、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等)属于可以调解的范围。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尊重双方意愿,寻求利益平衡点。
在本案中,法院正是依据该条规定,组织各方当事人坐下来“谈”,最终才达成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化解行政纠纷。
三、调解的优势:比判决更“活”的定分止争之道
相比一审、二审、再审的漫长程序,行政调解有三大现实好处:
1.效率高——本案从立案到调解书送达,周期远短于普通判决;
2.成本低——诉讼费减半收取,当事人无需承担鉴定、评估等额外开支;
3.履行快——调解书明确约定了分期付款、接房时间等具体内容,且赋予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既给缓冲空间,又有法律兜底。
更重要的是,调解能真正化解实质性矛盾——李女士拿到了明确的接房时间表,开发公司也获得了合理的差价补偿,双方不再“赌气”,而是“履约”。
四、律师视角:调解不是“认输”,而是“止损”
在本案中,原告曾提出7项诉求,涉及面积、质量、费用、办证等多个维度。但诉讼不是“全有或全无”的赌博,理性的诉讼策略是抓大放小、核心诉求优先。
该案纠纷经过多轮沟通,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协助当事人厘清了以下几点:
1.面积差额计算是否准确?——双方重新核算;
2.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居住?——调解中明确整改责任;
3.过渡费是否该双倍?——综合政策与履约情况,适当让步。
最终达成的协议,既保障了李女士按期接房的核心利益,又通过分期付款减轻了她的经济压力,同时为开发公司回收了合理资金。双赢,才是调解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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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贵遵律师给被征收人的三点提醒
1.签了协议不等于“一锤定音”——若征收方未按约履行,你有权起诉,且可以请求调解;
2.诉讼请求要“切实际”——不是提得越多越好,要围绕合同约定和法律依据,抓准核心痛点;
3.调解书效力等同判决——各方一旦达成调解,对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必再打官司。
综上,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指出:“民告官”不再是“鸡蛋碰石头”。在行政协议领域,法律赋予了老百姓通过调解平等对话的权利。本案的圆满解决,正是行政审判“刚柔并济”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贵州贵遵(重庆)律师事务所将始终秉持专业、务实、共赢的理念,在行政争议、征收拆迁、合同纠纷等领域,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如果您也遇到类似困扰,欢迎联系我们——用调解的艺术,让纠纷不再“死磕”。(王小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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