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征兵全流程信息管控措施》和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实际,现将征兵工作有关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征兵工作主要安排
应征入伍的程序包括:网上报名、初检初核、体检政考、役前教育、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等。
1.网上报名。8月1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适龄青年可登录“中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根据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学校武装部指引,在中国征兵网点击“初检初核”,选择医院进行初检。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
2.初检初核。应征青年到选择的医疗机构进行初检;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根据报名信息,对应征青年进行初步核查,并会根据初检初核情况,确定应征青年是否为预征对象。
3.体检政考。分别于8月上旬及8月下旬前完成,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要求通知预征对象,预征对象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4.役前教育。9月上旬县级征兵办公室将遴选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为期1-2周的役前教育,主要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政策法规宣讲、光荣传统教育、军事适应训练等内容。
5.审定新兵。县(区)征兵办公室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审定新兵实施办法》执行,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6.张榜公示。县级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批准入伍。公示后,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和部队被装。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体检标准、结果及查询路径
1.体检标准:①身高:男160cm以上、女158cm以上;②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体重指数BMI是用体重公斤数除以身高米数平方得出的数字)。③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具体体检标准请登录中国征兵网查询《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注意事项:①体检前:保证睡眠,不熬夜、不过量运动、不过度玩电子产品,防止假性视力波动和血尿指标异常,不得佩戴OK镜等,饮食以清淡为主,停用一切药物,晚8点后禁食禁水。②体检当天:按照通知时间准时集合,带好身份证原件、手术病历等;不得携带香烟、槟榔等物品,不得佩戴隐形眼镜;必须空腹,医生询问病史、手术史、外伤要如实说,不得隐瞒。③体检有异议标准解决流程办法:介于指标临界值、单项轻微异常项目经体检组判定纳入复检,统一组织。身高、体重、BMI、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可当场提出复测申请,出站后不再受理复测申请;可通过服药、戴OK镜或其他可人为干预伪装的项目,不受理复测。
3.结果公示:体检结果拟于2026年8月10日在中国征兵网进行公示。
三、政考办理时限、流程、结果发布时间及查询路径
1.办理流程:办理流程主要有信息填写、初步政治考核、联合政治考核、走访调查、结论下达等5个环节。
2.注意事项:①应征青年在得到体检合格通知后,应立即登录中国征兵网填写本人、家庭成员和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政治考核信息,所有信息如有隐瞒和不实,相关责任由应征青年个人承担。②经常居住地在异地的应征青年及家庭成员,需要函告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协查,因此政治考核办理时间要长于生活在户籍地的人员。③在政治考核环节,分为普通兵和政治条件兵两个标准,普通兵重点审核本人、父母和兄弟姐妹,对政治条件有要求的,还要审核祖辈和叔伯姑舅姨等亲属。
3.结果公示:梅里斯征兵政治考核拟于2026年8月13日—30日开展,结果拟于2026年8月30日在中国征兵网进行公示。
四、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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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征兵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2836537
齐齐哈尔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2-6474023
梅里斯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2-6474280
六、廉洁征兵监督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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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廉洁征兵相关规定
(一)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廉洁征兵“十个严禁”
1.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2.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3.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4.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5.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6.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7.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8.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9.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10.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八、黑龙江省征兵微信公众号
1.微信搜索黑龙江省征兵,关注黑龙江省征兵办官方公众号,所有黑龙江省征兵官方信息会通过此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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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征兵政策板块,内含有征兵政策规定、征集标准条件和工作流程,应征青年及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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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区人武部
编辑丨赵伟男 校对丨李媛媛
责编丨陈佳玉 总编丨丛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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