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北辰派出所不时接到群众举报,清湾江公园有人经营露天KTV,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作息和生活。
玉州区政府组织环保、城管、街道、公安等部门成立了工作组,对露天KTV经营户等噪音制造者进行了劝阻。然而,违法人员屡劝不改,甚至与工作人员玩起了“你来我调小音量,你走我依旧如故”的把戏。
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8月6日中午,北辰派出所依法传唤了7名违法人员。经询问,7人对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7人已被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组织、物业、有关部门等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后仍不改正,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广场不是私人KTV,休闲娱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干扰他人生活。市民在广场、公园、小区空地等公共区域开展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时,应自觉控制音响音量,合理选择活动时段,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主动文明降噪,携手共建安静舒适、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来源:玉林公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