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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前的第一步是什么
拿起车钥匙?打开车门?
都不是!
驾驶机动车上路前
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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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钦州公安交管部门查获
3起无证驾驶案例
现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7月24日22时37分许,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灵城中队执勤警力在江南路开展夜间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时,查获一辆号牌为桂N****5的小型轿车。经查,驾驶人劳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时穿拖鞋,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调查取证,现场告知无证驾驶及穿拖鞋驾车的严重危害,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劳某某处以罚款16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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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8月4日10时37分许,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灵城中队在国道209线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辆号牌为桂R****7的小型轿车。经查,驾驶人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样存在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民警依法固定违法证据,对陈某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6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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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8月9日22时47分,钦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钦南大队康熙岭中队执勤民警在卡点例行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途经检查区域时行驶异常,驾驶人神色慌张、举止紧张,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细致盘查核实,该车驾驶人年仅16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存在机动车未按规定按期年检、驾驶机动车时穿拖鞋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其监护人到场,告知相关违法情况,并依法对涉案车辆予以扣留,后续将依法对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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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驾驶证能开车吗?
这还用问
答案当然是:
“绝对不行”
不能!不能!不能!
会面临拘留、罚款
无证驾驶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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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交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0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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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诱发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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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连带责任
车主把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使用,不仅仅是无证驾驶人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就连车主本人也要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和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危害巨大,隐患无穷。不管是在城市,还是乡村,由于驾驶技术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在驾驶过程中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穿插、追逐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不仅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还极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除了伤及自己的身体、生命和车辆外,还会对他人的生命、身体、精神造成严重伤害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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