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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 月 7 日,朱镕基同志到中央电视台考察工作,并与中央电视台负责同志和《焦点访谈》节目组的编辑、记者进行了座谈。
朱同志讲:
今天上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费改税” 问题。现在是费大于税,老百姓“民怨鼎沸”。
首先,要改革公路收费制。这也是受你们节目的启发。我印象最深的是《焦点访谈》的《“罚”要依法》节目。现在“费改税”不能随便乱来,要从公路收费改起。所以,国务院拟订了关于公路“费改税”的意见,建议修改《公路法》。
今天上午开会以前,我把《焦点访谈》的有关报道集中给部长们放映了一下,大家看了,通过这个文件就比较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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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25日,当时的《焦点访谈》播出了一期具有影响力的节目,名字叫《罚要依法》,也就是罚款你得依据法律来。
这个节目拍摄的是307国道山西长治路段个别交警乱罚款,先是二十元,然后司机要求情,警察一看他求情,罚了四十元,二十元和四十元的对比成了一个著名的节目。
后来这期《焦点访谈》获得了全国新闻奖的一等奖,因为节目播出之后,时任总理朱镕基急了,拿这个节目来说事,而且山西省也把这期节目连续在省台播出了三天,你想想多解气,然后相关的交警都被处理,被撤职,然后清理出公安队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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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再军采访制作的反映山西交警乱罚款的节目《罚要依法》播出后引起强烈反响,观众电话不断,最多时一天接到500多个电话和传呼,有支持的,有提供新线索的。
在随后进行的追踪报道中,看到记者在街头采访,当地百姓放起了鞭炮,为《焦点访谈》记者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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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7日,朱镕基总理到中央电视台考察工作,与《焦点访谈》节目组座谈。
世人皆知朱总理严格自律,不题词、不吃请、不受礼、不剪彩、不批条子,但他却破例给《焦点访谈》节目题了字。
当天,朱总理挥笔写下:“群众喉舌、舆论监督、政府镜鉴、改革尖兵”16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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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1+1》《罚要依法》:老标题为何不过时?(20121126)报道:
谁能想到,这个声称“一毛不拔不让走”的人竟然是一名正在执勤的交警。这段7分钟的视频记录了获嘉县交警13次乱收费的现场。在舆论的关注下,当地有关部门也迅速介入,到2012年11月22日,获嘉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已经被停职,涉事的副大队长、中队长、两名交警也被免职,五名协警被清退。
让我们回到视频拍摄地河南省获嘉县。获嘉县,地处我国经济地理的中心地位,其境内贯穿多条高速公路、国道,使其成为工农业及商贸的重要通道。但是对很多大货车司机来说,这个重要通道也是乱收费最严重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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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罚”要依法》:曝光河北、山西等地部分交警乱罚款、乱设卡、以罚代管等公路“三乱”行为,推动全国整治。
当时在行政处罚的执行上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是无权设定行政处罚的一些行政机关甚至一些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随意设定行政处罚,违法设定或者越权设定行政处罚,以牟取小团体利益。由于设定行政处罚的主体混乱,尤其是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之间有的规定很不一致,行政处罚规定随意性大,处罚规定过重,侵犯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给国家的形象造成很坏的影响;
二是执罚主体混乱,许多没有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和人员行使行政处罚权;
三是行政处罚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随意性很大;
四是有些行政处罚完全受经济利益所驱动,只要罚了钱,就任凭违法行为泛滥,置之不理,破坏了社会秩序,侵害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是一方面存在着乱处罚,另一方面同时存在着行政机关放弃职责,该管的不管等问题。
上述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侵犯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99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以及程序等问题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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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30年过去,让我们不忘历史,牢记那些史实。
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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