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力肃清涉诈违法乱象,筑牢辖区反诈安全防线,花垣公安聚焦“两卡”突出违法问题,持续重拳整治各类涉诈违法行为。
8月13日,花垣县公安局边城派出所依托山东公安机关协查线索,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出借银行卡涉诈违法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均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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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6年7月18日,吴某初通过某短视频得知张某均前往长沙,随即主动联系并相约见面。席间,吴某初虚构采购材料代收货款的理由,谎称自身无银行卡无法收款,向张某均借用银行卡周转资金。
张某均明知个人银行卡仅限本人实名使用,严禁转借他人收付资金,在与对方素不相识的情况下,依旧心存侥幸、疏于防范,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对方使用。期间,该账户累计流入涉案诈骗资金5万余元。资金到账后,由吴某初操作收款信息,张某均配合输入密码完成转账,协助转移涉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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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张某均对非法出借银行卡、为涉诈资金流转提供便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花垣公安提醒:银行卡、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出租、出借、出售。广大群众切勿碍于情面轻信他人说辞,随意出借个人账户,沦为电信诈骗“帮凶”,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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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垣警事
一审:敏敏 二审:冰冰 三审:杨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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