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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供地块位于平安大道以北、安阳路以西,地块面积32555.19平方米(合48.8328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对应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5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
拟供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5%。
三、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联系电话:0316-2335881。
五、确定供地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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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供地块位于新源道以南、新开路以西,地块面积5033.05平方米(约合7.5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对应土地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5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
拟供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65%,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0%。
三、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联系电话:0316-2335881。
五、确定供地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分局
2026年8月14日
来源:廊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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