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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诊所接了个“患者”,脖子痒,说是神经性皮炎,医生开了支药膏收了10块钱。转头就被投诉了——超范围诊疗、没问过敏史、没建病历、没开处方,要求退款加赔偿3000块。
10块钱的药膏赔3000,这哪是看病,这是来找钱的。
江西湖口县更离谱,同一天两封投诉信,投诉人不同,地址却差不多,都指着两家诊所违规卖一次性注射器。投诉人说给小孩做雾化要买,全程录音录像,买完就投诉。县里一查,人家诊所就是应急卖了点注射器,主观没恶意也没造成啥危害。最终不予处罚。你说这叫什么事?
一个开诊所的老哥,去年夏天一个男的冲进来,赶着去外地,要买三瓶中药丸,300多块。当时正好病人扎堆,他忙得脚不沾地,收了钱就让对方走了,没来得及开处方。几天后卫健和市监一块上门——有人举报“销售药品未开具处方”。退钱,再赔2000。卫健部门事后告诉他,这是个职业索赔团伙,附近好几家诊所都中过招。
这帮人太懂了。
他们摸透了《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这些法规里的处罚条款,专挑咱们基层诊所的软肋下手。诊所小、人手少、忙起来顾不上文书留痕,他们就在你最忙的时候上门,催你省略流程、诱导你不规范操作,全程录着像呢。
据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至今针对基层诊所的职业索赔投诉涨了大概四成,八成都是药品标签、处方书写这类细节问题。
光明网说得直白:职业索赔盯上基层诊所,不能惯着。
好在今年4月15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新规落地了。
头一回在行政法规层面把“恶意投诉”的认定标准写清楚了。非生活消费需要的投诉——不受理;敲诈勒索、骗取赔偿的——终止调解,移送公安。
与此同时,“首违不罚”也在推开。湖南、陕西这些地方都出了卫健领域的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说真的,基层诊所那些程序上的毛病,很多是真忙不过来造成的疏忽,不是故意坑人。如果因为这就要被敲一笔,谁还敢开诊所?谁还愿意在社区守着?
新规出来了,但愿能刹住这股歪风。
别让治病救人的地方,成了某些人的提款机。
参考资料:
1. 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依法规制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行为优化本溪营商环境的提案》(第5087号)答复
2.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1号)
3.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国市监稽发〔2025〕10号)
4. 《湖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5. 《陕西省药品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6. 光明网《职业索赔盯上基层诊所,不能惯着》
7. 新京报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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