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采蜂人实业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8月12日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抚乐市监处罚〔2026〕77号)显示,江西采蜂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枣花蜜”(生产日期:2026-04-20)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校准 蜂蜜》的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448元并被罚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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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江西采蜂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2000.5万元,是一家集蜜蜂养殖,蜂产品加工生产,研学旅行,蜜蜂文化,科研销售一体的企业,旗下拥有采蜂人、鹿角蜂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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