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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线上线下经营市场秩序,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巡查、线索核查与执法查办力度,现将查处的一起食品经营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PART.01
【案件基本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巡查排查,排查发现辖区一鲜肉经营商户存在肉品进货凭证不全的违法线索。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对该商户待售肉品及购进肉品资料开展全面检查。
经现场核查确认,该商户初次检查无法提供肉品品质合格证和动物检疫证,在下达责令改正及警告后,复查发现该商户2026年6月20日、6月22日购进的肉制品仍然无法提供肉品品质合格证和动物检疫证。执法人员当场固定相关证据,依法送达执法文书,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PART.02
【调查处理情况】
该商户的经营行为已构成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事实,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构成食品安全违法事实。综合考量本案案情,当事人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主动整改问题,本次违法行为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未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较小,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减轻行政处罚。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PART.03
【案例警示与监管提示】
本案是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典型线下食品经营违法案件,集中暴露出部分小微食品经营主体合规意识淡薄,重销售经营、轻进货查验,忽视肉品进货合格证明审核,漠视食品安全经营底线的突出问题。在此警示全县各类食品经营商户,尤其是鲜肉店、食品小经营店:
1.切实压紧压实食品安全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购进肉品必须索取留存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做到票货相符;
2.完善进货查验自查制度,采购肉制品时逐一核对检疫、品质合格证明材料,杜绝出现购进肉品无合格证明的问题;
3.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明晰进货查验类违法的法律后果,主动规范肉品采购全流程管理。
图文:高选强
编辑:何亚鹏
审核:杜 伟
审签:路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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