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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落实“净网”专项行动!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4起涉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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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

聚焦涉企领域网络谣言乱象

依法打击编造虚假信息

恶意诋毁企业相关违法犯罪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近日

公布14起典型案例

其中,福建1个案例入选

福建漳州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网民陈某伟(男,33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公司使用AI生成视频将旗下品牌汽车的交通事故嫁祸给其他公司”“**公司雇佣水军,**品牌将遭到打击”等多条谣言信息,在微信视频号、抖音平台发布,恶意诋毁相关企业及产品,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陈处以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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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4起涉企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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