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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湖南一老人身体不适进牌馆休息后晕倒,女店主肖爱华帮扶并拨打120送医,老人仍不幸离世,其家属质疑救助不当,要求店主赔偿。
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解,确认肖爱华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肖爱华的儿子称,“人道主义补偿款”金额从10万元降到1.9万元后协商成功。
据“衡阳发布”、红网消息,8月24日下午,湖南祁东金泰米业总经理龚胜利专程到祁东县洪桥街道,走访慰问肖爱华一家,为他们送上了2万元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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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肖爱华(左二)获慰问金
“我们送慰问金,就是不希望你们一家受到经济上的损失,就是要扬善崇德,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风气。”龚胜利如是说。
肖爱华一家对此表示衷心感谢。他们表示,这两天有很多人对他们表示了慰问和鼓励,感觉很温暖。“以后再遇到需要帮助的事或人,还是会站出来,尽自己一份力去帮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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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截图
据此前报道,近日,湖南衡阳一位老人因不适走入路边一家牌馆休息,随后发生晕厥。店主夫妇发现后好心搀扶老人,并立即打电话呼叫急救,但老人最终因自身疾病不幸离世。让人没想到的是,老人家属事后反而向店主索赔10万元,最终在相关部门协调下支付了1.9万元,引发网友热议。
店主夫妻称,老人家属认为老人是在牌馆出的事,且有帮扶行为,应该要为老人的离世负责,双方调解后自己出于人道主义愿给两三千元,对方坚持索赔10万元,声称要把老人遗体放牌馆门口,后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赔偿金额降到1.9万元后协商成功。
无过错还得赔1万9?“好人条款”不发力,好人只会更难当
好心扶了老人一把,反被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警察都认定无过错了,还得赔1.9万元。如果是你,你乐意吗?
最近在湖南衡阳,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位老人走进一家牌馆,坐在门口凳子上休息,没一会儿突然晕倒,老板娘赶紧上去扶,结果被带倒了。注意,倒地的一瞬间,她还护着老人的头颈。随后老板也打了120,一直守在老人身边,直到救护车赶来。遗憾的是,老人本身有基础病,没能救回来。
事情到这儿,店家没做错什么吧?警方调了监控,司法所也核实了病历,结论明确:店家无过错。可老人家属不这么认为,他们坚持:“老人是在你牌馆出的事,你管了,就得负责。”还索赔10万元,否则就把老人遗体拖到牌馆门口,让店家做不成生意。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最后店家无奈,给对方转账1.9万元。
注意转账上的备注,写的是“人道主义补偿”。这六个字说得很明白:不是我真该赔这个钱、不是承认你对了,是“幸福者退让”,我耗不起了,花钱买个清净。
“扶老人反被坑”的事不止这一件。从引发巨大争议的彭宇案,到三名儿童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诬陷,再到去年尹先生扶人后被索赔,花了十几天找到隐蔽监控,才自证清白……所以才有人说:“现在没点家底,根本不敢扶老人。”这说明什么?坏的风气遏制了很多人的善良,也让很多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可能没人敢帮。
《民法典》写得很清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叫“好人条款”,就是为了杜绝救人被讹。可在这个案子里,店主还是赔了钱,这种“各退一步”的处理方式,不就等于告诉所有人:谁闹谁有理、谁善谁吃亏?
如果执法者能够坚定撑腰,好人本不必吃亏。前些年有个17岁少年孟欣轩,扶起醉酒摔倒的老人,反被诬陷还挨了耳光。虽然事发地是监控盲区,但民警没有和稀泥,而是主动走访附近地网监控,最后在一家酒店停车场找到视频,还原了真相。网友评价:“这件事里最值得点赞的,不仅是善良得到了正名,还有恶行得到了惩罚。”
不同的处理方式,结果是天差地别。真正要让好人不再“流血又流泪”,关键还是执法者能不能守住“秉公执法”这条底线。不和稀泥,不因为谁死、谁伤、谁闹就让步,才能让“好人条款”不再纸上谈兵。而这些,都要在具体执行中见真章。
来 源 : 红网、长安街知事、湖北日报
一审:段盈盈、雷孜研
二审:曾雨田
三审:万朝晖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拜托大家将湖南法治报“设为星标”
让我们的缘分更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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