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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是开学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有效防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向校园周边各食品经营商户提出如下告诫:
一是证照齐全,亮照亮证经营。从事食品经营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完成备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证照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健康证过期人员不得从事食品接触作业。
二是严格进货查验,守住源头关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账,票据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严禁采购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来源不明散装食品;不得销售包装含有暴力、低俗、恶搞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食品。
三是规范经营操作,保持环境卫生。食品按储存条件分类存放,散装食品落实防尘、防蝇、防污染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下架临期、过期食品。餐饮经营户严格加工操作规范,做好餐具清洗消毒,杜绝使用变质食材,保持店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四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要求。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电子烟及酒类,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售警示标识。不得采取抽奖、捆绑销售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消费。
五是坚持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杜绝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不占道经营,维护校园周边良好市场环境。
六是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各经营商户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我局将加大校园周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守护学生舌尖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望各经营商户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共同守护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签发:王浩生
终审:李 琴
初审:杨 瑞
编辑:田春乐
撰稿:田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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