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文旅局公示两起涉旅行政处罚案例 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压实旅行社主体责任,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对外公布两起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对违规旅行社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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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为丽江悦航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责任人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案。该案件线索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督办,丽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接待周某一行6人丽江至泸沽湖旅游行程过程中,责任人兰某军未取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团队委托其他旅行社承接接待。该行为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6年7月13日作出处罚,对丽江悦航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罚款4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5日;对直接责任人兰某军罚款5000元。
第二起是丽江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执法支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涉使用无资质车辆线索后立案核查。2026年3月17日,该公司接待玉龙雪山旅游团队时,计调和某华安排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的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属于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的违法行为。2026年6月16日,市文旅局依法对丽江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7000元,对责任人和某华罚款3000元。
据了解,丽江持续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对各类涉旅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倒逼旅游经营主体守法经营。同时也提醒广大游客,参团出行留意旅游合同条款,遇到旅游侵权行为,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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